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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意见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反复性的特点。安全宣传教育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宣传教育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件大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讲究方法,注重实效。在宣传教育活动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生产要安全教育必先行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会议精神,做到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二、宣传教育工作

(一)继续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及“百日安全活动”等宣传教育活动,实践证明“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开展对于营造良好的安全舆论氛围、提升市民安全意识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提前做好准备和发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活动时机,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深入开展全民安全教育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全民安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的要求,将全民安全教育工作继续引向深入,要千方百计地提高教育率、知晓率。要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将安全知识普及到车间、班组、田间地头、车头和船头,要特别注重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中小学的安全常识课一定要长期保持下去。

(三)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的宣传工具的作用,采取报刊、电视上开辟安全专栏,增加公益广告的形式,抓住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事故做好宣传报道,使安全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各级各部门要切合自身工作实际,充分利用专栏、简报和各种会议的契机,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的报道,互通工作信息,交流工作经验。

(五)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和宣传报道人员,要注重收集和整理各种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和信息,广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素材和信息,勤于动手、动脑,广泛参与新闻报道和宣传教育工作。

(六)下半年将组织全区安监系统工作人员信息培训。

(七)近期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重点要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具体精神和内容,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充实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安全许可证制度,广泛开展标准化建设活动,强化企业责任主体意识等几个方面组织专题宣传报道,大力营造良好的安全宣传氛围。

三、强化培训工作

(一)继续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培训。依托市安全培训中心积极开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和换证工作,确保“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二)强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三项教育”和培训,加强企业班组长的教育培训力度,构筑杜绝“三违”的第一道防线。

(三)加大从业人员培训。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把安全培训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上半年,结合执法证换证工作,采取邀请市局相关领导、市安全培训中心教师、法制办工作人员、检察院工作人员对各乡、镇、街、各部门新任分管领导、安办主任、具体经办人采取以会议代训的形式开展任职及执法培训。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条例》、《危险化学品条例》、行政执法程序和要求、案件调查与案例分析、日常监督检查的标准与程序、综合协调职能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