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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绩效考核策划方案

规划局绩效考核策划方案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全体在岗人员。

二、考核机构

成立*区规划分局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组长:丁小林,成员:王强、张友荣,考核工作日常事务由局办公室负责,重大事项提交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三、考核办法

实行百分制考核法,考核由公共项目、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综合评议三部分组成。具体分值如下:

公共项目25分,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65分,综合评议10分。

公共项目和综合评议考核到个人,得分直接落实到个人。

业务工作考核只考核到股室和部门,同一股室和部门的一般工作人员得分相同,一人跨多个股室的,得分按多个股室平均分计。

所有扣分项目,扣完该项目的分数为止。加分项目,按规定执行,上不封顶。

单位分管领导取分管股室和部门的平均分,单位主要领导取分管领导的平均分。

绩效考核按年度实施,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并将考核结果在单位内部公示3~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次年的元月底前报区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一)公共项目考核(基础分25分)

1、工作纪律(10分)。

评分标准: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时间、岗位责任制和请销假制度;业务操作程序规范,执行限时承诺制度;办事公开、公平、公正,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发现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执行考勤,工作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

(2)无故缺岗或缺勤的,每次(天)扣0.5分。

(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单位构造活动的,每次扣0.5分。

(4)参加会议或活动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0.2分。

(5)不服从领导分工、不完成单位布置的工作任务,每次扣2分。

(6)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玩乐等,发现一次扣5分。

(7)遇事推、托、躲,每次扣1分。

(8)工作中吃拿卡要,因廉洁自律问题被投诉,查实一次扣10分。

2、文明服务(10分)。

评分标准:工作期间着装整齐,言行得体;接待服务对象时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服务对象时,热情主动,百问不厌、百查不烦;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批评时,耐心听讲,准确解释,不予争辩并及时处理;服务对象出现误解时,及时化解矛盾,做好解释工作并妥善处理;执行公务时禁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有损形象的语言;办公区域保持整齐,办公资料放置有序。

发现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上班时着装不整齐,言行姿态不文雅,发现一次扣1分。

(2)言语不文明,发现一次扣2分。

(3)接听电话态度差、回答生硬,发现一次扣1分。

(4)接待服务对象不热情、不耐心,发现一次扣1分。

(5)服务对象来咨询时,未达到首问负责制要求,发现一次扣2分。

(6)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或同事之间发生争吵,发现一次扣2分。

(7)因服务态度不好而受到服务对象投诉,查实一次扣5分。

(8)地面、桌面或电脑等不清洁,发现一次扣1分。

(9)工作资料等放置不整齐,发现一次扣1分。

3、学习(5分)

评分标准:增强党的政策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切实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自觉学习,做到定期化、制度化;关心国家和地方大事,了解政策动态方向,把握重点、热点问题,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献计献策。

发现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疏于学习,业务知识肤浅,经教导后仍不提高的,扣5分。

(2)对区级或单位构造的学习,迟到、旷课的,一次扣1分;学习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扣2分。

(3)每个股室根据办公室安排,每年讲一次业务课,不讲者扣1分。

(4)每人每季度交一篇学习笔记,少一篇扣1分。

(二)业务工作(基础分60分)

1、办公室(60分)

(1)做好日常各类文件收发、登记、分疏、督办、报刊当天分发工作,耽误一次,扣0.5分;发文出现重大差错,每次扣2分。

(2)做好局机关事务及日常工作的构造调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扣2分。

(3)做好政务信息、事务文稿的起草工作和机关会议的构造与调解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扣2分。每月更新网上政务信息,每延误一次扣1分。

(4)做好各类文书档案及人事档案的归档治理工作,每年全面检查整理一次,遗失档案每份每次扣1分。

(5)做好局机关财务、后勤、车辆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每次扣2分。

(6)做好党务、人事、编制、劳资、工青妇、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工作,出现延误及失误每次扣2分。

(7)做好局机关来电、来信、来访、投诉接待及分疏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1分。

(8)督办区委、区政府批转件、及时办理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耽误一件扣1分。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失误一次扣2分。

2、规划用地股(60分)

(1)做好权限范围内各类规划(不包括基础设施专业规划)编制的具体构造,评审及报批工作,延误一次扣2分。

(2)指导建制镇、集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出现失误及延误每次扣2分。

(3)负责城乡建造项目选址意见及总平面(不包括村庄)规划审查,按办理时限核发《建造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造用地规划许可证》,延误一次扣2分。

(4)负责提出公开出让、转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参与城市用地分等定级和土地出让的测算及制定土地年度投放计划,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5)负责城乡地形图测绘的构造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6)做好业务范围内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态度生硬、处理不及时每次扣2分。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3、规划建筑股(60分)

(1)负责城乡基础建造规划编制的具体构造,评审及报批工作,出现失误及延误每次扣2分。

(2)负责城乡建造项目管线综合总平面审查,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出现延误每次扣2分。

(3)负责村庄建造项目总平面规划审查工作,出现延误或失误每次扣2分。

(4)负责城乡建造项目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审查,及时核发《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及《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出现延误或失误每次扣2分。

(5)负责建筑立面改造及装修方案审查,核准相关规划行政许可,出现延误或失误每次扣2分。

(6)负责建造工程的放线、验线构造工作,出现失误或延误每次扣2分。

(6)做好业务范围内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态度生硬、处理不及时每次扣2分。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4、监察股(60分)

(1)负责对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构造工作,对各类建造项目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治理,出现失误或不作为每次扣2分。

(2)负责监察股相关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3)负责对区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治理,受理违法建造举报和投诉、信访,出现失误或不作为每次扣2分。

(4)对区规划审批委员会批准的建造项目按“一书、两证、四图”进行监督检查,出现失误或不作为每次扣2分。

(5)对各类建造工程进行分阶段跟踪监督治理,做好跟踪治理记录,为项目竣工验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6)负责局机关职工普法教导工作,指导区规划监察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7)参与各类建造工程竣工规划初验和竣工规划验收的构造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5、村镇规划建造治理所(60分)

(1)宣传贯彻上级关于城乡规划建造事业的目标政策和法规。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的跟踪治理,督促检查全区村镇规划建造治理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2)督促并协助乡镇街道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造,处理各类建造纠纷,做好和执法局的衔接工作,做好日常违章建筑巡查工作,定期巡查通报,出现失误或不作为每次扣2分。

(3)负责对一般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建造项目实施行政罚款,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4)定期构造全区农房审批踏勘工作,认真执行“三审两公示”制度,增强放线、监管、验收工作,负责乡村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出现延误或失误每次扣2分。

(5)负责村镇建造项目规划验线核样及验收、发证工作;负责村镇沿街商店、单位门面装修审批和监管工作,出现失误及延误每次扣2分。

(6)负责建筑施工现场规划公示牌设立的落实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7)负责职责范围内投诉、信访处理工作,处理不及时每次扣2分。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业务工作加分情况:

1、工作创新加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创新股室及部门可以加分:一是受到上级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创新工作的(包括领导讲话),每人加2分;二是在年终考核中被认定为创新工作并获加分的,相关人员每人加3分;三是被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了创新工作,并在全省推广的,每人加10分,在全市推广的,每人加5分。

2、获奖加分:团体获部级奖励的,相关人员每人加10分;省级奖励的,相关人员每人加5分;获市级奖励的,相关人员每人加4分;获区级奖励的,相关人员每人加3分。个人获奖的,除获奖者本人可参照上述标准加分外,同一股室或部门的人员亦可加分,但按0.8的系数加分。

3、中心工作加分:考核结果在全区排名1~3名,或排名靠前,受到书面表彰的,相关人员每人加3分,在全市排名达到上述成绩的,相关人员每人加5分。

4、信息宣传工作加分:在部级媒体上发表信息的,每篇加10分;在省级媒体上发表信息的,每篇加7分;在市级媒体上发表信息的,每篇加5分;在区级媒体上发表信息的,每篇加2分。

业务工作扣分情况:

1、团体被部级通报批评的,相关人员每人扣10分;省级通报批评的,相关人员每人扣5分;被市级通报批评的,相关人员每人扣3分;被区级通报批评的,相关人员每人扣3分;个人被通报批评的,参照上述标准扣分。

2、中心工作扣分:考核结果在全区排名在倒数第1~3名的,相关人员每人扣3分。

3、每个股室每年写调研文章一篇,具体写作题目由办公室安排,未完成的扣2分。

4、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个人,依据处分严重程度扣10~30分;行政撤职、留党查看以上、受刑事处罚及以上刑事处理的,绩效分均为零。

(三)综合评议(基础分10分)

分为全员评议和领导评议两个方面,全员评议分值为6分,在年终由全体工作人员无记名打分后求出平均分;领导评议分值为4分,在年终由局领导根据每个工作人员的表现给出。

四、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1、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从绩效考核表现突出人员中产生,单位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提拔任用时,应优先考虑;绩效考核分低于本单位平均分60%的人员,第一年考核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并对其岗位(职务)作相应调动,实行离岗培训;连续两年低于考核平均分60%的人员,按照《国家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津贴发放挂钩。单位从工作人员津补贴中每人每年提取3600元(今年提取2000元)作为单位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得分实行再分配。分值计算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除以所以工作人员得分总和。

3、绩效考核保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自评与考核相结合,构造考评与群众考评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