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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开发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报告

县开发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报告

今年以来,我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县综治办有关文件精神,集中开展“三排查一促进”活动,抓好综治维稳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维护“上海世博会”和“县第一届旅游文化节”期间我县的社会稳定,努力建设“平安”,狠抓落实,综治平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领导重视,不断健全维稳机制。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我办把人民调解工作当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进一步做好综治维稳工作,今年我办认真按照县综治办的工作部署,把综治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中,成立了由邓增华主任任组长,廖忠群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为成员的综治维稳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了我办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与协调作用。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

(一)预防机制。一要坚持信息预防。我办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掌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要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项目区和挂点村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要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预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二)排查机制。对项目区和挂点村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要定期将项目区和挂点村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我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各级调处组织都应按户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入档案。

(三)包案机制。对社会稳定影响较大或解决难度较大的矛盾纠纷,由县、乡镇领导包案落实,实行督查制度,限期解决。我办采取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落到包村干部和包片、包行业、包单位、包分管领域的领导身上,同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

三、狠抓制度建设机制

稳定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办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按照“一级包一级”的模式对项目区和挂点村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明了,并定时上报。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月排查分析例会制。每月定期召开分析例会,听取各股室上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情况报告;排查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一步工作。三是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信访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终设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奖优罚劣。

矛排工作是一项事关稳定的大事,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成绩,弥补不足,不断开拓进取,为我县“赶超进位”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