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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工作汇报及工作打算

民政局工作汇报及工作打算

2020年,市民政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民政工作指示精神,学习领会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持续发力补齐短板,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提升民政兜底保障能力

1、做好低保对象资金发放工作。截至11月份,共有农村低保14411户,27470人,有城市低保6179户,13620人,共发放城乡低保金16985万元,城乡特困15358人,供养和照料护理金1649.3万元。物价临时补贴累计38.7万人,资金1558.1万元。今年先后发放临时救助备用金共计356.5万元。1-11月共救助281人次,下拨救助资金28.27万元。

2、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整改工作,查找10个方面问题,实行挂牌督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衔接,及时把新增符合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条件的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度,坚决守住脱贫攻坚底线。全市有建档立卡贫困户6215户13929人,列入低保对象有5216户10932人。落实了低保延退机制,当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延退期,确保其实现稳定脱贫。

3、城贫困群众脱贫解困。认定城困难群众脱贫解困对象:群众4281户,9409人,其中城市低保人员4144户、9269人,城市特困人员137户140人。已联合人社局、教体局、医保局、妇联,分别对我市城贫困群众中未缴纳养老保险且符合相关规定的群众购买了2018年及2019两年每人每年100元的基本养老保险、减免了学费、开展了医疗救助工作和为4055位妇女提供了免费两癌普查工作。为9502名城贫困群众购买了重点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共计人民币247万元。开展了8场线上线下专场招聘,参与企业173家,提供岗位1.8万个,实现城贫困群众就业360人。

(二)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1、儿童关爱能力全面提升。我市现有孤儿(含福利院弃婴)共计48人,其中市福利院12人,社会散居孤儿36人;现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0人。机构抚养孤儿标准提高至了1750元/人/月,将社会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均提高至1100元/人/月。1-11月份,孤儿共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22.02万元(享受其它救助资金后补差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共发放28.59万元(享受其它救助资金后补差发放)。另外,春节期间对社会散居孤儿进行了走访慰问共计38人,发放慰问金1.14万元。全市共录入留守儿童21726人,困境儿童6294人,充分发挥“阳光儿童之家”“童伴妈妈之家”服务功能,建立了市、乡、村三级联动工作体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关爱格局。做好“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增强乡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其宣讲水平和业务能力。在市率先启动实施“童伴妈妈”项目,截至11月底,10个村童伴妈妈进行家访累计2771人。累计为1764人提供帮扶,“童伴之家”累计开放达到5669小时。

2、残疾人补助发放全部到位。从2020年1月1日起提高农村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农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去年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60元、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去年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70元),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同时补发了1-5月补发资金964470元。截至11月份,我市有10495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860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314.944万元。目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对象有263人,其中,居家照护254人,机构托养9人。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对象共需发放照护和托养资金193.68万元。

3、对流浪乞讨人员人性化救助。强化站内救助管理,救助服务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度化。加大寻亲力度,大力宣传救助法规,对托养医疗机构滞留人员督促排查整改。截至11月30日共接待和救助人员8387人天次,其中(自愿离站)含购票返乡21人、护送返乡25人、各省市、护送市籍受助人员返乡11人次,进京接回1人,现在院救治托养23人,为3人办理落户安置手续。

4、推动慈善公益事业蓬勃发展。组织社会慈善捐赠,规范资金管理,慈善公信力显着提高,截至11月底,慈善一日捐募集款额52余万元。参照景市运行模式,市慈善会联合市蓝天救援志愿者协会,开展为我市百岁老人提供专业的“社区+志愿者”服务的慈善活动。对我市10名百岁老人进行节日传统慰问、精神慰藉、家政卫生、健康指导等方面的服务。开展了“2020省农商行助学”和“2020景市金秋助学”活动,为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或3000元助学金。天新药业、苏州广林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和高校出版社图书发行有限公司捐赠用于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情暖千家”走访活动,先后走访贫困户916户,发放资金18.02万元。

5、我市目前共有63个福利站,1-11月份总销量共达2064.15万元,其中电脑票销售1550万元(受疫情影响2-3月份休业),中福在线厅销售436.15万元(受疫情影响2-4月份休业,7月底按省福彩中心要求停业),即开票销售78万元(受疫情影响2-3月份休业)。

(三)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1、基层社会治理扎实有效。深入开展了村“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工作,建立了市级14个部门联审制度,对所有村“两委”干部及候选人进行资格联审制度,对全市摸查的22名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村“两委”干部,已经全部被清退和“补选”到位。推动实施了村党支部、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截至目前,已有涌山等7个乡实现了村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达100%,全市村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提升到83.6%以上。

2、推进社区创建试点工作。开展了“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申请和创建工作,浯口梅溪社区、接渡子安社区、涌山涌山社区、塔山街道上畈社区等评为省级“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示范点。众埠叶家村、临港下堡村、乐港大路边村、涌山杨谭村、十里岗篁坞村等评为省级农村示范社区示范点。

3、做好区划调整后续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赣府字[2019]38号)精神,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塔前与昌江区鲇鱼山的区划调整线界勘定工作基本结束。通过委托自然资源勘测规划局对昌江区鲇鱼山新柳村管理的龙树村、慈义村管理的新远村划入塔前管理的区划调整范围进行了勘测等后续工作。

4、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始终坚持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严格审批、依法登记。截至目前,市共有社会组织517个,其中社会团体19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20个。同时依法对已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年检工作,并利用变更、年检、证书到期等机会,逐步有序换发新证书。

5、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结合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开展扫黑除恶民政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协调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外婚姻等民生领域进行治理。

6、综治信访工作稳步进行。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做好了“两会”期间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和化解工作,确保在此期间无人员越级上访。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浏览反邪教微博工作号上的内容,并按要求及时转发、评论、点赞;每日登陆综治专网,确保活跃度不断刷新;组织参加5.12防灾减灾日知识竞赛、购买综治保险和普法宣传等活动。截至目前,共处理“12345”网上信件72件,办理8封网上信访件、4封来访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接待来访群众50人次左右,有效地预防和化解了信访中的不稳定因素。

(四)促进社会服务供给多元

1、养老体系建设提速有为。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积极稳妥推进公办养老院公建民营。目前,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数量达到了40家,老人养老床位数提高到966张。今年,我局与二院医养中心签订协议,将全市农村特困户失能老人到二院集中照护,目前有11人入住。市社会福利院与市人民医院、第五医院签订了医疗合作协议。积极争取国债项目6000万元,实施市社会福利中心装修工程,新建床位不低于400张,10月30日已经完成招投标程序,进入施工阶段。对浯口、接渡、众埠、涌山、乐港、桥、后港等7家公办敬老院改造提升,其中浯口、后港、众埠、接渡敬老院等4家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内容之一。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数据系统录入工作正常开展,并按季度更新信息台账,目前已录入4000个农村留守老年人。今年新建100家“瓷都爱心食堂”,目前已建好投入使用57家,解决70岁以上特困老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空巢独居和生活困难的老年人用餐问题,并已列入市政府十件为民办实事之一,受到社会普遍好评。

2、绿色殡葬改革推进有力。继续实施“5+2”项免费服务,设立了火化奖、入公墓奖、生态奖和四项补助,累计投入“奖、补、免”资金9176万元。按照“六统一”标准,建设了农村公益性公墓117处,安装墓穴27190个。投资近500万元对火化炉尾气设备、殡仪馆服务大厅、院内停车场、院内环境等进行改造。占地75亩的新殡仪馆、407亩的城市性公墓建设已于10月20日动工新建。截至目前,全市新死亡人员火化率达100%,殡改全面启动火化骨灰后入公墓工作,实现了100%骨灰入公墓,其中绿色生态葬184例(树葬69例,水葬抛撒葬115例)。治理了“三沿六区”坟墓13783座(其中迁坟2116座,平坟5364座),整治大墓、活人墓235座,城市核心区迁坟达2100多座。市城市公益性公墓、新殡仪馆及其他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已完成并获得上级有关部门批准。10月21日,新殡仪馆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已开工建设。海南省海口市、广东省汕头市的民政系统干部先后组团来我市参观考察学习,都对我市殡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3、婚姻登记合格率100%。截至2020年11月30日,市共办理婚姻登记业务10471对,其中办理结婚登记5030对、离婚登记2249对、补领婚姻证件3192对,总量同比去年减少了2%,顺利地完成了2020年度婚姻登记绝大部分业务的办理。

此外,做好了机关党建、党风廉洁、深化改革、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双创双修、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答复、人大评议、新福利中心重点项目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工作,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完善了各项工作任务,达到了上级规定要求。今年,我局荣获全市改革创新特别奖优秀课题单位,丁志斌同志荣获市优秀共产党员、李玉宝荣获市改革创新工作优秀先进个人、李锋荣获2019年度市消防工作先进个人、钟艳荣获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二、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大爱民政新篇章。

1、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升。建立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机制 ,推动全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信息比对工作。全落实社会救助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临时救助的力度,完善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重点保障好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为集中供养特困老人提供必要的娱乐设施和条件,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2、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继续实施好乡敬老院改造升级、农村互助养老设施和养老设施危房排查整改工作。加快社会福利中心项目装修完工和投入使用。出台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资助办法,启动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以特困老人供养、互助养老为主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推进福利院、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中心和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3、基层政权不断巩固。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督促指导各乡村按照程序,严格要求、顺利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委会班子,配齐配强村(居)委会班子和配套组织的人员,建立健全四议两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制度。继续推进服务型、参与型、互动型“三型”社区建设,把城乡社区建设成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4、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完善。完善和落实孤儿保障制度,不断规范弃婴收养行为,适度扩大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积极开展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工作。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体系,提高惠民殡葬政策的覆盖面。组织实施好新殡仪馆和城市公墓建设,提升我市殡葬服务水平。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积极探索特殊受助人员集中安置。

5、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扩大社区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培育更多有活力、有专长的社会力量,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慈善资源、专业社工、志愿者广泛参与社会治理,推进并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6、做好民政领域十四五规划工作。按照五中全会精神,对民政领域的“十三五”工作规划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提出科学合理的民政领域十四五规划,科学指导今后一段时期的民生工作。

7、着力创新民政工作方式。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推进一盘棋布局、一体化发展。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制度机制,更好发挥部门之间协同联动机制作用,调动多方社会力量助力民政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