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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

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随着取消农业税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及监督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减轻农民负但是党和国家长期的基本方针,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2015年我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是:紧紧围绕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全面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落实免征农业税及其他各项减免惠民政策,加强农民负担监测,监管制度建设,坚决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杜绝涉农负担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的发生,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二、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水费的监管

2015年,农业水费继续纳入农民负担监

督管理范围,实行预决算制度。收费,作为农民负担项目填入“农民负监督卡”实行监督。按照用水缴费不用水不缴费的原则,向用水农户收取合理的水费。收取之前,各村必须向农户发放由市减负办统一印制的“农业水费收取通知单”,收钱时使用全省统一的“农民负担专用收据”,严禁打“白条”,防止水费变相收费和搭车收费,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清理化解村级债务为集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村级债务沉重是集体经济加快发展的障碍因素之一,是农民负担反弹的重要隐患。化解原有债务,制止新增债务,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今年,要按照中央1号文件的精神和全国的部署,根据“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制止新债,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要求,对村级债权债务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彻底摸清摸准村级债权债务的底子。确保清理工作月底之前完成。

四、强化监督,加强领导,逐步建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各村要进一步强化农民负担监督卡,农民负担专项审计,专用票据,重点监测等行之有效的各项制度。镇将对各村定期不定期组织好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主,对整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如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实行“一票否决”,通过建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农民负担合理稳定和依法监督管理的目标,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协调、和谐、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