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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式税务稽查调查报告

审计式税务稽查调查报告

为了统一规范检查流程,强化稽查环节的痕迹管理,实现对稽查过程和质量的控制、监督,今年省局要求试点应用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模式,市地税局稽查局积极借鉴外地经验,探索试行审计型工作底稿模式的税务稽查。由于审计式税务稽查底稿是一项全新的内容,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思考、探索、实践和完善,以逐步提高稽查工作水平。下面结合我们试点运行情况,谈谈试行审计式稽查工作底稿的几点思考和想法。

一、试行审计式稽查底稿的必要性

(一)试行审计式稽查底稿是适应税务稽查管理转型升级的客观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和税收工作的发展,税收集中度不断提高,现行稽查管理体制和模式已经与税源结构不相适应,现代信息管理手段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广泛应用,稽查部门依靠传统稽查方式方法检查已经很难深入开展,同时,今年省局提出了“服务加速崛起,推进管理转型升级”的明确要求,为此,稽查部门要积极适应形势变化,准确把握形势要求,积极推进稽查管理转型升级。审计式稽查是运用企业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方式、分析性复核方法等现代先进的审计技术手段而进行的一种稽查方式。与传统的稽查方式相比,它具有重案头分析、重“工具箱”模式、重工作底稿、重程序等“四重”特点。因而推行审计式稽查底稿,可以促进税务稽查实现“收入型稽查”向“执法型稽查”、“被动检查”稽查向“主动预防”稽查、“传统型稽查”向“专业型稽查”、“理想型稽查”向“理性型稽查”以及“对外监督型稽查”向“内外监督并重型稽查”的转型。

(二)试行审计式稽查底稿是提高稽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稽查工作质量的有益探索。随着企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多元化,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传统的检查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稽查形势。同时,税务机关对稽查工作底稿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模式。一般除统一简单列举被查单位基本情况外,其余事项都由稽查人员自由记录,这样对稽查质量失去了最原始的控制。审计型稽查工作底稿模式以“痕迹化管理”思想为重点,通过列示涉税风险点和评估、检查程序,指导检查人员“干什么、怎么干”,为检查人员提供了统一规范的作业标准。底稿工作内容详细记载了检查人员的实际工作轨迹,使得检查工作真正做到过程有控制、责任有分工、检查有记录、行为有监督、成果有评价,克服了传统税务检查“检查环节失控,想怎么查就怎么查”、容易产生执法风险的弊端,实现稽查管理由以往管“结果”向既管“结果”更管“过程”的转变。

(三)试行审计式稽查底稿是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防范重大税收流失的重要举措。当前,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主要就是要运用税收风险管理理念,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要求,整合、优化和合理配置税收管理资源,把有限的征管资源用于风险大的行业和企业,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开展重点税源企业检查,防范重大税收流失是稽查部门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审计式稽查工作底稿就是针对重点税源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核算信息化水平高、财务数据相对真实准确的特点,为提高驾驭重点税源企业检查能力专门设计的。它借鉴现代审计技术,以稽查专用工作底稿为载体,通过风险评估、控制测试、实质检查和纳税遵从评价,将税务稽查融入到企业核算过程,促进企业减少涉税风险,提高税收风险控制能力,进一步减少税收管理成本和税收流失。

(四)试行审计式稽查底稿是加强执法监控、防范执法风险的有效手段。对税务稽查四环节特别是实施环节有效的全过程管理一直是稽查管理工作的重点。以往稽查人员从领取检查任务到提交稽查报告的中间过程缺乏有效的指导和规范,导致稽查出现“两头可控、中间失控”的被动局面。审计式稽查工作底稿通过检查流程和专用表格填制,用底稿明确检查内容、规范检查流程、记载检查行为,考评检查人员“干没干、干得怎么样”,为指导、规范、约束、记录检查全过程提供了抓手,为事后监督提供了客观详实的复查依据,有助于规范检查人员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有效地防范和减少了执法风险的发生,使稽查管理更加精细化。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学习,提高认识。首先,我们及时购买《税务稽查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指引》,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审计型稽查工作底稿指引,充分认识开展审计式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掌握精神实质,以便消化、吸收和改进,其次,抽调业务骨干6人认真对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提出我市地税稽查部门实施审计式检查工作底稿的初步实施办法,提交全体人员讨论。

(二)因地制宜,改进创新。《税务稽查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指引》中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主要以大型工商企业为适用对象,检查内容主要体现在国税部分,为此,我们在深入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地税稽查业务内容对上述内容进行了部分修改,对不宜操作的各种指标分析等内容进行了删减,取消暂时不适用和不属于地税稽查部门的部分底稿,积极引入“阳光稽查”和涉及地税部门的各税种、政府性基金费以及发票情况的检查底稿,提高了审计型检查底稿的适用性。同时,及时制定并下发《市地方税务局审计型税务检查工作试行办法》,明确了审计式检查工作底稿的适用范围和操作办法。

(三)选择试点,稳步推进。由于试行审计式检查工作底稿是一项较新的工作,并且我们结合实际进行了部分修改,为稳妥推进审计时检查工作开展,我们在组织开展重点企业发票检查工作中,积极引入审计式检查工作底稿模式。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案头准备阶段。稽查选案部门根据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和征管软件数据以及纳税评估信息,运用重点税源企业选择法、行业选择法、纳税状况总体评价选择法、循环选择法等或根据专项检查要求确定审计对象,在试行审计型税务稽查中积极开展查前约谈,要求企业对涉税风险部分资料认真填写《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问卷调查表》等资料信息,稽查人员通过索取、查阅、询问、分析等方法收集纳税人各种内外部信息,结合财务数据运用分析性复核方法,对相关税种的审计项目分别进行趋势性、结构性分析和比较分析,对纳税人涉税风险进行判断,拟定重点审计项目,以提高检查针对性和检查效率。

2、现场检查阶段。检查人员根据所确定的重点审计项目,编制详细的审计预案和程序,组织人员明确分工,做好时间预算。检查人员一般由3人(一名项目主查,两名协查人员)组成一个检查小组,通过综合运用观察、盘点、分析等各种实质性方法对各个涉税风险点进行检查,对确定的重点审计项目和提示的检查方向开展格式化检查,对疑点问题调查取证,按步骤、按环节、按会计科目进行重点稽查,同时编制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采取一事一证一底稿的模式,并在每张工作底稿上签名,以示负责,从而确保了税种查全、环节查到、项目查清、问题查透。同时,稽查人员制作《稽查意见反馈书》,交送审计对象,拟写《税务稽查报告》,连同稽查案卷、审计对象回复意见移送审理部门。

3、检查终结阶段。审理部门对《税务稽查报告》的复核、确认,根据审计对象回复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后分别制发《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处罚决定书》、《账务调整通知书》,并交执行人员送达被审计对象,及时组织查补税款(含滞纳罚款)入库。同时,及时通过总结、归纳纳税人存在的涉税风险,对检查结果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对纳税遵从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帮助纳税人提高风险控制能力,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降低管理成本和减少税收流失,体现了查处与预防相结合的全新执法理念,真正实现“检查一户,规范一户”的目的。

三、取得成效

(一)提高了稽查工作质量。由于审计式稽查方式重案头分析,项目主查经过案头分析,不仅确定了稽查项目及目标,而且也确定了每个检查项目的主要检查方向,检查的准确性、针对性较强,从而大大提高了稽查的针对性,保证了现场实施阶段的稽查工作质量。

(二)规范了税务稽查行为。审计式稽查从案头分析到现场检查实施均设计了一系列审计稽查工作底稿,基本上涵盖了企业供、产、销全过程,具有格式化检查的作用。案头分析审计稽查工作底稿主要是记录案头分析情况,从而确定审计稽查项目,并进一步确定每个审计稽查项目目标提示检查方向。同时对案头分析所确定的审计稽查项目都要进行检查和记录,并在检查工作底稿上签名,以示负责。改变了传统检查方式仅记录发现问题和对一些科目可查可不查的状况,从而有效地防止了执法随意性的发生,进一步规范了税务稽查执法行为。

(三)强化了对稽查全过程的监控。审计式税务稽查按照确定审计对象,案头分析整理,现场实施稽查和审计终结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程序进行。项目主查对检查人员的检查情况实行全面监督,对检查有疑议的可以进行复查,复查有情况的一律追究检查人员的执法责任。在审理环节,审理人员对稽查人员执行税收政策、执法程序到位以及稽查证据、资料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对有问题的一律追究项目主查的责任。这样,基本上形成了对稽查全过程的有效监督制约网。

(四)更好地发挥“以查促管”的作用。由于审计式稽案头分析,所以要求纳税人的征管资料和财务报表等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否则将直接影响到案头分析的正确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征收单位的征收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征收单位在平时的征管工作中,不仅要对企业的征收资料进行分析检查,而且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五)锤炼了稽查干部队伍。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的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指南》为基本参考编制的,对稽查人员业务水平要求较高,要求稽查人员不仅要熟练掌握税收业务、财务会计核算知识,还要掌握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与分析以及计算机技术和相关法律知识。开展审计式稽查可以有效地推动稽查人员学业务的积极性,促进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审计式稽查的推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推进了我市地税系统稽查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但是,审计式稽查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进一步的完善。

(一)税务稽查深度不足,就账查账、经验查账的现象仍然存在,针对不同案件性质的分类稽查模式尚未形成,推行审计式检查受到财会业务技能、审计稽查底稿设计以及检查效率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选案不准、检查不深、审理不严、执行不力的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规避税收执法风险的细节上仍需不断完善。这就需要我们优化分级分类税务稽查模式,合理调配资源,分类开展打击型、管理型、审计型的稽查方法。同时,完善审计式稽查底稿的设计,开展针对性培训,不断探索合理、高效的审计式检查方法,确保税务稽查深度。

(二)由于地税涉及行业多,纳税人千差万别,底稿中的表格可能存在设计不合理、不方便使用的地方,各税种风险点的描述修改不到位,也不尽准确。同时,由于不同的纳税人业务范围、会计核算办法各不相同,我们试行的审计式检查工作底稿存在考虑不到之处,规模较小的纳税人会计核算科目设置不全的,也只就有的科目填写,这些都需要在执行中逐步加以完善。

(三)现有稽查人员不尽完全适应审计式稽查底稿的要求。由于审计式稽查工作底稿要求填制88个会计科目以及特殊税收业务等共185张底稿,并且有些底稿与行业会计科目不能全部一一对应,有些企业行业会计科目涉及不到,使得检查人员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确定填写内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稽查工作效率。同时,由于审计式稽查底稿涉及税收、财务、统计分析、审计、信息技术、企业管理、相关法律等多领域知识,对现有稽查人员的的稽查经验、财务分析能力、计算机操作水平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议组织全省稽查业务骨干、信息技术人员、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等人员组成的审计式稽查工作技术小组,对现有审计式稽查工作底稿进行梳理、完善,使其更具有简便易行的操作性。另外,进一步加大对现有稽查人员的培训力度,开展有所侧重的稽查人员分类知识培训,造就一批复合型、专家型稽查人才。

(四)信息技术条件对审计式稽查工作底稿支撑不到位。在现有审计式稽查工作底稿中,分析评估是首要工作环节,它要求充分采集企业财务数据的基础上,利用统计分析原理,对相关税种的审计项目分别进行趋势性、结构性分析和比较分析,这就需要借助电子审计软件等技术手段。在控制测试环节,要求对企业的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等7大循环中的某一个或者某些循环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测试,更需要通过电子信息技术与传统稽查手段相结合。现有条件下没有成熟的电子审计数据采集、数据分析软件,并且企业财务数据失真、数据信息不全面等一直影响着税收管理。建议结合用友税易、奇星电子查账软件、纳税评估软件等,研发出一套能涵盖稽查选案、稽查实施全过程、全面导取被查单位电子账套,自动开展数据加工和统计分析、自动穿行测试企业内控制度的电子账务分析检查软件,提高检查的针对性、时效性,进一步提高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