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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汇报

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汇报

改革开放多年来,在政府的主导下,我市境外企业不断增多,境外企业通过外引内联,招商引资,激活进出口贸易,引进先进设备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90年代末亚洲金融危机以及近年来的全球经济低迷,再加上对境外企业监管手段的缺失和监管机制上的不相适应,使得我市境外企业,尤其是驻港澳企业普遍出现运作严重困难的局面。2004年7月,我委成立以来,在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同时,积极探索新举措,加强境外企业监管,基本实现了境外企业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初步建立起监管更加有力营运更加透明的境外国资监管体系。其主要特点和做法具体汇报如下:

一我市境外企业基本情况

(一)境外企业概况

目前,我委下属监管的境外企业共25户,公控公司属下18家交通发展属下6家,公盈公司属下1家。据初步统计总资产为155645万元,总负债为90863万元,净资产为647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083万元,货币资金24244万元。出现负资产的有6家(公控公司3家交发公司3家公盈公司2家);22家境外企业目前在港无实质经营(14家为项目投资公司,4家不再经营业务,4家已进入破产清算),只有公控公司属下的福冠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发展重组公司转来,主要业务是出租中保集团大厦2801-2805室物业。

(二)境外企业管理现状

据调查,公控公司交发公司和公盈公司目前都设立境外企业工作小组,专人负责管理境外企业的日常事务,市政府海外科主管境外企业的有关事务。近年来为解决境外企业经营运作困难及银行贷款逾期不还的局面,由市政府海外科牵头,开展清退境外企业的工作,对辖下原计委贸委农委建委外经委电子局旅游局房管局纺织局中旅社等系统46家应清退的境外企业进行了清理,目前已依法完成45家境外企业的清退工作。

二境外企业监管的主要做法

(一)深化境外国企改革

为加强境外企业监管,化解亚洲金融风暴给境外企业所带来的困难和影响,从2000年开始,市政府决定由当时市商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派人组成境外企业清理小组,撤换原港澳企业负责人,开展境外企业清理工作,但是推进进度比较迟缓。2004年我委接管境外企业清理工作以后,组织得力工作机构,加大工作力度,对辖下的原计委贸委农委建委外经委旅游局房管局纺织中旅社电子集团等系统共计46家境外企业进行清理,通过破产和清盘注销及转制等多种形式,完成了境外企业的清退任务,处置物业收回资金6200万元,从追收债权中收回资金1100万元,妥善处理了境外企业的历史问题。

(二)加强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管理

我委根据市政府的工作精神,组织境外机构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统计资产评估等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从总体上掌握境外国有资产的总量分布和构成,为加强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我委检查监督境外国有资产的运营状况,及时向市政府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办理好市政府授权管理的其他事项,有效加强了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管理。

(三)加强境外国有企业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

为加强对境外国有企业的监管,促进境外国有企业良性发展,我委强化境外国有企业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一是对企业经营考核具有决定权,凡是企业经营考核不符实际的予以否决,增强企业经营考核的科学性。二是对直管企业考核实行年薪制,由基本收入(基薪)和效益收入(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个人工资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紧密挂钩,增强直管企业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与工作积极性。三是对企业薪酬实行审批制,由企业制定薪酬方案,由我委审批后执行,对薪酬总额实行预算管理,规范年金管理。

(四)加强国有企业外派监督工作

我委加强国有企业外派监督工作,指定派驻境外机构高层的中方负责人是国有资产经营责任人,对境外机构占用的国有资产负有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值增值的责任。境外机构重大资本运营决策事项,包括境外发行公司债券股票和上市等融资活动,超过企业净资产50%的投资活动,企业资本金变动,转让国有产权(或股权),企业分立合并重组出售解散和申请破产等,需由我委会同有关部门核准,必要时上报市政府批准。

(五)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

1出台《管理暂行规定》,对国有资产收益实行预算管理,将国有资产收益预算与公共预算分开,国有资产收益预算由我委负责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收益的使用范围包括:资本性支出企业改革成本支出监管费用支出为所属企业提供融资。

2对年度费用开支实行预算管理,每年年初均编制年度费用开支预算,送市财政局加具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每月月初均将银行结存表银行存款数据表收支表及经营管理费用表上报给市分管秘书长市府办市财政局检查;成立新公司注销公司资金重大变动及重要变更事项等,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政府审批。

3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资金管理。一是规定银行签名权限。支出金额相当于港币100,000元或以下,由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及单签有效;金额港币100,000元以上,由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审批及双签有效,并拟文报市府秘书长批准后才能执行。二是规范公司正常开支管理。公司正常开支需凭有效的发票或原始单证,经有关经办人员签名部门主管审核批准,交会计部验证有关单据并按银行签名权限办理付款事宜。三是严格非经常性开支审批。1万港元以下,由公司董事长审批,1万港元以上3万港元以下,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审批,3万港元以上,由市领导审批。四是加强小额报销管理。公司各部门日常小额现金开支,单据经有关经手人签名,向行政部经理报销,再由行政部经理统一集合多张单据经审核后交给公司领导签名审批,再交会计部验单后付回款项给行政部经理,所有报销单据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及批准人三人签名方可办理报销。五是加强购置文仪用品办公设施宿舍日常用品及维修的开支管理。每次支付3000以下港元,由行政部经理审批,3000港元以上需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才可进行。

4实行双重年度审计管理,境外机构营运开支单据,每年年终根据香港公司法规和会计准则,聘用合资格的会计师审核。每年年终市审计局派出审计小组对境外机构帐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年度审计。通过实行双重年度审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至今未出现资金使用违规情况。

三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的思路及工作建议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严格执行《发展资金情况及管理办法》,强化费用开支管理,做好年度费用开支预算管理年度审计管理,确保公司帐目及资金使用合法规范。二是加强境外物业资产管理,设置紧急事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使物业管理公司和管理人接到紧急通知,能及时到达和即时处理,保障物业的安全,保证物业资产保值增值。三是要对物业进行调查,维护修缮翻新物业,并将物业资产交到香港租务市场进行出租,择优聘请物业,以提高租金水平,经常监测租务公司的经营状况,防止出现逃租情况。四是要组织定期开展审计,加强财务管理。五是遵守境外的法律法规,按照境外公司法原则认真处理公司业务,提出公司发展思路,实现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