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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年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报告

关于上年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报告

一、高度重视,加强制度建设

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财政扶贫项目,年初召开了县扶移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等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学习中央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就如何做好2013年度财政扶贫项目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建立了扶贫资金项目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群众监督员制度、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有关制度。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2013年省财政厅、省扶贫移民工作局及市财政局、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先后已下达给我县扶贫资金共816万元。2011年跨年度实施项目结转2013年资金1070万元。其中,连片扶贫开发建设项目省财政资金1000万元,市级扶贫新村建设项目财政资金70万元。截止目前,连片扶贫开发项目已完成投资5000万元(含部门整合及群众自筹资金),完成总投资的68.87%。一是产业发展。通过政府采购,已将购买的1000亩大葱种子和3200亩酿酒专用高粱种子全部发放到农户,现已经播种育苗。新建渠系已建成3公里;新建蓄水池已建成1500立方米;新建囤水田已完成100亩;新建生产作道已完成10公里。二是道路建设。已全面开工建设,其中,已完成新建和整治村级泥结石公路分别为12公里和15公里。三是新农村建设新建住房、危房改造、新建垃圾池、新建入户便道等项目均已在实施过程中。整村推进村项目1个,投资70万元,已全面完成。

三、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情况

我局按照上级要求,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41号)文件要求严格审批和备案程序执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事实求是、因地制宜,资金整合、开发式扶贫的原则,坚持整村推进、连片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结合。

(一)严格扶贫项目实施的程序申报项目的镇乡、村根据实际情况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派人实地调查、论证后,我局会同县财政、发改局等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初步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再上报市、省审批。扶贫项目实施前,县扶移局派人与技术人员一道到项目点实地规划,规划时征求项目实施地群众意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严格按照规划的项目及技术标准实施。

(二)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扶贫开发规划,统筹安排使用扶贫资金,严格招投标(比选)程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不搞与群众脱贫无关的项目,不挤占挪用扶贫资金。二是全面推行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的公示制度,保证资金投入的公正与透明。在资金、项目的安排和贫困户的认定上,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县、乡两级在党政网上对资金、项目进行公示,在村一级公示项目扶持对象、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资金补助标准、补助环节等,增加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加大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力度。三是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帐制。认真执行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建立了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做到了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资金始终不脱离财政轨道。强化对资金投入和项目的管理,做到立项有论证和预算,项目实施期间有检查、监督,项目完工有验收和决算。四是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审计,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审计情况,按规定拨付扶贫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确保了资金安全,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加大项目实施的督查力度一是施工期间,县扶移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会同交通、水务、农业等部门领导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深入到工程一线进行检查,实地察看各类项目工程进度,听取实施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工程进度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掌握扶贫项目、工程、资金动态情况,促进和保证了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多次组织成员单位人员,采取不定期和随机抽查的办法,深入施工现场,对项目进行督导,督查质量、督促进度。三是聘请项目实施地的群众监督员,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确保了项目工程质量的保障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存在的困难

扶贫开发资金短缺。我县贫困面大,贫困村多,贫困人口居高不下,但扶贫资金总量有限,投入力度不够。2013年,我县仍有80个贫困村,89287名贫困人口,实施扶贫资金需求量较大,目前投入资金额度与扶贫开发规划所需资金差额大,矛盾突出。

五、下步工作

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监管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扶贫资金项目效益,让贫困村真正发展、贫困群众真正受益,以群众对扶贫项目和扶贫工作的满意为工作目标,最大限度地落实好扶贫资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