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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区**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纪委、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总体目标和中心工作,结合我局实际,通过加强领导,抓好教育,开展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开展“除蚁固堤”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主题活

动以及开展自查自纠等,建立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根据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制定印发了《2006年**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2006]25号)、《认真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开展“除蚁固堤”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下[2006]42号)和《关于建立**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下经旅[2006]58号)等文件,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科室的工作职责,形成全局联动,协同参与的工作机构。

二、抓好教育。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新的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对治理高业贿赂工作意义的认识,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利用局务会、科务会和《下城经贸旅游》简讯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以开展“除蚁固堤”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局工作人员中开展向“为民好书记”郑九万同志学习等教育活动,并开展了以职业道德、正反典型及法制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宣传活动。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全局同志能充分认识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模糊认识和错误观念,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三、自查自纠。根据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要求和治理重点,在局内部进行了自查自纠。我局为规范工作程序和行政行为,一是建章立制。对财务、物品采购机关管理等规章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二是规范操作。对办公物品的采购(除区政府统一采购外)采取了领导审批同意,询价购买的方法,杜绝违纪现象的发生。对技术改造、商业网点贴息等审批,由局领导班子共同研究确定,并会同区财政局共同审批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重点工作、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实行规范操作和管理,确保工作上和管理上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从制度上构建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