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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处便民利民工作措施

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处便民利民工作措施

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整体入驻政务服务中心以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努力践行便民利民承诺,受到广大群众的称赞。

一是邮政速递进驻行政服务中心。

积极协调邮局在办证大厅驻点服务,为领证不方便的群众办理证件速递业务。

二是添置“自助填表机”、“自助受理机”。

免去了申请人手工填表的繁琐,尤其是对于一些文化程度较低、年龄偏大或者有残疾的申请人,从根本上解决了不会或不能书写的烦恼;自助受理机的投入使用,大大缩短了群众排队等候的时间,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服务水平。

三是全面开展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工作。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卡式证件大小同居民身份证相当,便于携带和使用,通行证签注采用重复擦写技术直接打印在证件背面,持证人无需频繁换证,降低了办证成本;电子港澳通行证内嵌有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存储持证人个人数字化资料、指纹信息及证件、签注签发管理信息,可享受到自助通关服务。

四是“三表合一”。

进一步简化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格,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等三类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简化合并为《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材料齐全的,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可同时申办上述三类证件。

五是推行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服务。

申请人可以通过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填写身份信息及需要办理的证件类型,并在约定时间内到出入境接待大厅受理窗口办理相关证件,减少现场排队等候时间,同时可快速领证。

六是一年内可重复使用出入境证件照片信息。

16周岁(含)以上,办理过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并按要求提交过电子制证照片的申请人,在一年内再次申办出入境证件时,无需重复照像。

七是进一步缩短出入境证件办理时限。

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等三类出入境证件的时限统一为: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不超过10个工作日签发(比以往提前了5个工作日),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签注不超过7个工作日签发(比以往提前了3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

八是设立出入境证件办理“绿色通道”。

在非工作时间,因奔丧、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等特殊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出入境证件办理“绿色通道”紧急申办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