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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的,突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自身建设、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及机关效能建设等各项工作,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有力保障了全县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了地方食品药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一、药品安全监管检查工作稳步推进

(一)制定了《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强化药品监督抽验工作,为药品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坚持“预防在先,控制靠前”的工作思路,继续加强对涉药单位的日常监管。

(四)农村监管全覆盖,确保基层药品供应和用药安全。

(五)加大对保健食品药品广告的监测力度。

(六)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管理。

(七)认真做好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工作。

(八)开展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办理健康证1284个。

二、餐饮安全监管检查成效显著

(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备有团圆饭、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

(二)开展了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此次专项整治领导重视,制订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重点,集中整治,确保了餐饮服务环节的肉安全。

(三)检查和整治学校集体食堂和周边餐饮服务场所的经营准入资格和卫生状况。

(四)清查食品中违法添加罗丹明B工作,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排查。对火锅店、川菜馆所使用的调味料进行了重点检查,未发现有使用罗丹明B的行为。

(五)确保了县第15届人民代表大会及8届1次政协会议、第中国国际羊绒及绒毛制品交易会和壬辰年中华张氏祭祖节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确保了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保障了重大活动期间人民的饮食安全。

(六)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条件、达到标准的餐饮服务申请人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75家。

三、规范化妆品备案工作,实行监管范围全覆盖。

(一)在去年的化妆品备案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了化妆品备案提供材料范围,完善化妆品备案上报手续,落实省市局工作安排部署。

(二)对我县化妆品经营企业下达了告知书,要求化妆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建立健全购进验收销售台账,索要化妆品购进单位合法资质。

(三)对我县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给予了警告,责令立即进行整改。

四、加大保健食品监管力度,进一步净化我县保健食品经营市场。

(一)为扎实做好全县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2013年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

(二)督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做好申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工作。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召开专题会议,帮助我县96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做好申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准备工作。

(三)发现我县一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存在无证经营、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等违法行为,依法对其进行了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