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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实践作风建设整改措施

统计局实践作风建设整改措施

一是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还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还存在个别领导干扰统计数据的行为。

二是局机关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指导还不够,基层统计人员与局机关机人员的沟通不够,以至他们对统计工作的理解还不够深。

三是基层统计工作者感到统计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压力越来越大。

四是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能力、调研能力和统计工作能力等还不高。

针对上述问题,物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努力落实下基层制度,加强与基层统计的联系。

按照一季度制定的局机关下基层调研制度规定,要求机关每个同志每月下基层调研一次;下基层调研要以课题调研、统计便民服务、统计宣传、统计监测、指导基层统计工作等为目的而成行,而且保证每行必有果,切忌搞形式、走过场。

二、拓宽统计事务,减轻基层统计工作压力。

下半年要在条件已经成熟的松门、城南两镇建立统计事务点,要在大溪扩大规模,增加人员,增加家数,以减轻基层特别是镇街道统计中心的工作压力。同时,要强化对统计事务所的管理,加强对各镇(街道)统计事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进一步加强对事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指导人员不断完善调查方法,提高调查质量,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三、大力开展诚信统计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可信度。

以开展统计诚信企业评选为载体,扎实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文化建设,发挥统计系统打造“诚信*”的作用,使统计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此,我局已向各基层单位发出通知,规定凡我市辖区内承担统计调查任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参加诚信统计企业的评选。根据《*市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规定,考核达到90分及以上的企业,并经统计检查近两年内无统计违法行为的,确定为*市统计诚信企业。并力争在年内全市统计诚信企业达到80%。

四、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提高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在普法中要做到统计普法宣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要针对不同的层次、不同的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统计法》,熟悉《统计法》,形成全社会人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要继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统计执法检查仍以产值在300-500万元间的工业和服务业企业为重点,并力求在查案的量上,处罚的力度上有新的突破。三是成立统计执法检查大队,加强统计执法力度和专业水平。

五、继续加大统计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统计队伍整体水平。

继续组织好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继续教育和专业统计技术人员职称等培训和考试工作;不定期地对镇(街道)统计中心人员、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辅助调查员和统计事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局机关人员要加强各方面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文化水平和业务水平,把自己打造成新时代合格的统计工作者,成为统计部门合格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