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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活动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宣传贯彻和实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大气法》,提高环保系统干部职工执行新《大气法》能力,提高广大群众对新《大气法》的认识,增强企业遵守新《大气法》意识。

二、宣传主题

新《大气法》,从源头治理污染问题。

三、宣传内容

本次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新《大气法》中对政府职能部门要求、对企业履行环保责任要求、以及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的环保权益等。本次宣传重点做好“4个1”:一次新《大气法》培训、一次接受记者采访、一个固定宣传点和一次普法宣传活动。具体内容安排如下:

1.一次新《大气法》培训

时间:12月中下旬

地点:待定

参加人员:局机关全体人员、监察支队全体人员、局属单位负责人,各县、区环保局局长、分管监察局领导、法制股长、监察大队正、副大队长。

由法规科负责联系相关法制专家进行授课,并确定授课时间,办公室负责会务接待工作,宣教中心负责联系电视台记者。

2.一次接受记者采访

时间:12月中下旬

内容:新《大气法》相关内容

污防科确定时间后,由宣教中心负责联系市日报的记者,在日报上发一期专版。

3.一个固定宣传点

时间:长期

内容:设立两块以上固定展板,内容为新《大气法》机动车年检相关条款,发放新《大气法》相关宣传资料,资料由宣教中心提供。

4.一次普法宣传活动

印制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手册3000份,分发给机关、重点企业、建筑工地、社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