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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交通事故整治防治措施

重特大交通事故整治防治措施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吸取事故教训,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加强有效管控,严查一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稳中有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得到控制,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得到遏制,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全县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

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客、货运输企业对企业安全生产制度、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营运车辆安全性能进行细致检查,对县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严厉查处省干道和县、乡农村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建立抄告通报制度,对查获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货运输车辆一律抄告车辆所在地运管部门,由运管部门实施行业处罚。

三)总结验收阶段

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隐患排查、联动执法、依法严管等长效机制。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工作重点

路面行车秩序整治: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和处罚力度,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醉酒驾驶、无证驾驶的要坚决予以拘留。

农用车综合治理:加强农用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工作,明确乡镇和部门监管职责,宣传无证驾驶和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等农用车的危害和后果,与农用车主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加强县乡道、村道的管控,对农用车辆违法载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客运企业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客运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从根本上消除客运车辆交通事故隐患。全面检查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投入和教育培训情况,车辆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交通运输单位,停业整顿,限期达标,逾期不达标的予以取缔。

公路危险点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整治:全面排查交通标志设置情况,进一步排查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加大治理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无法根治的路段,要增设交通标志,加强管控力度,确保车辆行车安全。

恶劣天气道路安全保障工作:加强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遇有恶劣灾害天气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必要时依法实施交通管制,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四、职责分工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交通、安监、文广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职责分工如下:

1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分管领导承担具体责任。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县安委办:要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客运企业、客运发车场站和营运车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督促客运企业、客运发车站场对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行驶记录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找出原因,及时责令整改。要组织交警、运管部门不定期对县内各客运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及内部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要组织交通、公安、公路等部门开展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排查,督促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治理。

3县公安局:要组织交警、乡镇派出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路面管控,以客运车辆为重点,突出对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从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坚持“罚、记、吊、拘”并处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处的高压态势,震慑交通违法,遏制事故发生。交警部门要以省道等县内公路主干线为重点,科学合理安排勤务,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入到路面管控中去,确保对省道等县内公路主干线的管理不漏管失控。

4县交运局: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开展危险路段、事故黑点的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保证道路安全、畅通。要强化运输企业、客运车辆始发站场的管理,督促各运输企业、客运车辆始发站场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要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客运车辆违法载客、扰乱运输市场的行为,规范运输企业经营秩序。运管部门要对客运班线车辆进行清理排查,彻底摸清班线客车始发地点、终点站、运行时间、运行线路、途径乡镇、所属企业、经营业主及驾驶人员基本情况,切实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杜绝客车违规运营。

5公路段:负责职责范围内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超限治理和路面清理整顿。

6县农机局:要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管理和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职责。要加强对农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严把农用车辆入户关,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查处农机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7县文广局:要制作播放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专题节目,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和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同志任组长,县公安局局长、县交警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二)靠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能、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能、各负其责,认真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作用,紧紧抓住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特别要宣传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增强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形成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促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要组织专门督查组,对重点路段、重点单位进行重点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对专项整治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县上将对各乡镇、有关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责任目标管理,年终从严兑现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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