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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城镇住户调查汇报

20年城镇住户调查汇报

20*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为重点,高度关注和重视民生问题,努力促进经济稳定协调发展,实现了我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消费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过上安居乐业的好日子。

一、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收入不断提高

20*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实现13586元,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766元,列13个县考核圈第四位;同比增长10.7%,列13个县考核圈第三位。城镇居民收入工资性收入仍占主导地位,其次是转移性收入。从人均总收入的构成看,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分别为7429元、3157元、2434元和566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依次为54.7%、23.2%、17.9%、4.2%。

(一)兑现绩效和就业,拉动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

20*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7429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99元,增长12.05%,工资性收入增长对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64.7%。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县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全县共计兑现教师绩效工资7000余万。二是我县20*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402人,比上年同期增长10.8%,就业人员大量增加,从而拉动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三是居民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其他劳动所获得的报酬也随工资水平普遍提高不断增加。

(二)社保政策向好,助推转移性收入大幅增长

随着各级政府对民生的持续关注,我县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关注弱势群体,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连续提高离退休金待遇以及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转移性收入大幅增长。20*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315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8%,成为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力军。其中人均养老金或退休金297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8%,占转移性收入的94.1%。转移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从20*年1月份起,国家再次提高了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每月提高100元,提高幅度近10.0%。据县社保局资料显示:20*年全县发放离退休金713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8.4%;二是凡是符合条件的超龄城镇居民,经本人申请,并按规定一次性交纳养老保险金的,从20*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补领数额不等的养老金,大多数在20*年上半年兑现。据资料统计:参加超龄养老保险人数为2614人,发放金额1803万元;三是政府不断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关心和扶持力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提高,由20*年的每人每月平均96元提高到20*年的每人每月平均135元;四是政府及时采取了一系列惠及老百姓的实质性措施,向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助,开展送温暖活动,从而增加了城镇居民的社会救济收入。

(三)着力拉动内需,激活经营性收入快速增长

近期经济形势逐渐好转,我县消费品市场持续活跃,与城镇居民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批发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日益活跃,全县批发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分别增30.5%、24.3%、25.1%。城镇居民从事个体经营的效益逐步提升,加之我县不断完善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切实减轻了个体工商户创业负担和经营成本,促使经营净收入快速增加。又特别是近年来我县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来我县的游客成倍增长,20*年接待旅游70万人次,同比增长55.6%,从而拉动我县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的快速发展。20*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达到2434元,增加384元,同比增长18.7%,占总收入的比重由去年的17.2%提高到17.9%,提高0.7个百分点。

(四)利息和房租,保持财产性收入稳步增长

随着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房产投资成为居民投资的首选,拥有多套住房的家庭逐渐增多,多余房产用于出租收取房租。全县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42.99亿元,同比增长22.5%,居民利息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出租房屋收入、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大幅增长使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增长成为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566元,同比增长15.1%,人均出租房屋收入和利息收入占财产性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7.8%、25.1%。

二、消费领域不断拓宽,消费能力增强

随着居民收入的稳步增长,消费领域不断拓宽,消费能力不断增强。20*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236元,同比增长10.1%。从八大类消费支出构成看,呈“六升二降”的态势。(见下图)

(一)居民生活水平提升,衣食住行仍是消费主流

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穿着打扮越来越讲究,更加突出个性化、高档化和品牌化,既追求款式新颖,又追求舒适方便。20*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消费1164元,同比增长38.3%。人均医疗保健支出888元,增幅达到20.5%。医疗保健支出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城镇居民越来越关注健康,加大医疗保健(如推拿、针灸、购置保健用品等等)消费支出。

(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家庭设备用品日益高档

随着城镇居民收入的增加,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家庭的耐用消费品日趋高档,且更新换代步伐逐步加快。20*年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人均消费支出同比增长19%。其中耐用品消费支出220元,同比增长13%;家庭设备支出219元,同比增长47%。

(三)享受生活模式凸显,服务性消费支出攀升

全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1654元,同比增长5.9%,服务性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0.1%,服务性消费支出仅次于食品消费支出,在居民消费支出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同时也说明服务业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四)消费理念逐渐转变,外出旅游倍受青睐

随着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各旅行社推出的优惠旅游线路,大大刺激了居民的消费,特别是沪渝高速路的贯通,外出游玩成为我县城镇居民家庭的新时尚。全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旅游支出340元,同比增长45.9%。

三、增收措施保障有力,努力提高居民收入

(一)调结构,千方百计增加城镇居民收入

从全县城镇居民的收入结构来看,主要是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而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相对较小,居民收入过分依赖就业者的工资收入以及养老金和离退休金,群众就业渠道不宽,收入来源单一。为此,应大力增强经济活力,不断扩大就业领域,拓宽收入渠道,稳定有效地提高城镇居民的收入。

(二)促就业,从源头上解决社会贫困根源

低收入家庭之所以收入低,就业负担系数高,主要是因为其文化水平低,专业技能缺乏,导致就业困难。因此,加强职业技术培训和失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职工素质,培养有文化、有技能的劳动力,有步骤地扶持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家庭走出贫困。使他们凭借自己的知识、技能获得较高收入,承担起发展自己、抚养家庭的责任。

(三)保民生,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使城镇居民收入不断增加,更加充分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