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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司法行政上半年总结三篇

司法局司法行政上半年总结三篇

第一篇

2013年以来,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全年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努力为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筑牢基础,实现时间过半、工作任务过半的目标。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1月份,我局在全区开展在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前后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转发了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全省和省、市“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并制定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根据本地区的实际也研究制定出了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对象、重点问题,对人民群众关注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排查调处。“五一”期间,下发《关于2013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意见》,开展全区性矛盾纠纷集中调处专项活动。通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进一步实现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确保全区的社会安定稳定。今年1-5月份全区各级调委会共排查纠纷总数320件,调处320件,成功调处纠纷307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5%。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今年上半年根据省厅、市局关于三年内解决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规划,我局认真对全区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用地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努力争取解决我区基层司法所独立办公用房问题,进一步推进我区基层司法所独立办公用房的建设。目前我区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有所改善,9个司法所均已实现一间以上的办公用房。同是加强基层司法所的业务培训,4月份,我局组织基层司法所所长和相关人员共13人到厦门、龙岩司法所参观学习,专门参观并交流兄弟市司法所建设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先进做法,对我区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我局印发《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回访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在今年4月份至10月份在全区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并分发了2012年刑释解教人员名单,要求基层各司法所,组织各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重点排查衔接2012年回归社会的本区籍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详细掌握2004-2012年刑满释放人员和2006-2012年解除劳教人员底数;通过回访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工作、生活的实际困难,及时落实安置帮教各项工作措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进一步全面落实“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为推动法治提供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一)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工作。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坚持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区委中心学习组在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中都安排了一定的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并要求领导干部利用空余时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以提高领导班子的法律素质、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能力。

2、积极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法律进学校”活动是“五五”普法的重点之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工作。我局把这项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和宣传部、教育局等部门联系,通力配合,在青少年普法活动中,抓出成效。

(1)制定年度“法律进学校”活动工作方案。我们积极与教育局德育科配合,共同研究、制定切合我区青少年特点的年度法制宣传进校园工作方案,在全区各中小学继续开展“法律伴我成长”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系列活动,分期分阶段实施宣传教育活动。

(2)继续开展“法律伴我成长”青少年法制教育系列活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有重点、分步骤地扎实推进,确保青少年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注重把“法律六进”活动与青少年普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在全区各中小学开展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九年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费权益保护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青少年法制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家庭教育、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各个环节,使中小学生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道德修养,激励他们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3、认真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抓经常性的农村普法活动。组织司法所、“148”专线、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公证员等人员组成“法律服务队”进农村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三、进一步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支持

(一)公证工作。一是通过规范办证程序和各类文本,确保公证质量。制定从受理到出证有一套严密、规范的办证流程。受理由公证员实行循环往复轮流值班制,谁受理谁办证,在受理过程中遇有疑难杂证,都经过公证员集体讨论研究。二是落实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目前共制订了各项规章制度计十七项,包括了办证纪律、质量管理、接待受理、审批、档案、水印纸的管理、处务会以及错假证的追究制等。通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和规范办证的操作规程。做到各个环节的责任人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今年1-5月份,共办理各类公证534件,其中国内公证457件,涉外公证77件,业务收费25.8万元。

(二)法律援助工作。我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省法律援助条例》,巩固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切实兑现“三必”承诺,多办案、办实案、办好案,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今年1-5月份共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件,其中民事11起,刑事辩护38起,接待咨询535人次。

(三)“148”法律服务工作。今年“148”共受理咨询425人次,其中电话咨询370人次,接待来访75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

(四)社区矫正工作。全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后,我局及时向区有关领导汇报。并协调区委办、区政府办出台了《中共市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中共市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并认真贯彻落实。3月5日召开全区社区服刑人员整体移交接收工作部署会议,区委政法委、综治办、公、检、法、司有关领导、各司法所所长(负责人),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领导、各派出所分管副所长、区检察院监所科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宗胜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此次会议是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的一场重要会议。按照会议要求,我区于3月10日前完成统一进行整体移交接收工作。

四、积极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根据区委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局学习实践活动于3月30日正式开始,全局机关共有17名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为确保我区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局要求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我局的学习实践活动自开展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能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加、突出主题、结合实际、各求实效,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同时,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推进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使学习实践活动起步快、开局好、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我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学习调研阶段的做法主要是:“高标准完成规定动作,努力创新自选动作”,体现四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健全,宣传发动广泛。我局印发了《关于成立区司法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成立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支部书记、局长林耀忠担任,成员包括副局长和各支部委员及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都参与的工作格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区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对各阶段的具体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二)保证学习质量,提高思想认识。在学习阶段,我们采取个人通读原文自学、集体研讨交流、专家讲座辅导等形式,迅速掀起了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热潮。4月3日、6日、10日、17日、24日分别组织了5次专题理论学习和交流,各科室组织党员集中学习《邓小平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及上级有关文件。

(三)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开展科学发展观调研活动,谋划下一步工作思路。局长林耀忠和两名副局长分别带领三个调研组深入到基层9个司法所(1个法律服务所)进行调研,发动全系统出谋献策,适应发展变化,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全力提升人民内部矛盾调处应变能力。把握工作重点,创新法制宣传工作手段。发挥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与律师事务所“所所结对”优势,广泛联合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活动。抓牢基层、打平方和基础。进一步增强基层司法所的软实力。充分发挥司法所直接与群众接触的优势,使基层党组织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持堡垒,基层党员干部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创新思维方式,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素质。把干部培训的重点放在创新干部思维方式上,着重把科学发展观的知识内化手心、外践于行,把理论上的东西搞通、搞明、搞懂,更好地指导实践工作的开展。另外,我局还专门确定8个调研课题,分别形成专题报告。这些措施体现出我局实实在在地将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落到了实处,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工作、解决问题。

(四)边学边改。解决突出问题。为推进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并要求各科、室、处、所、中心对照活动方案及时自查。全局党员干部都能按照各部门的活动方案有序地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通过学习,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学习风气更加浓厚,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党员通过学习讨论,发展意识和创新意识有所增强,阻碍发展创新的各种思想观念在逐步破除,工作热情高涨,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这为深入开展下一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要扎实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至2013年9月开展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扎扎实实落实好规定动作,保证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高质量。

(二)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要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切实防止因矛盾纠纷引起自杀,因矛盾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因矛盾纠纷引发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效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要针对重要节庆和重大活动期间社会矛盾纠纷的情况,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对因旧城改造、重点项目建设、房屋拆迁等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特别是中小企业在解困度难中的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介入,主动协助政府宣传政策法规,开展法律服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理性维权,协调解决利益争端等,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二要确保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大与监所、公检法等单位的协调力度,组建好专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健全落实工作制度,规范和统一矫正对象档案、工作台帐、文书材料的制度、管理、上报和使用,确保工作严格规范运行,确保矫正对象不漏管、不脱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同时,要抓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验成效的宣传,让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更加了解、熟悉、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加强检查监督,确保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要进一步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登记、低保政策落实、失业登记和就业指导服务,重点对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帮教工作。三要下大气力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要按照1月17日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2月4月召开的全省司法所建设专题座谈会精神,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力争在2-3年内,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做到基层建设正规化、业务建设优质化、队伍建设规范化、经费保障制度化。四要积极解决司法所独立办公用房问题。司法所专有的独立办公用房建设的好坏,其地位作用的强弱,不仅关系到整体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职能的充分发挥,而且关系到政法基层基础工作的全面落实。各乡镇街司法所负责同志要结合每个乡镇、街道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解决途径。乡镇可以无偿提供建设用地的,要争取新建设办公小楼;乡镇(街道)其他部门有闲置办公小楼的,可以采用产权置换的形式解决;乡镇(街道)愿意提供150m2以上办公用房的,可以采用协议的形式取得永久使用权;城区街道通过租赁形式为司法所提供办公用房的,也可以视为取得使用权。总之,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多措并举,全面解决司法所独立办公用房问题。

(三)以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首要任务,着力提高法律保障法律服务能力大力加强公证工作。要充分发挥“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为解决群众就学、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扶贫困、暖民心、保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要尽量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批程序,进一步方便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等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营造有利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环境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要紧紧围绕今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不断创新普法教育理念、载体、手段和机制,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要坚持以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来带动全民学法用法,坚持以抓好“法律六进”来推进全社会普法,把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今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将法制宣传与落实中央各项政策有机结合,将全体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与坚定度过危机的必胜信念有机结合,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与抓住机遇、推进改革有机结合,弘扬法治精神,努力为建设宜居城市、构建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二篇

2013年以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全年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努力为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筑牢基础,全面完成年工作任务目标。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1、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我局注重提高基层司法所和各级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水平,通过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基层调委会都能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围绕涉及公民生产生活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基层司法所能根据实际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人员参与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法制宣传、纠纷排查、疏导化解等工作,做到有预案、有队伍、有责任、有实效。今年6月17日,我局在北路与塔头路路口举行“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20周年活动,为群众解答100多人次。进一步地促进了我区基层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据统计,今年,全区各级调委会共排查纠纷总数759件,调处759件,成功调处纠纷724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5%。

2、深入开展“十百千万”人员调解示范活动,提升社会公信力。根据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制定的《关于2013年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确定了全区第三批象园街道南湖社区、寿山乡石牌村调委会2个人民调解示范村居(社区)和林寿勋等20名人民调解员,努力实现人民调解工作达到“四个前、四个得、三减少、二达到、二提高”。

3、以提高素质为核心,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根据《区委2012年第一次常委会议纪要》精神,我局配齐配强了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基层司法所14名司法助理员全部满编到位。并为9个基层司法所配备了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部数码照相机,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司法所的基础设施。9个司法所均已实现1间以上办公场所。

二、进一步全面落实“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为推动法治提供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1、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工作。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坚持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区委中心学习组在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中都安排了一定的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并要求领导干部利用空余时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以提高领导班子的法律素质、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能力。

2、积极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法律进学校”活动是“五五”普法的重点之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工作。我局把这项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和宣传部、教育局等部门联系,通力配合,在青少年普法活动中,抓出成效。

(1)制定年度“法律进学校”活动工作方案。我们积极与教育局德育科配合,共同研究、制定切合我区青少年特点的年度法制宣传进校园工作方案,在全区各中小学继续开展“法律伴我成长”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系列活动,分期分阶段实施宣传教育活动。

(2)继续开展“法律伴我成长”青少年法制教育系列活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有重点、分步骤地扎实推进,确保青少年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注重把“法律六进”活动与青少年普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系列活动。

(3)设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在辖区12所中小学选址设立以《法制日报》、《法制今报》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专版》为主要内容的大型法制宣传教育专栏。

(4)开展边缘青少年挽救帮教工作。和辖区内省未教所加强联系,开展辖区七所中小学教师不定期地给省未教所学员上课,并组织学校学生到省未教所和学员互助,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3、认真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抓经常性的农村普法活动。组织司法所、“148”专线、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公证员等人员组成“法律服务队”进农村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4、做好全面性的辖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为深入贯彻实施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区司法局加强了对辖区广泛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辖区“法律六进”达标创建工作。开办《法制宣传资料》月刊,内容以《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引以为戒》、《政策解读》、《维权热线》、《维权参谋》、《律师信箱》、《教您一招》、《说三道四》、《多味橄榄》、《域外来风》、《名词解释》等为单元,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和村(居),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制作了8个法制宣传流动版面,并在新店镇设立了8个大型法制宣传版面。深入开展各项法制活动。今年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9次,法制文艺演出7次,编发各类法制资料、书籍114760份(册)。

三、进一步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支持

1、公证工作。一是通过规范办证程序和各类文本,确保公证质量。制定从受理到出证有一套严密、规范的办证流程。受理由公证员实行循环往复轮流值班制,谁受理谁办证,在受理过程中遇有疑难杂证,都经过公证员集体讨论研究。二是落实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目前共制订了各项规章制度计十七项,包括了办证纪律、质量管理、接待受理、审批、档案、水印纸的管理、处务会以及错假证的追究制等。通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证的操作规程。做到各个环节的责任人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156件,其中国内公证889件,涉外公证267件。

2、法律援助工作。我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省法律援助条例》,巩固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切实兑现“三必”承诺,多办案、办实案、办好案,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0件,其中民事70起,刑事辩护39起,行政1件,接待咨询1123人次。

3、社区矫正工作。全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后,我局及时向区有关领导汇报。并协调区委办、区政府办出台了《中共市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中共市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并认真贯彻落实,保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及时到位。3月5日召开全区社区服刑人员整体移交接收工作部署会议,区委政法委、综治办、公、检、法、司有关领导、各司法所所长(负责人),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领导、各派出所分管副所长、区检察院监所科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宗胜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此次会议是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的一场重要会议。按照会议要求,我区于3月10日前完成统一整体移交接收工作。目前全区在册74名社区服刑人员,大部分表现良好。

4、“148”法律服务工作。今年“148”共受理咨询850人次,其中电话咨询751人次,接待来访150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

四、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实现工作良性循环发展提供制度和机制保证。

(一)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按照《市司法行政系统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教育培训、“以案析理”、巡回宣讲、理论研究、督促检查、推进工作等六个长效机制的落实,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在要求,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指导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各项工作,指导机关公务员、律师、公证员、司法助理员等人员工作的每个方面。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转化为工作行为准则和评判工作的基本标准,进一步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全面加强全系统党的建设。一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局领导班子成员政治思想建设,同时加强基层司法所所长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推进基层司法所组织、制度建设。健全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领导。二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以健全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为重点,加强党章学习,强化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党员干部和党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篇

2012年上半年,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全年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努力为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筑牢基础,基本实现双过半的目标要求,在队伍建设、专项活动中取得较好的成效。7月我局支部被区委授予07-08年度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荣誉称号;1名公证员在省厅2011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公证员荣誉称号;在市依法治市办和市司法局举办的“弘扬法治精神,共建文明”征文活动中,我区积极参加,组织18篇文章参加竞选,分别荣获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一名、优秀奖两名,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1、巩固和提升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基层司法所建设已纳入全区统一规划,全区9个基层司法所基本上都达到省厅“五个一”标准,十项基本制度全部上墙,加强标识规范,向省厅订购186枚人民调解标识。基层司法所岗位练兵活动全面开展。

2、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我区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制定《区关于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的实施意见》,并于6月26日~27日举办基层司法所助理员培训班,开展全区司法助理员岗位练兵活动,对全区司法所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增强他们处理实际业务的能力和技巧。同时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中心,围绕涉及公民生产生活的热点问题,特别与“迎奥运、保稳定、保和谐”为主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2月20日召开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清理专项动员会,部署2月~5月的刑释解教人员的集中排查清理专项活动。今年上半年,排查纠纷469件,已调处纠纷469件,成功调处纠纷457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7%。

3、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并逐步开展社区矫正试点。我区作为社区矫正的试点单位,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期准备。一是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二是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培训工作,利用每月例会组织司法助理员学习和掌握社区矫正相关知识。三是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统计,目前已掌握适用社区矫正的对象有51人。

二、进一步全面落实“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为推动法治提供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1、强化督导检查,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在抓好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工作的基础上,我局对“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进行及时布置、安排,召开区“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布置工作会议,要求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补缺补漏,认真落实。在此基础上整理档案迎检软件资料40多盒,6月20日市“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小组莅临我区开展为期一天的检查,我区普法工作呈现外口、青少年法制教育全面开展,形式多样,学校法制教育氛围浓厚。受到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并被推荐省“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单位之一。

2、注重社会效果,深入开展方式创新、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今年上半年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25场,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创新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拓展法律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增强时效性;向全区干部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50本,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与落实;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举办“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6·28”禁毒宣传日、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咨询等大型宣传活动,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网络竞赛和《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活动,落实“弘扬法制精神,共建文明”征文活动,进一步增强党政机关干部、城市居民、务工人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全区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3、抓好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坚持以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载体,加大重点对象普法教育力度。民主法治社区特色明显,拓展了法制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增强了时效性,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交流沟通平台。

4、注重社会效果,大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今年是实施第二个依法治区五年规划的最后一年,我局结合实施下发《依法治区第二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检查考核标准》,做到早布置、早安排。出台《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转发全区各街道、各部门。组织召开全区依法治区工作会议,普法和依法治区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促进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扎实开展。

三、进一步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支持。

1、公证工作。区公证工作充分发挥服务、沟通、公正、监督的职能优势,重点办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财产、婚姻各类公证事项。今年上半年共计办理各类公证789件,其中国内民事632件,涉外136件,涉台17件,涉港澳4件,业务收费46.1万元。

2、法律援助工作。我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省法律援助条例》,巩固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切实兑现“三必”承诺,多办案、办实案、办好案,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今年上半年共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起,其中民事12起,刑事辩护50起,另接待咨询624人次。3、律师法律服务。认真抓好律师年检注册工作,全区现有律师事务所1个,执业律师8人。全区律师继续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信访活动,不断提升律师事务所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水平,进一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4、“148”法律服务工作。今年上半年,“148”共受理咨询168人次,其中电话咨询119人次,接待来访49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4万元。

四、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实现工作良性循环发展提供制度和机制保证。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树形象”活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实施意见和学习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将该活动落到实处。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得以不断加强。

2、强化机关党建和支部建设,增强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坚持“”制度,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增强机关党支部的整体合力,并从此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合力。今年上半年我局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人道主义精神,迅速组织全系统开展向灾区人民赈灾献爱心活动,掀起向地震灾区捐款的热潮,截止目前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已捐款人民币8700元,以实际行动支持抗震救灾,彰显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风貌。

3、增强机关效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机关效能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着力抓好办事窗口建设,严格执行“二单制”,切实提高办事“窗口”的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认真办理效能投诉,今年上半年共计处理信访件1件,有效提高投诉件的办理质量。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目前已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各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