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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机局解放思想整改措施

区农机局解放思想整改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农机补贴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程序操作,切实将“社会重视、群众欢迎、农民得实惠”的好事办好。

2、积极创建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大力推广玉米机收、秸杆还田,小麦免耕播种等保护性耕作项目,促进节约型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

3、热情接待基层单位办理业务的同志和农机手,实行首问和首接负责制,使用文明规范用语,态度谦和。

4、在公开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间,办理农业机械驾驶证、行驶证。严格执行驾驶员学习制度,考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发放驾驶证;新车注册登记,经检验合格后,当日一次性办结;办理车辆改装、报废、转籍手续和驾驶员注销业务,手续完备的,当日一次性办结;驾驶证、行驶证丢失,自登报声明作废之日起,持有关材料去行政服务大厅进行补办,行驶证可当时补办,驾驶证1月内办完补证手续;办理增驾业务,符合条件的,当时办结。

5、农机工作人员在查处“黑车非驾”、超速超载等违章现象时,保证着装整齐,持证上岗,文明执法,优质服务。

6、在三夏、三秋农忙季节,区局设立热线服务电话,随时为农民和机手提供作业信息、技术咨询等服务,各乡镇农机站成立农机作业服务队,为农机跨区作业提供作业任务协调、作业费收取、机械维修、调解纠纷等服务。农闲时节,组织有关技术力量,开展送科技下乡、送技术服务上门活动。

7、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一律上墙公示。

8、接到农机投诉后,属于农机监理方面的,当场决定是否受理;对于一般的投诉,15日内有明确结果;对于重大投诉,1个月内有明确结果。属于农机质量方面的,10日内告知投诉者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一般的投诉,在1个月内有明确结果;对涉及面广、疑难复杂、季节性强的重大投诉,3个月内有明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