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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乡村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半年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县人口计生局业务指导下,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法律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大力实施“阳光计生”、“诚信计生”工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宗旨,狠抓管理与服务,依法行政,综合治理,服从大局,确保稳定和谐的计生工作新局面,实现了半年工作目标,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人口目标管理工作

坚持“例会”制度,加强基础信息的采集、摸底、核实工作。半年来实际出生人口346人,出生率为4.59‰、出生人口中,男性176人,女性170人,性别比为100:108、基本达到性别比控制内要求。出生人口中合法生育299人,合法生育率为85.4%,违法生育47人,违法生育率为14.9%,全年死亡人口149人,死亡率为2.29‰,人口自然增长197人,自然增长率为2.7‰,新婚232人,半年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340人。

二、依法行政工作

加强违法生育查办力度,广泛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全面提高违法生育成本,坚持社会抚养费征收规定,违法生育查处案件125户,其中:当年38户,历年87户。处理三非18户,实际征收社会抚养费96.56万元,占应征收任务的80%,所征金额及时入库存转,无截留、挪用行为。在查处违法生育案件中无恶性时间和群体上访投诉事件发生,确保了稳定和谐计生工作。

三、便民服务工作

1、坚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规定,实事求是,不重不漏完成2013年度奖励扶助对象调查申报工作。新增奖励扶助对象95人,其中国家奖励扶助71人,西部援助奖励扶助22人,特别扶助2人,全镇共享受奖励扶助对象590人。

2、发放0——18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2078户,资金由一折通分别全部拨入个人账户。

3、坚持为民服务,公开办事流程,开展政务公开“阳光计生”行动。

4、免费办理各种证件870个,简化办事程序,兑现承诺及工作日办结制度。调查申报2013年再生育批准12人。

四、开展计生“三结合”服务工作

坚持利益导向机制,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援助活动,落实部门负责制10个,实际帮扶120户,其中:联系户40户,帮带户80户,落实帮扶资金16000元,帮扶项目5个,提供技术培训一次,参加技术培训120人次,免费发放致富信息资料130份次。

五、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和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对计划生育协会进行组织整改,巩固机构,对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加大力度,保证计划生育服务协议书的签订。

六、开展社会抚养费清理和行政执法材料清理工作

建立机构,组织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对1月以来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清理登记,对已征收社会抚养费个案材料逐个核对,全镇共补个案资料859个,由村镇共同完成了个案材料并统计登记。

七、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

1、外出务工经商、探亲的育龄妇女,管理服务难、生育子女后统计难。

2、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低,相对不平衡,讲人情较多,不能体现公平正义。

3、事务办证要求高,办公室时间多,入村开展工作较少。

下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划

1、出生人口控制在综合人口的8‰以内,出生合法律达83%,死亡率达5‰。

2、社会抚养费征收完成任务。

3、严厉控制非婚生育人口数量。

4、做好2013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和0——8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审查工作。

5、抓好基层群众自治和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进一步巩固完善生育文化阵地和协会活动中心。

6、抓好服务便民工作,开展2013年计生“三结合”帮扶家庭技术服务指导,免费享受各种办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