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农贸市场规范摊位费调研报告

农贸市场规范摊位费调研报告

城市农贸市场建设直接关系到市民日常生活的质量,是城市良性发展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我市中心城区规模不断扩大,人口迅速增加,城市发展速度大大加快。在城市化过程中,其城区内农贸市场布局建设、经营状况如何?怎样进行改造升级,以适应中心城区的发展,城市品质的提高?最近,,市政府牵头,联合组织物价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对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进行了全面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区农贸市场的现状及特点

1、投资主体多元化。市场的发展需要多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市场的建设更呼唤多种投资主体的加入。2、经营方式多样化。与农贸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相适应,农贸市场所有者权益实现形式也出现了多样化,即经营方式多样化。

二、农贸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商贸部门管市场的规划布局和产业政策,而这种管理往往太宏观而使管理职责虚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开展行政执法,管经营资格、欺行霸市、掺杂使假、短斤少两,但开展经常性巡查不够,主动对市场经营活动监督少;特别是农贸市场的业主本应负责组织市场经营活动,为经营者维护和创造安全、卫生的经营环境,但目前政府和有关部门并没有拿出一个规范农贸市场业主管理权限与责任的政策,受利益驱使这些业主往往注重收摊位费而忽视管理,致使市场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比较乱。工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曾经是市场的主要开办主体。目前和同类型的菜场比,我们的菜场摊位费偏低。尤其是“工商两费”取消后,市场服务中心的困难更大,收入没有增加。

三、农贸市场管理对策

1、建议制订《市农贸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突出明确业主对市场的管理职责,包括要求业主制订市场内管理公约;协助工商部门查验营业执照;进行进货查验,票证留验;制止场内经营户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场内清洁卫生;建立先行赔偿制度;协调经营者之间,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纠纷;督促划行归市等,使农贸市场业主承担起场内秩序管理主体的责任,从而促进农贸市场的有序经营。

2、建立市场管理的网络机制。长期的工作证明,市场管理单靠突击整治是不行的,必须建立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市场内要建立和完善市场内打假扶优维权网络和管理人员监督举报网络。这些网络是各种制度是有机结合与运作,一旦建立将充分发挥互动、连动的作用,大大提高管理工作效率。

3、完善市场内打假维权网络。建立、推行名优企业、市场主办单位、执法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等多家参与的打假维权联系制度。由执法部门和市场主办单位共同协商聘请消费者监督员,共同参与打假扶优、维权工作。将名优产品厂家引入市场,设立名优产品专柜。结合工商部门投诉电话,对投诉问题多的市场、商品展开专项整治。完善消费者举报奖励和为举报人保密制度。

4、完善上市商品的渠道认证制度。为保证进货渠道的合法,创建安全的消费环境,改变市场内商品渠道不清的情况,对农产品市场上销售的豆制品、熟肉制品进行试点,要求经营者提供合法的进货凭证。在试点的基础上,对市场内经营的商品全面推行索证制度。结合索证,对场内商品的厂家进行考察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