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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行政经验总结

民政局行政经验总结

下放事权,确实服务民生

按照“五个凡是”的要求,在全县率先启动事权下放工作,切实体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服务宗旨。目前下放到社区和乡镇(街道)的事权共计23项。为确保下放的事权能够在社区和乡镇(街道)顺利办理,我局在六月份由主要领导带队,各科室负责人参加,逐一到各社区、乡镇(街道)开展对接工作,确保下放的事权能够真正方便群众,同时印发了《县民政局事权下放相关材料汇编》,方面基层工作人员办理民政下放事权。

强化措施,促进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为促进我局法治工作的不断提升,今年以来,我局在行政执法活动中,通过不断强化措施来提高行政水平。1、认真组织有关科室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清理后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提速,根据《关于印发县清理规范许可与非许可事项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发[134]号文件)要求,经逐一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认真复核,保留“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两项行政许可项目,保留“福利企业设立、年检”、“在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审批”等十项非行政许可项目。2、做好殡改“八不准”政策的宣传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发放殡改宣传资料40000余册,开展广播、电视广告、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的宣传,确保群众对殡改“八不准”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自8月1日执行殡改“八不准”规定以来,全县未发生社会群体性事件,群众对政策的接受程度较高。3、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除婚姻登记、领养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费用外,其他项目均为不收费。不存在摊派、超额收取费用等违规现象。4、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形象。实行婚姻集中登记,大力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坚持依法服务、文明服务、规范服务、便民服务、爱心服务,着力为登记对象提供一个温馨、舒适、便利的登记环境,全年没有出现一宗违法违纪登记现象,登记合格率达到100%。5、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和机关服务承诺制,局机关与各科室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个人。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础工作人员、企业代表等作为监督员,督促规章制度的落实,切实用规章制度规范、约束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行为,推动机关作风的转变。至今,各科室工作人员之间无推诿扯皮现象,没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工作中无吃、拿、卡、要现象,没有接到群众投诉和批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