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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上年工作总结及下年安排三篇

物价局上年工作总结及下年安排三篇

第一篇

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物价部门工作部署,以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为主线,以“清费、治乱、减负”为中心,以转变价格职能、服务民生为重点,强化市场价格管理,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拓展价格公共服务领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抓好队伍建设

一是以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了“治庸、治懒、治散、治慢、治乱、治奢”六治活动,全面改进干部作风,拉升工作标杆,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为高效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人人排查风险点,个个制定防范措施,积极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确保政治清明,事业阳光,工作高效。

二、强化价费管理

对全市2012年度的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情况进行了年度审验,上半年完成《行政收费许可证》审验58个,注销收费许可证3个,变更核发29个,规范了部门的收费行为。

三、着力做好价格检查

1、全面开展价格专项检查。一是重大节日期间对全市各大超市、农贸市场以及汽车客运、出租车价格进行了检查;二是重点对全市12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明码标价及6家物业公司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全市4家汽车驾驶培训学校及部分市直医疗单位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违价行为的单位及时责令整改。三是加强了教育收费监管,联合市纠风办、教育局对全市中心小学春季开学收费情况随机抽查20家,对抽查发现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有力地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四是开展对夏粮收购托市保护价监管,设立7个价格监测点,明确专人实行日测日报,并组织检查组不定期对全市9个托市收购点进行价格检查,确保小麦收购保护价落实到位。

2、认真受理价格咨询和价格举报。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62件,其中来电49件、来访9件、电子件2件、上级交办2件。对所有来件都一一解答落实,真正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

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各类价格鉴证75件,其中涉案价格鉴定52件、一般价格认证23件,评估金额5600万元,其中涉案金额156万元。出具结论书52件,无一起复核裁定。

五、重点开展存量房价格信息采集工作

为引导房地产市场合理定价,积极发挥调控房地产市场价格作用,防止房屋交易阴阳合同、防止偷税漏税,促进财政增收和公平税赋。受明光市地税局委托,我局集中人力、物力加班加点,对市区存量房开展价格信息采集工作。至6月初建立起了一个覆盖市区的“二手房价格数据库”,完成市区10个社区所有住宅小区及居民住宅,数千栋房子的概况调查和信息采集工作。并根据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类型、房屋用途、总层数、单元数等)、影响因素(教育资源、房龄、交通便利度、生活便利度、周边环境等)对房屋进行价格评判,确定每平米单价,进一步算出每一套房的价格,最终实现存量房“一房一价”。存量房价格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对于房地产交易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参照市场价格评估计税价格,将房地产估价技术应用到计税价格的评估工作中,增强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在实践中检验评税技术,确保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核定的公正、准确。

存在问题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虽然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但由于人手太少,还存在工作滞后,执法力度不够等现象。

下半年我局将认真分析当前物价工作面临的形势,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宣传价格调整政策,积极办理价格调整和收费许可业务,进一步抓好对价费监管工作。

二、按计划开展涉农、涉企和教育、医疗、客运、水电气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乱收费行为的专项检查,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三、依法、客观、公正地开展好价格认证和鉴定工作。

四、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及时化解价格矛盾。

五、积极开展效能、宣传、文明创建、党建、帮扶、保密和综治等工作。

六、超额完成市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第二篇

半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力保稳价安民”这一价格工作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稳中求进价格工作总基调,以保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要务,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为重点,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为抓手,在价格监测、价格调查、监督检查、价格认证、价格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3年工作安排部署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价格工作和我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就2013年度价格诚信建设、价调基金征收、价格服务、文明创建、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信访维稳等工作进行了研究探讨和安排部署。一是召开局党组会和局务会对2013年度各项工作进行了研究探讨;二是以开展“加快发展大家谈”活动为载体,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全方位、多层次的进行大讨论,在讨论过程中收集意见建议32条,调研文章4篇;三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2013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1、价格监测工作。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管理需要,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价格监测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主要对居民生活消费、工农业生产资料和服务价格进行跟踪监测,做到价格异常波动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提高了监测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半年来,我局共上报各类价格监测报表162份,其中日报110份、旬报17份、月报5份、季报1份、价格监测分析材料7篇、生产资料专项报表22份。

2、价费审批工作。一是通过调研和成本审核及时调整了我县民用液化石油气价格及县城出租车和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制定了我县羊古坳乡环卫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二是对卫生监督所等4家单位的临时收费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并发放《临时收费许可证》;三是对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环节服务收费、殡葬服务收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政策及幼儿教育收费管理落实情况、存售粮情况和农资购买情况进项了专项调查研究,并形成了相关的调研报告;四是根据省局有关文件规定,对全县应进行年检年审的76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中的41个收费单位和97个服务性收费单位中的53个收费单位进行年检年审,取消或降低有关单位的收费标准,如降低畜牧局相关收费标准,取消质监局收取的标准化收费、林业局收取的林木、土地权属争议费、文化部门收取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本费等。

3、价调基金征收工作。根据《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现已完成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入库25万元。投入菜篮子建设和低收入群体补贴资金现目前正在研究部署当中。

4、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半年来,我局相继开展了春运票价、教育、涉农收费等专项检查,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29起,查处违法所得34.63万元,实行经济总制裁15.06万元,其中清退2.15万元,上缴财政12.91万元。一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3〕310号)文件精神和省物价局涉农价费专项检点剖析项目分工,自3月初开始,我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历时两个月对全县农村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32所学校,查出价格违法案件7起,查出违价金额21.9万元。目前已处理5起,实行经济总制裁6.39万元,其中没收违价所得5.49万元,罚款0.9万元,其余2起正在处理当中;二是积极参与农民工返乡畅通工程,全面开展春运票价监督检查。1月5日,由于我县北面地区出现了一定程度冰冻现象,导致线路的票价一定程度上出现上涨,为确保我县等边远高寒山区返乡农民工在雪凝天气状况下,能及时、方便、快键、安全地回家过年,确保我县“农民工返乡畅通工程”顺利实施,我局采取果断措施,积极行动,从2013年1月5日下午开始到1月21日,历时半个月的时间,我局局长同志率全体督查人员吃住在乡镇,与运管部门联合在总站至、沿线设点督查。整个春运期间共督查县内短途车辆186台次,查缉长途车辆57台次,清退多收票价款2.11万元,没收无法清退票款351元,罚款1.09万元。并对19名严重违价车主在电视台进行公开曝光,此项工作得到电视台和晚报的多次宣传报道,县委、县政府给予充分肯定;三是继续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加强药品销售价格实行“0”差率的价格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收费行为。上半年,我局对全县26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了全面督查,查处违价行为4起,查处非法所得5.39万元,全部没收上缴财政;四是安排专人值守,确保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共受理价格举报、咨询案件136起,查处回复率达100%,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5、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为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为公检法等执法部门做好估价鉴证。半年来,我局共受理刑事案件100宗(涉案金额98万元);民事案件15宗(涉案金额53万元);行政案件6宗(涉案金额17万元);车损评估案件47宗(涉案金额38万元)。

三、价格诚信建设

为了有效遏制价格欺诈行为,创造诚信有序的市场价格环境,半年来,我局着力加强价格诚信建设,并取得良好效果。一是采取免费发放宣传手册、利用电视、宣传标语、价格举报标示牌、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价格诚信建设、明码标价有关政策和规定;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对已经实行明码标价的行业和单位着重提高标价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全面、客观、完整地标示商品的价格及与价格有关的各种信息(包括商品的质量、等级、规格、产地等),做到标价准确、货签对为、字迹清晰、标示醒目。进一步加大对医疗、超市、农资、房地产、物业服务等行业的明码标价力度,扩大明码标价的覆盖面,确保价格诚信建设取得实效;三是从4月下旬起,我局出动检查人员17人重点对全县范围内的大中型超市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房地产开发商7个、超市(商场)16家、医院(药店)32家、客运站3个、农资销售点21个,并发放《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提醒告诫书》、《单套商品房销售价格一览表》、《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明码标价规定》等资料2500余份;四是在加强价格监管的基础上建立价格诚信档案,分行业建立建立价格诚信信息基础数据库,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如实记录经营者价格诚信状况,并将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现社会资源共享,并向社会公开。

四、其它中心工作

半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各中心工作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较出色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综合治理、扶贫建整等工作均顺利通过各检查组检查验收,并得到充分肯定。

五、下半年工作思路

1、继续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2、以各大型超市、餐饮住宿、汽车消费等领域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为重点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严肃查处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3、加强民生价格和收费管理。重点加强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有线电视、教育、医药、电力、殡葬等服务收费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4、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推进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工作,增强政府对市场价格的调控能力。

5、组织开展价格专项检查,维护价格法规政策的严肃性。

6、按照“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及时答复”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价格权益。

第三篇

上半年,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开展“全民创业年、实体经济年、绩效提升年”活动,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加强价格监管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价格在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的积极作用,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

一、围绕开展“全民创业年、经济实体年、绩效提升年”活动,扎实做好价格监督工作

(一)加强消费价格调控,稳定消费价格水平。今年上半年,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2.9%,位居全区十四个市的第六位。6月份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7%,同比涨幅位居全区14个市的第14位,涨幅比平均低1.3个百分点(为3%),比全国平均低0.5个百分点(全国为2.2%)。从月环比看,居民消费价格下降0.3%,下降幅度与平均持平(为—0.3%),比全国平均高0.3个百分点(全国为—0.6%)。今年我市价格调控目标任务是4%左右,上半年已达到2.9%;1—6月份的价格指数都处于3%左右,比较平稳。从目前的价格形势分析看,全年4%左右的调控目标完成是完全可以完成的。

(二)强化市场价格监测,做好价格调控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日常价格监测工作,特别是加强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蔬菜、粮油、液化气、猪肉、农资、钢材等价格的监测。以监测报告制度为基础,及时掌握价格变化动态,做到预警预报,上半年共上报监测数据8000多条;二是加强价格走势的分析预测工作,编印《市价格动态》4期,撰写价格分析预测专题材料5篇,为上级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决策提供参谋作用。三是开展了市生猪市场和生产情况调查。根据上半年生猪市场价格低迷的状况,我局选择了养殖场等5家大中型养殖场及1家散户为调查点,以及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水产畜牧协会等单位进行了调查,并深入陆川县,配合自治区价格监测分局召开了部分养殖场及县经贸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参会人员对我市生猪市场和生产情况的意见,并撰写了《今年上半年市生猪市场和生产情况调查报告》上报区物价局和市人民政府。

(三)进一步加强了民生价格和收费的监管工作。一是今年春节前,我市液化气经营企业和公路客运企业分别提出申请提高瓶装液化气价格和部分客运班线票价,但当时考虑到我市价格形势还十分严峻,我局最终作出了不予调整的决定。二是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医改工作,及时将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关于我区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价医[]171号)转发给州区、福绵管理区、东新区各卫生局及卫生医疗机构贯彻执行。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的村卫生室门诊病人一般诊疗费的收费标准为3.5元/人·次。其中,参加统筹地区新农合的人员,个人负担1元/人·次,新农合统筹基金支付2.5元/人·次;未参加新农合的则全部由个人负担。三是对我局或联合市财政局审批的收费标准中基本做到维持原试行收费标准不变或仅作较少幅度调整,充分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如:市一医院床位费、市诚信中学学费,均维持了原执行的收费标准。四是从严从低且按成本情况核定学生宿舍热水费的收费标准,充分考虑学生及其家长的经济负担(如:九中热水使用费只是19元/立方米)。

(四)依法依规做好价格收费审批、核发收费许可证工作。根据国家运油价格联动政策,调整了运美公司部分客运班线票价的燃油附加费;进一步深化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做好市自来水公司、江南自来水厂、兴业县第一供水公司等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出台工作;推进电价改革,做好电价不分丰枯水期电价改革的落实工作,并为下半年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出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6月29日我局召集召开了有市民政局、供电局、市水利电业公司等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的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工作协调会。在小水电上网电价的管理上,审核了容县、北流等县(市)17家水电站的上网电价工作;做好北流市民用管道燃气价格调整的出台及宣传解释工作;抓好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的出台及宣传解释工作;审核了万昌、东方巴黎等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在收费审批管理方面,主要做了如下工作:2013年上半年,我局窗口共受理收费审批承办28件,如福绵管理区福绵镇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市医疗废物处置费审批等,目前已办结24件,办结率为85.71%,还有4件正在办理中。所办理的收费审批事项都是在经过主办人调查并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审核意见,科领导审核,局领导审批或提交局价审委讨论决定等程序。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部分审批事项还与市财政局会签进行批复。整个行政审批事项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批,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行政审批效率较高。

坚持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严格核发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许可证。今年上半年,我局窗口共受理《收费许可证》55件(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40件和服务性收费15件),核发并办结55件,办结率为100%。局里充分授权,都统一集中在窗口受理并办结收费许可证,大大提高了办证的效率。

(五)精心组织收费员培训和发证工作。为提高收费员的素质,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重新印发<壮族自治区收费员培训及发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价费字[]301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13年3月20日—22日在师院西校区演示厅举办了共780人参加的收费单位收费员上岗资格培训班,对经考试合格者核发了《收费员证》。

(六)完成了上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价费[]31号)、《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管理办法》(价费[26号)、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服务性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并实行年度审验制度》(价费[]5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与市财政局、审计局组成综合收费年审工作小组(8人),从3月19日开始对市直、州区、福绵管理区、东新区以及中直、区直驻各有关收费单位开展了年度收费综合审验。据统计:完成了收费综合审验221个(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178个,服务性收费单位43个);年审(审验)收费总金额为3.592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为2.563亿元、服务性收费金额为1.029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费(已开票的)收入54.5万元。从年审中的情况看,目前还未发现有违规乱收费的行为;各收费单位也有能按规定办理《收费员证》;应参加年审的服务性收费单位43个,年审率为100%,应参加年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178个,年审率为100%;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实施收费,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大多数执收单位能按规定及时办理了《收费许可证》申领或变更换证,上一年度年审发现的小问题(如:未能及时换证等)被年审办责令改正都能进行了认真的整改,所以今年的年审目前尚未发现有什么问题。

(七)大力夯实价费审批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加强价费审批管理调查研究工作。每一项价格收费审批事项的出台,前期都做好相关的调研工作,出台后要做好宣传解释和跟踪督查工作,以确保国家价费政策的顺利贯彻执行。二是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收费年审统计工作,并作出《市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分析报告》上报自治区物价局。三是认真完成每月收费管理工作信息上报工作。上半年共向自治区物价局收费管理处上报了6次《市收费管理工作信息》。四是根据自治区物价局价费函[2013]51号的通知要求,完成了对我市农副产品流通领域的具体收费情况的调查并向自治区物价局收费管理处上报了调查报告。五是针对部分群众来信或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咨询或投诉有关价格收费问题,做好价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努力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来信回复率为100%,做到了件件有回音。六是完成了市政府办或其他部门转来收费方面的征求意见稿(或提出答复)8件(次)。七是上报市医改办工作统计信息3件(次)。

(八)继续贯彻执行自治区已出台的各项价费政策措施。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粮食最低保护价政策、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政策、推进化肥价格主要由市场形成机制政策和各项国家惠农价格政策。二是配合市有关部门落实涉及鲜活农产品的收费优惠政策,继续实施“绿色通道”,为促进我市农产品流通领域降低成本提供政策支持。三是继续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的收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群众的负担。清费治乱减负工作有序进行。

(九)做好市场价格监管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工作。一是加强了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工作。成立了以杨海华局长为组长的市物价局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领导小组,局领导亲自抓,也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春节前夕,市长韩元利带领物价、商务、工商等有关部门检查了宏进农批、金城超市、东明市场等,市物价局领导每人带领一个巡查小组开展检查。坚持定期巡查和应急检查相结合。各巡查小组认真负责按照工作方案扎实有效开展巡查,据统计,元旦春节期间,共出动巡查组4个,检查人员160多人次,检查各类经营者120多家,启动应急检查2次,及时化解价格矛盾。二是开展出租车运价专项检查工作。今年春运期间,阴冷下雨天气多,一些出租车经营者不使用计价器收费(俗称不打表),漫天要价或拒载,“黑的”非法营运等,检查分局遵照市领导指示,会同交通执法支队联合开展了城区出租车运价专项检查,通过提醒告诫、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等三个阶段的工作,有效遏制出租车不打表等违法行为。据统计,七家出租车公司都派代表参加了提醒告诫会,在重点检查阶段,派出两个检查组,8名执法人员到6个主要乘车点开展检查,检查车辆48辆,未发现不使用计价器收费告示违法行为。同时还会同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公路“三乱”专项检查工作。三是继续开展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工作。根据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关于印发《2013年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价查[2013]28号)的要求,继续抓好去年大检查的收尾工作,对去年检查的尚未处理结案的案件进行处理。1-5月市本级共处理案件6件,移交县处理的案件5件,移交的5个案件已处理4件。我市从去年四月开始的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周密安排,工作扎实有效,做到边检查边处理,整体工作走在全区前列,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四是开展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价查[2013]21号)精神,今年我市继续开展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工作。3月13日已制订《工作案件》,从3月13日开始,开展重点检查。今年涉农价费专项检查的面和检查的重点内容比较广,包括水利水务部门收费、农村基础设施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价格、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单位收费等,整个专项检查正按计划有序进行,截至5月31日,共检查单位24家,从检查的情况看,涉农电价执行到位,水利供水价格(即农业水费)远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水费征收率不足70%。农业补贴能及时足额拨付给农民。五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维护消费者合法的价格权益,是价格法律法规赋予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责,检查分局是各类价格举报件的受理部门。上半年按照“热情受理、依法办理、高效处理”的原则,继续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化解价格矛盾,切实维护了消费者价格权益。据统计,1-5月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咨询)件45件,办结45件,办结率100%。六是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咨询活动。在今年“315”活动中,由分管领导李月强副局长带队,检查分局派出6名执法人员到青年广场参加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现场接受价格举报咨询。据统计,活动当天受理现场举报2件,咨询5件,分发宣传资料1200多份。通过这次活动,更好地树立物价部门严格执法,维护权益的良好形象。

(十)以质量为中心,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今年以来,农本调查人员深入定点农户,通过座谈交流等方式对调查户进行业务培训,并交流记账、调查经验;按时完成了农产品成本及收益的预测、常规、直报、专项和临时性调查;走访了(培训)重点农村调查户;完成上报了农本调查分析报告2份,专项调查材料1份。一是扎实推进农本基础工作调查。今年上半年,对9个重点农村调查户进行了走访,同时通过走访和调研,我们不仅发现了问题也了解了大量的基础数据资料,有效的保证了农产品成本调查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一)1月份开展慰问水稻定点农户的工作。与登记户座谈、送误工补助、挂历,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责任心。(二)3月份开展农户农资购买、农户存粮和农户售粮的三项专项调查,及时写出分析报告,向上级部门反映基本群众的生产资料价格、购买意愿和粮食留存情况及流向,为政府制定涉农政策提供了参考依据。(三)4月份分别到村落实早稻定点登记工作。二是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专题调查工作。(一)农民存粮情况调查。存粮调查主要是根据农民粮食收成、销售、储存等数据资料,了解分析市场粮食供求关系,粮价变动趋势,为国家、省制定粮食价格政策提供决策依据。2013年我市调查户户均存粮数量为856.66公斤,同比增长83.13%,存粮主要以晚稻为主,占存粮的77.73%,存粮大幅增长,原因主要是粮食价格上涨,农户待价而沽。不过,目前,粮价平稳,农民售粮心态安定,购销正常。(二)购买农资情况调查。农资购买费用主要依据农民种植规模,从购买农资的品种、数量、价格,分析农民在农业生产方面的投入,生产成本的增减变化,为国家制定农资综合补贴政策提供基础数据,为价格部门制定农资价格管理政策服务。2013年1-4月户均农资购买支出为622.13元,费用下降了16%。究其原因,虽农药、种子、化肥价格的高位运行,但由于化肥、农药等供应渠道较多,货源充足,农民不必担心生产所需,多数农户更喜欢到用肥季节再购买。(三)是对农本资料进行了汇编。为积累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经验,我们从规范农本资料档案管理入手,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整理了各年度的农产品成本资料,从而保证了农产品成本调查数据资料的连续性。三是稳步推进成本监审工作。为了维护公共权益,我局对公用事业及垄断行业的小水电、城镇供水(原水)和民生项目的福利事业、小区物业、医院住院床位、医院自制药品、公路客运、停车场、生猪屠宰及公园迎春灯展门票价格成本等进行了监审。截止6月底,共完成了45项成本监审工作,核减定价成本4806.71万元,剔减幅度25.16%,为政府制定相关价格提供了可靠的依据,维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价格鉴证工作成绩显著。今年上半年,共完成价格鉴证工作394宗,鉴证总金额为1223.68万元,其中刑事案件价格鉴定314宗,鉴定金额303.28万元;民事、经济和行政等案件价格鉴定18件,鉴定金额393.26万元;价格认证43件,认证金额527.14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认证19件,认证金额47.63万元);监审目录以外的定调价前的成本评审及价格纠纷调解等19件。为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了科学的价格参考依据,为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等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为调解价格纠纷、处理价格矛盾做好了裁判员,树立了价格认证良好的社会形象。

(十二)全力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筹建工作。为了切实增强政府价格调控能力,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我局全力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筹建工作。一是我局于年12月研究起草《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草案),并于年12月24日以市价[]205号文向市政府请示,呈报《关于建立市价格调节基金的请示》,市政府办有关领导批转市物价局向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我局就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第一次向有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在此期间,自治区物价局透露,自治区人民政府也正在酝酿出台《自治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鉴于这个情况,我们认为待自治区《办法》出台后,我市贯彻执行自治区《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再出台《细则》时机更为成熟,更为适宜。年1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发[]53号),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重新起草《市价格调节基金实施细则》(讨论稿),在此期间,多次向市政府和自治区物价局请示汇报,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向我区其他地市了解、学习、沟通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有关情况,并第二次向财政、税务、审计、住建委、监察、法制、商务等有关部门以及州区政府、福绵、东新区管委征求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细则》(讨论稿)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均一致认为,出台《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很有必要;一致认为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法律法规依据充分,符合规定;基本赞同《细则》中的征收渠道、征收范围和征收比率。一致认为在地方财力还不够十分充裕的情况下,为充分体现价格调节基金覆盖面广、受益方多等特点,除财政每年拿出一部分外,从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统筹一部分和向社会征收是切合我市实际的,且从征收后及社会企业的负担测算看,均可承受且不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二是有关部门提出不同意的处理情况。有关部门都非常支持此项工作,重视我局征求意见的情况,提出很多中肯的修改意见。针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局务和专题会议研究,并组织相关人员逐一进行讨论和甄别,吸纳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对讨论稿进行补充、修改。三是我们已完善好《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实施细则》草案,在召开有关部门座谈会、协调会后,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见,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定。

二、围绕“创先争优”,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

在今年的基层组织建设年中,我们坚持一手抓物价调控,一手抓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激发队伍活力,有力促进了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发展。一是开展了竞争上岗和换岗交流工作。为了选好配强我局中层领导干部,我局党组以竞争上岗为主要方式对中层领导干部进行选拔任用和调整,经过笔试、面试、民意测评和民主推荐、组织考核、党组集体票决和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有3人分别竞争到市物价局价格收费审批科科长、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局长领导职务,1人竞争到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副局长领导职务。但由于价格监测科科长岗位、综合科1名副科长岗位、价格监督检查分局3个副分局长岗位报名竞争上岗人数不达竞争上岗开考人数,没有进行竞争上岗,同时由于监察主任职任的特殊性也没有进行竞争上岗,另外,医药价格管理科在竞争上岗开展之后获批设置且属设在行政审批科内,因而也没有进行竞争上岗。对此,局党组决定,对这些岗位由局党组根据选贤用能的原则进行安排。通过竞争上岗,广大干部普遍增强了压力和动力,竞岗任职的中层干部的事业心、上进心和责任感明显增强,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各科室形成了自我加压、你争我赶的良好局面。二是举办廉政党课活动。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廉政意识,6月29日,按照市纪委安排,我局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讲授了一堂廉政党课。局长、党组书记杨海华同志亲自主讲。在廉政课上,要求各位干部职工,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并做到“六种意识”即:增强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事;增强公仆意识,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增强法律意识,秉公用权,依法行政;增强廉洁意识,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增强法律意识,自觉约束言行,接受监督;增强表率意识,带头廉洁勤政,转变作风。三是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重温党的光辉历程,颂扬党的丰功伟绩,进一步激发全局广大干部、党员爱国爱党的热情,坚定在本职本岗上建功立业、创先争优的决心。在7月1日上午在龟山公园东南抗日武装起义纪念塔下,我局组织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党员集体宣誓主题活动。我局30多名党员在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海华的带领下,面对庄严的党旗,举起右拳,齐声郑重重温入党誓词。通过重温入党誓词,使我们再次牢记自己对党许下的诺言;使我们更深刻地感受到自己肩负的职责和使命;激励我们要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时时处处事事面前都要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作用,体现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为开创物价工作新局面作出自己应有的更大的贡献。

三、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重点

上半年,我们认真贯彻自治区物价局及市委市政府政府的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价格调节基金没有建立起来,虽然我们做好了初步方案,但尚未报政府审批实施;二是房地产价格和小区物业收费价格矛盾还没有妥善处理好,部门收费高要求和群众低收费愿望相矛盾,投诉较多;三是检查国家定价商品和收费为主,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监管力度不够;四是党员干部的作风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党员干部有时工作拖拉,个别党员干部业务水平不高,没能真正掌握好政策等。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认真加以改进。

(一)加快速度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力争年内征收500万元以上;

(二)继续加大对市场商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和监测力度,确保全市商品价格平稳运行。从严控制出台调价项目,进一步完善价格管理,严格《收费许可证》管理,加强对市场商品价格的定期监测、巡查,坚决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三)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解决好民生价格收费问题。继续规范教育收费,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问题;认真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规范医院收费,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积极开展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落实惠民价格政策;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价格和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力度;认真完成各项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价格环境;认真做好价格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化解因价格问题引起的各种矛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以“价格服务进万家”和“价格诚信建设”两项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价格服务工作水平。完善收费单位公示,规范明码标价,推进明码实价,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推动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向纵深发展。加强价格认证和调查研究工作,编发《物价工作动态》、及时价格监测、农产品价格、价格政务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和各项中心工作提供及时的价格服务;

(五)密切关注“三农”价格,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要认真落实国家的强农惠农价格政策;加强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强涉农价费监督检查,维护农民切身利益;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推动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办事效率有新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