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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五抓”强化户外广告监管

工商局“五抓”强化户外广告监管

为切实规范户外广告经营秩序,进一步加大户外广告监管力度,净化户外广告发展环境,长宁县工商局采取“五抓”措施强化户外广告监管。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下达责令整改2份,登记备案10份,接受咨询12起。

一是抓宣传,造气氛。

充分利用发放宣传单、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形式,加大对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告经营者和群众的广告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主动维护户外广告市场良好秩序。

二是抓学习,提素质。

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各类户外广告违法行为的鉴别能力。

三是抓入口,控质量。

督促指导广告经营主体健全和完善广告前的审查制度,把规范审查工作作为对广告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来抓,对广告前审查制度不落实,广告违法行为严重的,一律责令整改,直至吊销经营证照。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农药、兽药等特殊商品(服务)广告,实行前备案制。备案过程中,发现广告内容违法的,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并督促广告主及时修改。

四是抓调查,明底情。

对辖区内主干道、各大公共场所、社区、以及出租车、客运站等区域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并进行登记备案,详细记录广告的地址、内容、画面、类型等,重点检查户外广告是否登记,广告内容与核准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标明登记证号,是否有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它形式转让《户外广告登记证》的行为。

五是抓监管,健机制。

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三站”的作用,建立顺畅的信息沟通渠道;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做到户数清、底子明;加大执法力度,拓展监管渠道,创新监管方式,并加强与规划、城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监管合力,切实达到长效监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