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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退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汇报

清退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汇报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为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清理腾退办公用房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镇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领导,因地制宜,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清理腾退办公用房工作任务。现将此项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镇把清理腾退办公用房作为阶段性中心工作,明确党政主职为第一责任人,召开专题会议,建立领导小组,拟定实施方案,限定完成时限,严格按章办事,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落实情况作为检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干群关系、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深入查摆问题,迅速整改落实,从而把清理腾退办公用房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自查自纠

1、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镇机关工作人员编制27人,实有人数25人,其中在职科级干部11人、主任科员2人、一般工作人员12人。机关办公楼建于2008年,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使用面积16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375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1185平方米,附属用房90平方米。超标准用房127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超标准156平方米。

2、办公用房腾退情况:

镇党委书记、镇长分别腾退办公室2间、50平方米,搬至原纪委办公室,每人一间;组织室改为纪委和组织人事办公室,面积75平方米(其中25平方米为组织档案室),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干事、纪委委员共6人合署办公;武装部办公室(25平方米),2名科级领导合署办公;统计室(25平方米)改为统计、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办公室,有2名主任科员和1名办事员办公;信访综治办(25平方米)有2名科级领导和1名办事员办公;党政办公室(50平方米)有1名科级领导和7名工作人员办公。上述办公用房腾退情况已于10月8日之前全部落实到位,共清理腾退办公用房156平方米,其中科级干部腾退100平方米、一般工作人员腾退5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