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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机关管理建立工作措施

加强机关管理建立工作措施

一、加快机关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1.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逐步建设权责一致、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提质提速、提高效能。

2.行政服务达标,窗口有效运转。

3.认真落实《机关规范化办公规则》和《机关效能建设手册》等内部监督考核制度,把机关各项工作全部纳入制度管理的轨道,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规范行为,建立秩序。推行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行政过错追究制,把工作职责落实到科室、岗位、人头,推动履职尽责、权责一致、分工合理、科学考核、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建立。

4.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机关文件处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党建工作、信息管理、咨询解答等全部纳入网络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坚持填报工作日志,对重点工作实行对策和督办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

5.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操作,定期将执法检查情况、“三费”情况以及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外部政务公开栏和内部公开简报的形式,进行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6.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监察、廉洁执法监察等,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确保行政事项“零过错”、执法服务“零距离”、执法队伍“零违纪”。

7.扎实开展社会稳定工作。加强综治领导,明确目标责任,注重日常教育,狠抓基础建设,强化治安防范,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真正做到领导重视、措施扎实、督办有力,有效预防和控制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建设过硬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

1.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采取集中学习、领导带头、结对帮学、讨论交流等方式,全面领会全会精神,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市委全会精神上来,努力形成学习贯彻市委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和团结一心干事业的强大合力。

2.以落实党建责任制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党建目标管理,强化党员教育工作,落实“”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

3.注重把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各项权利,切实听取意见建议,关心党员的思想生活和成长进步,使党支部成为名副其实的“党员之家”。

4.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组织机关全体同志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和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加强思想道德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确保党员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

5.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等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开展岗位练兵,切实提高机关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认真组织现代科学知识的学习,特别要学习掌握计算机知识,确保每一名机关干部都能熟练运用我局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管理平台从事行政管理,做到会操作、会网上办公、会处理基层单位的上报数据等。

6.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把创建活动纳入单位总体规划,积极培育和宣传在文明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争做先进、奋发有为的氛围。

7.积极开展“迎奥运、讲文明、学礼仪、树新风”和“弘扬雷锋精神,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幸福家园”为主题的纪念学雷锋45周年活动,努力在创建科学发展示范机关中建设礼貌规范、文明和谐的氛围。

8.针对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围绕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学习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养党员干部的文学素养和道德情操。

9.积极组织开展文化娱乐和健身活动,振奋精神、陶冶情操、展示风貌;组织健康知识和生理、心理知识讲座,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身心素质。

10.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现象发生。

11.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单位内务管理,确保单位物品摆放整齐,内外环境清洁,工作生活环境良好,无脏乱差现象。

三、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把“创建科学发展示范机关”活动作为机关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局“创建科学发展示范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局机关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成员要各负其责,督促指导活动的开展,努力在全局上下形成“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成员各司其职、党员干部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召开全局“创建科学发展示范机关”活动动员大会,动员机关广大党员干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投身到“创建科学发展示范机关”活动中来,在全局上下营造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

(三)精心组织,扎实开展。

按照创建活动目标要求和创建任务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及时做好具体活动的计划安排,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扎扎实实开展有特色的活动,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确保创建活动收到实效。

(四)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各科、室、监察中队、安监站负责人是本科室创建活动的直接责任人,要妥善处理工作与活动的关系,确保各项具体活动的顺利实施;局机关党支部要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及时宣传反馈有关情况,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