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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森林防火方案

清明节森林防火方案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重点时段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镇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意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防火宣传

1.镇、村(居)分别召开清明防火工作动员会议,逐级部署安排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镇、村(居)要分别制定工作预案,村(居)工作预案于3月31日前报镇防火办备案。

2.各村(居)利用标语、通告、电子公告屏、会议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清明节期间(4月2日至4月8日),一律不得上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在各村(居)公益性公墓上坟的,要安排专人负责,必须在焚烧池内烧纸烧香,严禁燃放“冲天雷”等鞭炮。

3.各村(居)党支部要对所在村居党团员和村组干部提出明确要求,号召党、团员及村组干部带头,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作违纪处理并予以曝光。

4.中小学校各班级要适时开展防火宣传,在清明节前每个班级都要上好一堂防火知识课,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并动员家人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当好家庭防火宣传员。

5.镇防火办要利用政务频道、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大力倡导植常青树、鲜花祭祖等文明祭祀新风。对违规野外用火者要及时予以处理曝光。

二、隐患排查

1.镇、村(居)两级在3月31日前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隐患排查,要深入边远村民组、各景区景点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对重点地段时段要加强防范,制作防火警示牌,对弱智、痴呆等重点人员由各联系人员上门宣传和督查,对外来流浪乞讨人员要加强监控,发现情况及时应对。

三、督查指导

1.清明节期间,各村(居)两委干部要分片到组到路段,宣传和督促防火工作,教育和引导村(居)民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2.清明节期间,镇防火办要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并对督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3.清明节当日,镇全体联村干部要下村指导,开展督查。镇防火办组织人员沿途巡查,协调各村居防火工作。

四、严防死守

1.各村(居)护林员要及时到岗到位,各分管村干部要跟踪督促,随时掌握上岗情况,确保不留真空。

2.护林员一旦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应立即坚决制止,并报村(居)委会予以处罚曝光。

3.为做到超前防范,各级干部要在村口路口打招呼、做宣传,让每一个村民知晓并自觉遵守镇防火规定,不带纸香和鞭炮上山。

五、扑火队伍应急准备

1、进入清明节重点时段,镇、村(居)应急扑火队伍要保持临战状态,保证一旦发生火警火灾,快速反应,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2、镇、村两级应急扑火装备要充足到位,完好无损,保证正常使用。

3、清明节期间,镇政府要确保2-3辆防火专用车辆随时待命。

4、一旦发生森林火警火灾,立即启动镇森林防火预案。

六、值班和信息畅通

1、镇、村两级安排专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请各村(居)将清明重点时段值班安排表于3月31日前报镇防火办。

2、严格执行火情逐级上报和每日零报告制度。

3、加强信息宣传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