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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难防范措施

地质灾难防范措施

一、地质灾害现状

自年以来,市已经完成了山区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今年又组织进行了全面调查,复查了所有的地质灾害点,对已无危害的隐患点进行了核减;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点,明确了责任人,落实了防灾措施,建立群测群防网络。经调查,全市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共为431处,按类型分滑坡82处、斜坡109处、泥石流179处、崩塌27处、地面塌陷23处、地裂缝11处。这些隐患点直接威胁着村庄、学校、农田、公路及输电线路,地质灾害防治任务非常艰巨。各县地质灾害点种类及数量见下表。

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确定

根据山区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野外实际调查情况,结合今年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综合研究工作基础上,确定6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2009年市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对象,其中滑坡32处、泥(水)石流23处、崩塌6处、地面塌陷2处。针对63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对象制定了防治方案,核实并确定了监测和预防责任人,制定了应急预警信号、居民和财产转移路线和治理措施。

三、重点地质灾害点发展趋势预测

市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是降雨,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期,因此,要密切关注天气形势的变化,认真落实防治方案,切实保护国家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有效的防灾作用,达到防灾的目的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强化领导组织。各有关县、乡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责任制,将灾害点的监测和防治责任要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汛期要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巡回检查组,对重要隐患点定期进行检查,遇暴雨或连续降雨天气要随时进行检查。各有关部门均要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有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协助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二)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十分重要。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分一、二、三级,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具体实施。三级监测网络由本村的村干部负责,定时定点进行地质灾害的监测和巡查,并定期向乡、镇级汇报记录;一旦发现灾情有立即组织村民转移的职责。二级监测网络由一名副乡(镇)长负责,对本乡镇的地质灾害点进行巡查,并做好上报下达的工作,组织实施本区的预警系统工作。一级监测网络由县(市)国土资源局全权负责,不仅负责全县(市)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工作,而且负责对本县(市)二、三级监测人员的地质灾害知识和地质灾害监测技能的培训工作。

要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组,明确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监测人员根据地质灾害监测技术要求对灾害点负责定期监测,汛期应加强监测,尽可能做到每天监测一次,降雨强度较大的时间,应24小时不间断值班监测。每次观测需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把监测数据向上级监测网点汇报,为预测预报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和工程治理设计提供基础资料。一级、二级监测网络要定期对监测点进行巡查,切实把地质灾害监测落到实处。

(三)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总结去年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的基础上,市国土局要与气象部门紧密配合,加强综合分析研究,深入探讨地质灾害发生与降水等气象因素的关系,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的时效性、准确性和防灾成功率。汛期要在当地当天气象预报电视节目中播出地质灾害预报或警示,发现险情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避让措施,并作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结果的信息反馈工作。

(四)认真执行地质灾害值班和速报制度。要进一步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汛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公开值班电话。各灾害隐患点所在乡(镇)村的监测、预防责任人,汛期一定要坚守岗位,及时进行监视和监测,确保信息畅通。要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如果发生地质灾害,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求,认真做好速报工作,以保证各级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