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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政策情况报告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政策情况报告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继我国实现农民“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有保障”之后,实现“养老不犯愁”的又一项重大举措,是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养老问题的一项“惠民工程”,对于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县目前打算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为顺利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就地方财政政策等有关问题,我们近期在全县进行了调研,对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财政政策作了研究,有关情况叙说如下:

一、我县基本县情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情况

我县位于华北平原西部,全县有14个乡,4个镇,总面积1084.6平方公里,人口55万人。我县农业人口万人,占总人口的%,其中60周岁以上的老人万人,占农业人口的%,已基本进入了老龄化社会。

如果我县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截止2011年6月30日,预计全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达万人,参保率为%。其中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数为万人,60周岁以上待遇领取人数为万人。预计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收缴养老金万元,其中个人缴费万元,县财政年补贴万元,为符合领取条件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时足额发放基础养老金共计万元。

二、我县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地方财政存在的问题

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解决农民“养老不犯愁”,实现“惠民工程”,关键是要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要按时足额发放,根本问题在于资金。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由个人缴费和地方财政补贴两部分构成,就地方财政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地方财政补贴压力增大,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力不足

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取决于地方财政保障和支持,我县是省级财政困难县,财政支付压力本来就大。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后,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数为万人,全年发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万元,除了个人缴费万元外,地方财政每年要补贴

万元,加剧了地方财政的紧张。同时,由于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慢,为保障基础养老金的及时发放,地方财政只能先垫付资金,更大大增加了地方财政的压力。

2、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力有困难

一是中央、省财力集中度较高,地方收入增收困难。2010年我县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共完成25820万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85.5%。财政收入的增长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这四大主体税种的增长,而这四大税种增长得越快,中央及省集中的收入就越多,而地方增收却不明显。除四大税以外的零散小税种如城建税、房产税、车船税等涉及面广、征收难度大、征收成本高,且大部分属于附加税和财产税,与经济发展的关联度不高,难以实现持续稳定增长,造成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乏力。

二是地方财政的自给能力薄弱,缺乏基本稳定的自主财力。我县作为省级贫困县,生产条件相对落后,经济基础薄弱,缺乏立县强县的支柱项目,后续财源不足。主体行业如化工、石材和运输业受金融危机影响较深,恢复生产有一定的滞后性;传统产业雕刻业税收贡献小;房地产市场不规范以及政策性减收等严重减少财政收入。2010年我县纳入省财政直管范围后,虽然市不再分享县收入,但作为直管前享受“定额分享,超收全返”政策的财政困难县并没有实质性的财力增加。由于以上原因,我县形成事实上的财力减少,地方财政自给能力越来越差,收支缺口逐渐拉大,对上级财政的依赖度也逐年增大,处在“伸手要钱”和“等米下锅”的艰难境地。

三是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可用财力不足。突出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未实现稳定增长。“十五”期间,2006-2009年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四年间下降了3.9个百分点,2010年比重虽有所提高,但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增值税完成存在不可比因素,实际比重并未提高。另一方面收费、罚没收入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过高。行政性收费一般都有专项用途,罚没收入大部分用于单位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和弥补办公经费不足,县财政实际可调剂使用量很小。

3、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刚性强,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困难大

一是财政供养人员多,工资福利性支出需求大。我县财政供养人员已从2006年的11421人增至2010年的12661人,年均增长26.1%,造成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性支出过快增长。与此同时,按国家政策,大幅提高公教人员待遇,自2008年国家工资政策全部落实到位以来,我县又相继实行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公务员津贴补贴二步提标、事业单位预发工资性补贴、教育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及职称挂钩等多项工资政策,并出台了养老、医疗、生育和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政策,全县公教人员待遇水平大大提高,给财政造成了巨大的支出压力,财力过多的用于保工资。

二是民生投入进一步加大,县级配套支出压力大。近年来,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加大对社会保障、农业、医疗卫生等民生投入,相应增加了县级配套支出。而且,“十二五”期间,要落实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提高教育支出比例,解决教育“普九”欠帐,加大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和安全工程,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政法经费机制改革等,都进一步加剧了收支矛盾,使财政平衡难以维持。同时更为严重的是,为保稳定和发展地方财政形成了较大的债务负担,要偿还债务,必然挤占用来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资金,甚至诱发专项资金的违规和错位,严重侵蚀财政的根基。

4、认识不到位,制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

如果我县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会出现由于认识不到位,制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一是部分干部群众对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又缺乏资金保障,先抓好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待条件成熟后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二是广大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了解不够,加之农村“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的思想根深蒂固,导致参加社会保险意识淡薄,又加上经济落后、生活不太富裕,客观上存在缴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应参保必参保目标的实现。

5、养老基金管理不规范,存在一定风险

根据外地的经验,如果我县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会出现养老基金管理不规范,存在一定风险的问题。现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是在1996年以前的金融政策、基金运营环境下制定的,保险基金以县为单位管理,没有合法的运营主渠道,管理层次低且分散,缺乏专业人才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之将社会保障基金征缴、管理、使用集于一身,没有实行征缴、管理、使用分离的通行做法,致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难以得到保障,难以达到保值增值要求。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单一,缺乏适当的保值增值措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渠道主要是存入银行或购买政府债券,但收益率都非常低,很难做到保值和增值。

三、解决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地方财政存在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1、合理调整收入结构,切实增强地方自主财力

近年来,财政收入大幅增长,中央、省级宏观调控能力大大增强。适当让度部分财力,以增加地方自主财力,财力条件已基本具备。因此,在确保中央和省加强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建议从有利于县级政府职能转变和县域经济发展的角度来划分收入,将经济调节作用强的税种作为共享收入,其它税种作为县市级收入。具体来说,要按照公平、规范、简便的原则,减少地方税收上划基数,适当调增地方收入分成比例:中央、省级和直管县按比例分享增值税,县级分享比例应不低于25%;营业税除省级固定收入外,直管县分享100%;企业所得税中央、省、直管县分享,县级分享比例不低于25%;个人所得税三级分享,县级分享比例不低于35%;其他税种要全部下划县级;跨县(市、区)经营,在设区市纳税的企业缴纳的市以下分享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收入,要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实行异地分享,切实增加地方自主财力,调动地方加快发展的积极性。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夯实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

要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的支持,缓解县级财政的压力,通过转移支付,增强县级财政财力,具备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财力基础。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部分扶贫和支农补贴资金直接用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增加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为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奠定基础。

3、加强政策落实力度,鼓励和引导农民积极参保

我县如果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大力宣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民积极参保。要按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基本原则,摸清底数,将符合条件的农民纳入参保范围。要坚持农民参保自愿,不搞命令强迫。要将特殊困难农民群体优先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优先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要积极动员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参保,增加农民参保人数。同时,及时足额发放6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并对当年缴费参保人员的财政入口补助及时拨付到位,准确记入个人账户,让参保人员得到实惠,增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吸引力。

4、强化账户管理力度,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

我县在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要根据每个参保人员的详细信息及时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做到及时更新。要确保个人账户基本信息、收入信息、支出信息等项目齐全,全部由县级农保经办机构进行管理。参保人员按规定缴费后,及时计入个人账户,单独核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并按照规定分开记录。“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账户”分别记账,按规定对当年度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进行结算。同时,要建立个人账户查询制度和对账查询反馈制度,方便参保人员查询。为保证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每月月底财政部门要与金融机构、农保经办机构对账,确保基金安全。农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提出的异议,要及时受理、核实并更正,并将更改后的个人账户信息录入微机,同时告知参保人员,不存在个人账户储存额挪作他用或提前支取的情况。

5、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在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中,一是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等环节,严格执行“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原则,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内控制度、统计报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杜绝虚报、冒领、拖欠、挤占、截留、挪用等违规操作基金问题的发生。对每个参保对象和养老金领取对象,在村里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该参保的一个不漏,该领保的一个不错,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农村居民居住分散,村干部和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收缴,保险费收上来缴到乡镇劳动保险所,劳保所收齐后交经办机构收入户,从收入户到划入财政专户,保险费收缴环节多、在途时间长、金额大,存在安全隐患且收缴成本高,为防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中,出现死而不报、冒名顶替等虚报冒领现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杜绝违纪违规、腐败现象的出现。

6、以民为本,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的投入

我县地方政府要树立以民为本的理念,以保障人民的利益为先,优化支出结构,创新投入机制,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资金投入。同时,我县地方政府要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吸引各类企业在当地投资建厂,重点发展乡镇企业。要因地制宜,利用当地的各种资源,发展出地方的特色经济,找出持续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有效路径,为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增加必要的资金支持。要采取措施,加快城镇化的步伐,增加农民的就业率,引导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减少农村养老保险的财政负担。

以上是对我县准备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涉及财政政策方面的一些研究,目的是引起上级领导部门对我县准备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政策方面的重视,能够根据我县在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涉及财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作出正确的决策,使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这一涉及农民群众的“惠民工程”能够在我县得以实施,并健康、持续、深入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