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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局半年度工作总结

质量技术监督局半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局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20项目标要求,我局紧扣发展主题,以服务经济发展为重点,以确保质量安全为底线,以改善“两个环境”为抓手,以队伍和谐稳定为保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积极做好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我局今年以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着力提升监管能力,确保“三个安全”

(一)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抓好食品安全监管

今年以来,我局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主线,加强源头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1、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集中组织执法力量,重点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饮品等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等进行重点监查,严把“生产源头关”,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监督抽查制度,对食品质量无法保证、存在较大质量风险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

2、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稳步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面落实食品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获证企业规范生产行为,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我们在年初召开辖区内30家食品加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质量负责人参加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会议,传达了上级文件要求,发放了《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同时,认真开展产品质量抽样检查工作。按我局2013年度产品质量定检计划,上半年完成了17家食品企业的抽样工作。

3、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通过网站、报刊、电视台、展板、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共印制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3000余份,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安全消费意识和能力,同时增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和谐局面。上半年检查各类食品生产企业80余(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3起,罚款15万元。

(二)突出隐患治理,全力维护特种设备安全。

2013年以来,我局特种设备监管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大对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监察工作力度,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现场检查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对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改。截止目前,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87处,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5份,登记注册特种设备83台,注册登记率100%,重点监控设备全部注册登记,注册登记率达到100%。未发生一起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强化监察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一是积极开展公共场所电梯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市局关于公共场所电梯维保使用专项整治的要求,对我县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维保使用情况逐家进行检查,认真做好电梯维保、使用及定期检验等环节的检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以及对起重机械、涉氨涉氯企业的专项整治,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根据上级局关于起重机械、冷冻加工企业专项整治的要求,督促冷冻加工企业按期完成制冷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工作,截止到6月20日4家冷冻加工企业完成注册登记及定期检验工作,对恒执伟业食品有限公司等13家下发了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立即停止使用,目前恒执伟业食品有限公司制冷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已拆除,由于7台进口压力容器未办理注册,多年来未经检验,我局对这7台压力容器进行了封存。另外我们还对我县三家氧气充装站是否使用防错装接头、是否充装自有气瓶、是否有充装记录、有无充装过期瓶、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情况及充装前后检查等工作进行逐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其立即整改。

2、监察帮促结合,共同抓好特种设备安全

我们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同时,急企业之所急,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今年以来,我们帮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联系是特种设备检验所对到期应检验的设备进行检验,共协调市所为企业检验特种设备497台。根据企业实际和要求,5月份我们又组织了一期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为企业培训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89名。复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116个。帮助13家企业制定完善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

(三)抓好重点工业品监管,开展专项整治。

1、开展再加工纤维、纱线企业专项检查。按照市局关于《2013年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继续深入排查,完善企业名录。巩固和扩大2012年絮用纤维制品及在加工纤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保持专项整治高压、长效态势,继续加大辖区内絮用纤维制品和再加工纤维加工企业检查力度,重点对长凝地区再加工纤维及纺纱企业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36人次,主要监督检查了加工纤维的产品标识,原辅材料进销货台帐登记等情况,查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61余万元,罚款11.8万元,严厉打击了部分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同时,与市纤检所和棉纺协会合作,对长凝片的再生加工纤维及纺纱厂进行抽样检验,其中再生加工纤维抽检60家,产品合格率92.3%,纺纱厂抽检48家,产品合格率95.6%通过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摸清了企业底数,进一步完善了区域性产品生产企业管理档案和质量档案,使企业建立和完善原材料进厂把关,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并严格依据标准组织生产。

2、开展水泥专项整治活动。根据省、市局文件要求,对我县的水泥厂等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生产许可制度,对存在问题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即时责令停止生产。

3、开展农资打假活动。进一步加大整治和规范农资产品市场秩序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一是突出重点。主要以化肥、农药、农机等关系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重点产品企业为重点,严厉打击虚假标识、无证生产、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执法。在全县范围内执法人员通过“找源头、端窝点、打假劣”的方式,深入农资生产企业和农资销售点进行检查,同时对使用量大、存在问题多、农民反映较强烈的农资产品进行抽检。三是强化宣传。在乡镇集市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产品免费检测台、举报投诉台等面对面的向农民宣传相关知识,介绍农资产品真假鉴别的方式方法。截止目前,共检查农资生产企业和销售点23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40余人,抽样10组,净化了农资市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着力提升质量效益,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大品牌培育力度。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全县区域经济特色和产业结构特点,围绕主导产业、优势产品,努力帮扶企业争创名优产品。通过深入企业指导、帮扶、筛选,今年我县又有3家企业的3种产品申报了名牌产品,4家企业的4种产品申报了优质产品。目前,经专家组现场检查,我县有3家企业通过了名牌产品的初评,4家企业正在准备优质产品的初评。

(二)扎实推进计量基础工作。

1、开展计量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对30家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计量监督检查;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的月饼、白酒、奶制品、饼干、酱油、葡萄酒等市场定量包装专项检查5次;二是在“元旦”、“春节”、“五一”、“六一”期间对集贸市场、大型超市、食品批发部、粮油市场、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检查5次;三是加强全县强检计量器具的管理,建立健全了档案,全县强检计量器具5378台,已检定5121台,强检率达95.2%;四是加强全县加油机管理,建立了加油站台帐,加油机计量检定率达100%。

2、加强计量宣传工作。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和“全国节能宣传周”等重要活动,宣传计量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保障民生、节能减排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质监专版、工作简报等宣传阵地,多方位、多角度宣传计量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计量的社会影响和认知度。

(三)完善标准化工作管理机制

1、强化标准备案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严格标准备案资料审查程序,今年1月至6月份为冀油瑞丰化工有限公司共备案企业标准8份,复审(修订)标准14份,其他企业复审3份。

2、“双采”工作。一是做好“双采”推广工作的宣传员。借助代码工作,全面了解我县企业类型、分布及执行标准情况,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宣传“双采”的内容、作用和意义。二是做好企业“双采”准备工作的帮手、助手。工作人员下企业指导“双采”,上半年共完成成泰型材、京东水泥、泽澳纺纱3家企业“采标”和成泰型材1家企业的“采标标志”的资料审查和上报工作。

3、进一步规范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县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成效明显,数据数量、数据质量在全省、市县级(市)排名均在前列。业务办理和数据管理均达到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的要求,特别是能够积极按照国家总局中心提出“五心”服务目标开展规范服务活动受到行政大厅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上半年共新办172份,变更84份,换证271份,年检643份,迁入2份,废置36份,其他679份,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档案近万份。

三、着力改善两个环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一)加强防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积极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能力,推进质监系统“三个文明”建设,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规范行为,从严治政、提升效率,清正廉洁。夯实自身的思想基础,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在实际工作中,教育大家严格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强化廉政自律工作。

(二)以落实“八项规定”为契机,强化内部管理。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照“八项规定”认真加以落实。特别是对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公务招待、精简会议、精简文件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查找我局存在不足之处,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机关规章制度的执行,确保“八项规定”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