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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整治总结

食品整治总结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切实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构建安全责任网络,确保全县人民食肉安全。按照市、县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布署,成立了由局长王应然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太康县商务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了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了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严格按照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进度对辖区内的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部署、落实、监督、检查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气氛

以维护群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目标,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宣传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下乡宣传食品安全,共发放宣传资料约5000份,并与22个屠宰厂及肉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二是利用媒体宣传安全肉品知识,通过各种宣传形式,不仅提高了自身影响力,更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健康食肉安全。

三、明确目标,加大整治

1、全面检查屠宰厂(点)设置情况。按照《设置规划》对辖区内的定点屠宰企业设置情况进行了认真彻底的排查,全县共排查23个乡镇,22个屠宰厂(点),(其中6个屠宰厂点进行了调整、设置)。按照社会人口、消费量、屠宰能力、运输半径等指标综合考虑设置的合理性。对设点过多、过滥的进行了调整;对需要设点而没有设点的乡镇,做到尽快设点;对没有设点条件的地方,由附近的定点屠宰企业设立专卖店和销售点,共新设立专卖店和销售点6个。保证了市场销售的管理制度化、经营规范化和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的合格肉复盖95%以上的乡镇。

2、全面检查定点屠宰企业生产条件。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全面检查辖区内所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设计要求和工艺流程是否符合《生猪屠宰分割车间设计规范》和《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的要求;产品质量是否符合《鲜冻生猪肉》和《分割鲜、冻瘦肉》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是否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和检验,是否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3、全面检查定点屠宰企业的管理情况。严格执行生猪进厂检查验收制度和肉品销售台帐管理制度是定点屠宰企业猪肉质量安全的关键所在,按照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总体安排,我们对全县22个定点屠宰企业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排查,并对其专业技术人员和肉品检验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人员构成以及是否有屠宰注水猪、病死猪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细查,对存在的一些个别问题,应该注意和必须解决的问题,提出了改正意见。

4、执法队加大对生猪产品市场的监管工作。在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共查获私屠滥宰病害肉品9600公斤,查收运输车辆2台,工具36件,端掉了黑窝点2个,并依法对12户经营不合格生猪产品的个体户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