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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工作报告

区司法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政务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一、概述

一年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建设政务公开、信息透明机关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将其作为加强机关作用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不懈抓落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统一的领导和明确、细致的分工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二)注重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部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按照《区政务公开规范》的要求,我们在门口醒目位置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公开了司法局主要职责及各部门职责和司法行政业务规范,并对办事依据、工作范围、服务对象、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工作机构、联系电话等作了明确公示。同时,根据发展要求,不断充实和完善公开内容,特别是加大了法律援助、青少年维权等窗口的公开力度,在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承诺服务等内容上的公开更加明确透明。

(二)主动公开的方式

一是积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除按要求在区金宏网和政务网上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外,还通过区司法局网站,全面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通过法治创建、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版块及时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从而方便群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同时,在楼前庭院内增设了政务公开专栏,方便群众了解司法行政职能;办公楼内,设置了电子显示屏、导办台、便民书架、投诉举报箱和服务评议箱等,方便群众查询了解司法行政信息,了解服务窗口工作流程,确保服务全过程透明。

二是主动开门纳谏,确保各监督渠道公开畅通。实行挂牌持证上岗,在各种宣传媒介上公布监督电话,方便群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和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仍然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信息公开不及时,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还需不断探索创新。今后工作中,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促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