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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消费者权益日的讲话

工商局消费者权益日的讲话

在此,我谨代表*市工商局向大会的召开、向荣获“消费者满意单位”荣誉称号的96家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一直以来重视、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章丘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消费者满意单位”是块“金字招牌”,是政府、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对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者的褒奖和认可。希望获得“消费者满意单位”荣誉称号的企业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诚实守信的优良传统,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发挥表率、示范作用,更好地为消费者、为社会服务。

近年来,章丘市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依法维权、护权日益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和自觉行动。章丘市消费者协会在章丘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正确领导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大力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努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满腔热情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去年,依托政府三级为民服务网络,深入推进基层“一会两站”建设,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工商局、消协领导多次到章丘视察指导工作,并对章丘消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开展“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是每年315系列活动的一项重点,成为各级消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品牌。这项评选活动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泛的影响力,我分析主要做到了以下六个结合:一是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维护经营者正当利益有机结合,二是将消费维权的事后补救与事前保护工作有机结合,三是将监督与服务有机结合,四是将扶优和限劣有机结合,五是将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和推动经营者诚信经营有机结合,六是将服务消费者与服务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这既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这与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是相吻合的。

对于下一步如何深入开展这项评选活动,在此,提以下几点希望和意见:

一是要面向经营者广泛发动,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面。开展“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的目的,是把政府部门、名优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监管、消费者协会的协会监督及广大企业的自律作用,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广大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这项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热烈欢迎,得到了广大经营者的积极响应,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目前,“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已成为广大企业诚实守信的标志,成为广大消费者信赖的品牌。因此,很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参与面,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和业户积极参评,积极争创。

二是要面向消费者广泛宣传,严格组织审定,让消费者满意单位成为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一面旗帜。企业是否诚信经营、能否赢得消费者的满意,消费者最有发言权。为此,在争创“消费者满意单位”活动中,要广泛发动消费者积极参与,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社会满意度调查,倾听消费者心声;要在对申报单位进行初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意见,对“消费者满意单位”名单严格审查,确保入选的单位名符其实,在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中发挥应有的带头表率作用。

三是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向社会公示,最终确定“消费者满意单位”名单,确保整个过程参与面广,透明度高,执行标准严格,组织程序规范,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确保“消费者满意单位”的动态化管理。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诚信社会、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也是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举措。希望章丘市消协、工商部门的广大干部在章丘市各级的正确领导下,自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开拓,锐意进取,努力开创章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