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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市级政务督查通知

增强市级政务督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以上驻肥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维护政令畅通,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和质量,促进政务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政务督查,抓好网上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政务督查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政府决策贯彻落实的重要环节,有利于维护政令畅通,保证政府工作高效运转。网上督查是指通过政府协同办公网对政务督查事项实施交办、承办、反馈、催办、督办等项工作,是进一步规范政务督查形式,提高督查质量的重要手段。加强政务督查,开展网上督查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美好、幸福家园的需要,也是建设务实、高效、法治、清廉政府的必然要求。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完善机构、明确责任、努力开创督查落实工作新局面,使政务督查落实工作成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有力助推器。各镇街、各部门是落实市政府决策部署的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固定人员具体做好接收、办理、反馈上报等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

政务督查是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要建立制度,规范程序,改进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一)完善政务督查工作制度。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的督查工作制度。明确督查工作的任务、原则、程序及要求,建立健全请示报告、情况反馈、检查通报、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使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建立限时办结制度。对政务督查和网上督查工作,要明确办结时限,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及时接收督查事项,按照时限落实反馈。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上报情况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说明原因,提出下一步的办理意见。严肃限时办结制度,对同一事项被市政府办公室连续三次催办未果的承办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工领导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

(三)规范督查工作程序。

1.交办转办。除涉密事项外,督查事项均应通过网上下达。特别重要的督查事项可同时采取电话、传真或公函形式交办。督查内容由“市长批示件”、“领导交办事项”和“领导阅示文件”三部分组成。政务督查事项通过《政务督查通知单》下达;市政府领导在网上签署意见的文件以《市领导阅示文件处理单》下达;领导批示事项通过《市政府领导批示办理单》下达。承办期限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

督查事项下达后,网上即启动办理时限的提示功能。在“距限期日”栏目中进行倒计时,至限期日当天和超过限期日时,该督查事项分别显示黄色和红色。

2.承办反馈。事项下达后,承办单位应及时在“部门待办事项”栏目中进行接收,并抓紧按办理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确有实际困难无法按期办结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办理的进展情况等通过网上进行反馈和说明。其中市领导网上阅示文件的办结期限按市领导批示要求执行。除涉密事项外,督查事项办结后均应通过网上反馈。特别重要的督查事项可同时采取传真或公函形式反馈。反馈对象应为市政府办公室联系该督查事项的联系人。由多家单位共同承办的督查事项由主办单位负责反馈办理情况。

承办单位在网上反馈时,应点击“提交办理情况”填具反馈内容,同时将带有格式的文件或图片、视频等相关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该附件的文件名一律以本单位的名称命名。反馈内容应包括承办过程、措施和结果,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反馈材料必须经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发。

3.审核办结。市政府办公室督查人员要认真核实承办单位提供的相关情况,审慎提出督查建议,并尽快以专报的形式向市领导报告。市领导无异议后,该项工作定为“已办结”。

在办理过程中,应及时跟踪掌握督查事项落实的进展情况。对办理进度滞后的督查事项,应适时通过网上进行催办。对办理反馈内容不符合要求,需要多次反馈的督查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室通过网上下达“需再反馈”信息,重新将办理单下达到承办单位继续办理,同时告知办理要求和反馈时限。承办单位应再行办理,及时反馈。对再次督办的,网上显示“督办提醒”。

(四)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对政务督查和网上督查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通过适当形式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度科学发展观和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办公室结合平时掌握的各承办单位的督查工作情况,重点考核执行制度、兑现承诺、提高效率、完成任务等,客观、公正、准确地对各单位完成督查事项的情况作出评价。

三、创新方式,提高工作水平

市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政务督查和网上督查工作的领导。定期组织督查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开展工作交流。加强政务督查经常性的工作联系,上下左右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全市便捷、畅通、有效的督查组织网络。市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对全市网上督查运行情况进行管理,及时对软件系统进行升级和完善,确保网上督查安全、高效。

全市政务督查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遵章守纪,认真完成各项政务督查任务。要按照“交必办、办必果”和“准确、及时、高效”的要求,增强主动督查意识,深入现场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及时向领导报告督查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推动工作落实、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