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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一、全面履行司法办案职能,维护安全稳定

针对疫情期间刑事受案量下降情况,变减量契机为增效良机,强化优质检察产品供给。办结审查逮捕案件14507件 21415人、审查起诉案件18297件24392人。

依法履行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职能。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参与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办理一批重大案件。起诉借疫情散布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传播邪教等犯罪62件75人,决不允许借“疫”滋事、扰乱大局。起诉涉枪涉爆、安全生产等犯罪566件626人,守卫公共安全。办理危害国防利益犯罪案件16件18人,法治助力强军。

依法履行普通刑事犯罪检察职能。起诉杀人、伤害、绑架、盗抢骗等犯罪6305件7942人,性侵、家暴等犯罪643件674人,妥善办理朝阳医院伤医案等社会关注案件,积极推动解决售卖个人信息等“小案件”暴露出的社会治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保障平安这个极重要的民生。加强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附条件不起诉60人,跟踪帮教45人,与全市专门学校全覆盖共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工作机制,西城、门头沟等院推动整治教育产品内含不良信息、学前教育机构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法治阳光照耀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大局中的作用,办理上级交办、同级监委移送、改变管辖案件282件304人,逮捕139人,起诉215人,其中厅局级10人。起诉河北省原副省长李谦受贿案等重大案件,起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案件28件28人,反腐肃贪更加有力。依法行使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权,立案4件4人,昭示司法不可任性。

依法履行经济犯罪检察职能。起诉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1037件2348人,其中涉案金额100亿以上9件,追赃28.4亿元。东城院深挖“案中案”,办理了近十年来我市涉案金额最大、判罚最重的洗钱案。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7件366人,依法打击前端“两卡”犯罪,斩断黑色产业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136件229人。丰台、海淀等院办理假冒“全聚德”、鼎阅公司侵权等案件,护航老字号和新业态。朝阳院连续五年金融检察白皮书,推动金融领域风险防控行业治理。

依法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把握“三根本”原则,完善“三诉两支”工作格局,依法立案313件,同比上升10.6%;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公告221件。市检四分院、密云院、延庆院推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房山等院联合军事检察机关保护英烈纪念设施,石景山等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检察公益诉讼在京华大地生动实践。

二、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巩固深化检察监督案件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受理各类监督案件15475件。

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 372件、撤案 569件,同比上升38.8%、21.3%,切实维护刑事诉讼起点上的正义。派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受理立(撤)案监督案件527件,占全部受理数的49%,制度优势机制支撑凸显。针对侦查活动不严格不规范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11份,采纳率98.2%。深化行刑衔接,建议行政机关移送327人,已移送295人,侦查机关立案287人,有效防止以罚代刑。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11件,同比上升9.9%,法院审结68件,改判20件,采纳抗诉意见发回重审6件;提出纠正违法136件,建议法院再审9件,均收到法院回复意见。孙某故意杀人案一审认定被害人过错和被告人自首情节有误,经抗诉,量刑由无期徒刑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确保罚当其罪。刑事申诉按期答复率100%,切实减少群众诉累。

加强刑事执行和刑事强制措施检察。发挥“派驻+巡回”优势,针对刑事执行违法违规等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68份,采纳率97%。完善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法律监督的规定,办结相关案件693件,严防“提钱出狱”。深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对718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采纳率94.4%。对检察机关适用逮捕等强制措施案件全部备案审查,纠正3件,监督他人更要监督自己。

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受理2392件,办结2413件,提出抗诉64件,抗诉改变率67.9%;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9件,采纳率55.2%;针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91件,采纳率90.1%。顺义院促成一家民营企业因错误公证债权文书被冻结的1600余万元资金依法解冻,保障企业经营。强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办结46件,提出监督意见30件,采纳14件。通州院监督纠正一起利用虚假调解里应外合套取集体财产案件,避免了2000余万元的集体财产损失。

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受理1151件,办结1123件,提出抗诉4件,采纳2件。强化源头治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164件,其中,10年以上争议 128件。市检一分院办理的一起“民告官”申诉案,46名申请人全部达成和解,2000余万元和解资金足额到账,实现案结事了政和。首次行政诉讼监督白皮书,推动解决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中的多发问题,促进提升政府公信司法公信。

三、持续推进检察服务保障,助力高质量发展

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四个中心”功能建设。

坚决打好检察“战疫”。做好自身防护、社会防控、犯罪防治,建立疫情防控“1+N”制度体系,审查起诉涉疫犯罪202件244人。依法从严从快办理辱医滋事和驾车冲撞防疫人员等案件,守护最美“逆行者”。依法打击募捐诈骗、制假售假等涉疫犯罪,决不允许发国难财。开展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场所防疫专项检察,促进严格防控。3500余名检察人参加社区(村)疫情防控,检察蓝化身志愿红。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六清”要求,打好决胜收官法律仗。专项斗争中共起诉涉黑恶犯罪170件791人,办理的高福新、何波等案件,震慑有力。突出实质性审查,移送各类线索369件,其中“保护伞”线索158件,在办理焦某等17人涉黑案件中深挖“保护伞”8人,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深化“打财断血”,筛查出被判处财产刑的黑恶案件136件,推动执行775.9万元。制发检察建议114份,督促整治黑导游、黑中介、号贩子等乱象,推动行业清源。

用心做好民生检察工作。落实食药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相关犯罪75件165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恶意欠薪类民事诉讼监督,平谷等院通过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解决讨薪难题,辛苦钱一分不能少。认真做好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3人321万余元,防止因案致贫。办理生态环境类案件277件,昌平、怀柔等院参与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努力让青山绿水蓝天成为大国底色。疫情期间线上信访激增,依托接诉即办及查询反馈工作机制,强化7日内程序答复、3个月内实体答复要求刚性约束,受理群众诉求208204件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15份,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京检“十条意见”助力“六稳”“六保”,各区院与属地工商联建立服务民营企业便捷通道,让法律元素成为民营企业发展要素。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专项立案监督,监督立(撤)案29件,其中一个典型案例在第二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市检三分院监督撤销一起涉案金额2亿元的合同诈骗案,让企业卸下包袱。坚持少捕慎押慎诉,对122名涉案企业负责人员依法不捕不诉、建议适用缓刑;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24人。

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聚焦民法典、农村宅基地纠纷等“热点”关注,长租公寓、网贷平台等易“爆雷”领域,以案说法、以事警示。开展为期三年的“十进百家、千人普法”活动,1200余名检察官深入学校、企业等十大领域宣讲法治2800余次,建立“订单式”普法、法治副校长等10项长效机制,推进检察普法制度化常态化。

四、巩固深化检察改革成果,提升检察现代化水平

持之以恒落实各项检察改革任务,促进衔接配套、系统集成。

检察“六个体系”建设基本完成。“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进司法办案体系、检察监督体系、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检察组织体系、检察队伍建设体系、检务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工作机制、工作模式运行良好、效果明显,得到市委充分肯定。落实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要求,对外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诉讼程序制约作用;对内强化检察管理监督制约,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

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扎实推进。加强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构建起涵盖员额遴选、考核评审、等级晋升、员额退出的常态化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检察官任职回避制度,源头防范“人情案”“关系案”。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1716件,检察长定期列席审委会通报监督情况、研商实践问题,共同提升司法工作质效,促进双赢多赢共赢。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效能彰显。适用19973人,适用率81.9%,同比上升17.1个百分点;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0546人,上升 192%,采纳 9947人,上升212%。市检二分院审慎开展重罪适用,对一起涉黑案件犯罪嫌疑人持续教育转化,促其主动交代1500余万元涉黑财产。大兴院会同法院规范交通肇事等19个常见罪名量刑适用,该类案件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7.4%。

办案质效全面提升。建立案件质效指标体系和检察官履职绩效统一考评体系,制定实施14个制度规范,取得良好成效。其中,质量管控关口前移,引导侦查4238件次、自行补充侦查3404件次,同比增长21倍、18倍,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下半年,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率10.8%,较上半年下降57.8个百分点;退回补充侦查率12.8%,下降33.1个百分点。40件案件入选“两高”指导案例、典型案例。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检察铁军

以“双一流”标准为统领,建设“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抓牢政治建设。坚持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制定实施加强机关党建的制度规定,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能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市检察院党组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70件,完成4个院巡视任务,推进整改“最后一公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长效。

抓细专业化建设。深化检察专业体系建设,推动四个分院分别集中管辖未成年人案件、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件、证券期货案件、京津冀互涉和本市跨区划公益诉讼案件,打造“专科检察院”。加强专业培训,用好“检答网”,上线“京检云课堂”,推进公检法同堂培训,组织民法典等专题培训7362人次,培养“高精尖”队伍。

抓紧纪律作风建设。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328条,打造拒腐蚀防围猎的“铠甲”。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处理违纪违法检察人员23人,“四种形态”中前两种形态适用居多,惩处极少数,警醒大多数,决不允许检徽蒙尘。

抓实基层基础建设。开展为期三年的“双一流”创建活动,328个集体和305名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年度有多人喜获全国先进工作者、新时代最美检察官、全国十佳公诉人等荣誉,成为检察的靓丽名片。顺义院、怀柔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提高基层员额比例,通过招录等方式为基层补充176人,促进资源向基层倾斜。深化智慧检务,检察科技信息中心办理司法鉴定等案件1327件,政法办案管理系统与检察机关新版业务系统对接融合,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法定监督,线上线下全面服务代表履职,面对面联络代表487人次,践行“深度参与、实质联络”承诺。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提案,邀请政协委员参与检察重要活动226人次。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建立京津冀三地律师异地阅卷机制,组织公开审查、公开听证549次,市检察院新媒体信息17663条,4万余人次参加公众开放日,检察工作更加开放透明。

与此同时,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需要跟进和升级,检察工作融入“三件大事”不够紧密,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两区”“三平台”建设等方面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检察业务发展还不够平衡充分,办案质效与人民群众新期待有一定距离;推动检察改革衔接配套、系统集成仍在路上,改革综合效应有待进一步释放;检察工作的基本能力、基层基础与推进自身高质量发展要求尚有一定差距。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改进。

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突出意识、首善标准、特色,统筹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推进检察自身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检察现代化水平,努力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强化政治建设统领。突出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坚持“看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检察工作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科学政治理论凝聚推进检察发展的思想力量,以坚强政治领导厚植推进检察发展的制度力量,以正确政治路线引领检察发展的方向,在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中体现检察担当和政治站位。

服务高质量发展。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紧贴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要求,强化监督办案,对接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率先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发展重点目标任务,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保障民生等重要部署,深化检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增强检察职能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适配性,把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推进自身高质量发展。立足检察宪法职能定位,对接实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纲要、“十四五”检察发展规划要求,以首善标准推动“四大检察”业务发展。聚焦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依托“六个体系”建设,在落实基础性和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措施上狠下功夫,强化案件质效管理和人员绩效管理,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抓好能力素质提升,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准备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付出更为艰苦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