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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司法分局年末总结

区级司法分局年末总结

强力推进五大重点项目建设,司法行政工作加快发展

(一)人民调解机制创新项目取得新拓展。以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为契机,全面推进人民调解机制创新。加强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医调、诉调、警调、交调、检调“五大”调解工作机制,规范信访、流动人口、土地承包仲裁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劳动争议和婚姻家庭人民调解衔接机制。推广“以外调外”工作机制,探索成立了翁垟陈孝明个人调解工作室和石帆、盐盆老娘舅调解工作室。2012年3家个人调解工作室调处矛盾纠纷121起。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待遇,组织业务大培训。成立由资深律师、法官、专业人士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等组成的专家库,研究落实指导协调、联动协作、专业咨询工作机制。加强基层人民调解业务指导,落实人民调解优秀案例制度,20名专职调解员被分别评定为市级调解员。

(二)重点人员管理安心项目开创新局面。把牢安全这个根本,抓紧依法这个关键,加强管控工作。1、社区矫正围绕监管、教育、帮扶三项基本任务做足文章。以信息互通为纽带,加强与监所、公安、各司法所相关部门联系,在与公安派出所每半月核查核对的基础上,在人民法院、公安派出所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实现了“无缝衔接”。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分类管控,强化分级处遇,对重点对象严格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实施定人包案和“GPS手机定位管理”。坚持普遍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的方法,通过集中学习、公益劳动、法制讲座、心理服务讲座、订阅法制日报、分发《社区矫正人员须知》、《社区矫正工作简报》和相关宣传资料、组织助学和慈善捐助等活动,尤其是从心理矫治入手,探索成立了社区矫正“向日葵”聊吧,大大提高了教育改造质量。寓管理于服务中,不断加强帮扶助困工作,将“回归社会工程”纳入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中,帮助5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好医保、劳保、低保等问题,并在落实农村责任田、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方面牵线搭桥。2、刑释解教人员工作,坚持核查核对与安置帮教相结合的方法。严防漏管失控,及时核查核对刑释解教预释放人员情况,认真做好与监狱、劳教所的衔接工作,1-11月共核实255人次。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落实帮教责任。积极开展刑满释放人员“一帮一”、“二帮一”和重点对象“三帮一”的结对帮教活动。针对实际困难,积极走访慰问北白象、大荆、仙溪、芙蓉等5名贫特困患病刑满释放人员。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帮助落实农村籍归正人员责任田,解决特困人员基本社会保障。

(三)法制宣传教育深化项目深入推进1、健全机制,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及时调整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六五”普法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普法工作专项经费保障,为“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村(居、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指导规范镇(街道)法制辅导站、村(居、社区)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室等阵地和设施建设。切实加强“雁荡法治网”、“普法”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建设。“普法”微博已累计微博1600条,粉丝数达857人。在福州市、厦门市商会建立普法联络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举办全市“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指导各镇(街道)组织本区域内的普法骨干进行培训。2、创设载体,有效提高普法工作实效。在翁垟街道试点推行安徽霍邱新居民普法“五个一”工作法,即每日一次微博互动普法、每周一次矛盾纠纷化解、每月一次现场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每季度一次普法大课、每年一次送书进户。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和内容,积极运用网站、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介、媒体开展法制宣传,实现法制宣传立体覆盖态势。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邀请北京大学陈瑞华教授作《刑事诉讼法》专题报告。全面实行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探索完善新居民输出地与输入地政府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有机衔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大胆创新在全省首推MV普法。举办“雁荡山杯”金融普法书法大赛。在城东、白石建立法治文化公园。3、普治并举,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普法六百”工程为总载体,在全市开展百名领导干部考法、百名普法骨干传法、百家协会(商会)懂法、百家民营企业用法、百个中小学校学法、百个村居(社区)知法活动,激发不同层面学法热情,截止目前共授课800余场。抓住重要节点,先后开展了消费维权法律咨询服务、“法治宣传月”、金融知识广场夜市咨询、“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咨询服务、雁荡山杯金融书法大赛等活动。深化“民主法治村(居、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今年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12个,市级民主法治村30个。

(四)法律援助创优项目得到新提升。完善便民措施,继续部署开展以“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调整完善“一小时服务圈”的构建工作。1-11月共办理法律援助973件,比上年同期增长39%,其中刑事案件457件,民事案件516件(非诉案件379件)。1、抓组织网络延伸,法律援助领域有新提升。着重在拓展法律援助领域上下功夫,在乡镇区划调整后建立了9个镇、8个街道、22个农村新社区法律援助站,74个社区设立法律援助点,创建率达到100%。在去年建立15家专业法律援助站的基础上。在去年建立15家专业法律援助站的基础上。今年,建立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等14家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站,创建率达到93%,新建2家专业法律援助站。工作站具有初审权,与援助中心的实行网络审批,切实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拓展了法律援助的服务空间。2、抓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一是有效地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特别是通过广播电台民生99.5栏目,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二是借助“法治文化进农村”、助残日等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今年以来,共印发宣传页2000余份。三是利用中心服务大厅将法律服务有关事项等在大屏幕电视机上滚动播放,中心楼顶专门安装巨幅法律援助喷绘图片。3、抓质量监管工作,全面提升援助工作质量。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的规范化工作,认真施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卡制度、定期回访制度、听庭制度,进一步保障申请人的权益。为保证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法律援助案件听庭活动常态化,到1-11月份共组织听庭86件。发放法律援助监督质量卡,回收率达100%,把好质量关。充分利用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平台,发挥一小时服务圈优势,积极推进非诉法律援助与“大调解”工作衔接机制。今年与柳市、北白象等援助站联动,成功办理了等5家大型企业群体性欠薪案件,受援对象近300多人,发放工资近200万。多次参与和指导镇、街道法律援助站非正常死亡案件调解,全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法律服务企业惠企项目取得新成效。采取有力措施,深化企业法律服务。成立了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组织开展百家企业“法律体检”专项活动,走访市浙南机电有限公司、左翼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和乐深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业,向服务单位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和“法律服务咨询函”等形式,对服务单位融资、劳动用工、订单业务情况进行摸底,全面了解当前我市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宣传上级扶持政策。针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及时为企业定制法律服务方案。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推进法律体检活动,提高企业自身“免疫力”,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今年,全市共对504家企业开展一般性法律服务,对开喜门业有限公司等134家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发放风险提示函及法律意见书40余份。在此基础上组织律师服务团走访,设立企业帮困热线,积极送法进企,搭建网络平台,帮助企业依法经营,规避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危机,保障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另外,组织“六五”普法讲师志愿团、普法工作专职人员开展“法制宣传进企业”活动,以“菜单式互动普法”的模式,为全市大中企业举办法治讲座,开展大型法制宣传咨询活动,为民营小微企业、在外企业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紧紧抓好十八大安保工程,全面完成全年维稳任务

(一)做足重点人员安全防护工程。1、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和刑释解教人员摸排走访活动。积极开展重点人员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严格实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深入排查分析检查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针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采取有针对性的稳控、帮教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做好报表的上报工作。截至2012年12月6日,全市17个镇、街道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771名,因死亡、期满等原因解除社区矫正1431名,实际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279名,归正人员4154名,其中刑释人员3941名,解教人员213名,配合监所(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核查核实255人次。2、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上出硬招。对全市1279名社区矫正人员采取“严管对象频繁家访,普管对象集中点验,违规对象依法打击,守规对象升级奖励”的社区矫正新办法(该办法被全市推广),成为全省管理最严、工作最实、成效最明的单位。市矫正办已对33名违规对象给予警告处分,对1名不服从监管的对象给予治安处罚,2名收监执行,1名拟收监执行,确保全市涉嫌重新犯罪率在0.4%内。对遵规守法的10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市矫正办根据《市社区矫正人员分类管理办法》给予管理等级升级的奖励措施,对跳河救人的陈某给予表彰。另外,推行“阳光执法”和“全方位监督”,出台法制审核制度、案件交办督办制度、《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规定(试行)》等一系列制度,从规章制度来规范、提升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加强“十八大”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措施的落实。3、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严格依照《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职责,公开办事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切实做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扎实推进帮教安置基地建设,今年建立2个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组织社会企业进监招聘,做好墙内帮教工作,先后组织1000余人次到监狱做好对服刑人员的警示教育、帮教相关工作,为12所监狱的籍服刑人员订阅《日报》,同时积极回访其家庭,开展亲情帮教活动。通过全面落实这些帮教管理举措,实现了帮教率达到99%,安置率达到97.2%,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71%。

(二)做好人民调解维稳工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2012年,全市深化落实“三排查”和“三级预警”机制,深入开展“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严格排查群体性欠薪案件,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十八大”期间社会稳定。2012年1至12月,我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9645件,调处成功9556件,调解成功率99.08%,调处非正常死亡案件147件,轻伤害案件481件,涉及协议金额7057.65万元。各类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5529件,调解成功5444件,调解成功率为98.46%。其中调处医疗纠纷24件,调解成功率100%;调处交通事故纠纷1138件,成功率98.53%;调处治安纠纷3874件,成功率98.98%;调处涉诉民事纠纷408件,成功率93.56%。检调工作室调解案件1起,涉及金额16万。同时,特别针对企业老板“跑路”现象,加强与基层以及各部门的联动,多次参与和指导镇、街道司法所(分局)非正常死亡案件调解,成功办理了5家大型企业群体性欠薪案件,受援对象近300多人,发放工资近200万,有效强化了企业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三)做实法律服务促安工程。以保障社会稳定为主题,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决策部署,广泛开展法律服务政府、服务民生、服务经济三大主题活动。1、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政府工作。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在雁荡法治网开辟专栏、悬挂横幅、发放短信、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开展党十八大专项宣传。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荐11名资深律师担任市委市政府领导法律顾问团,“一对一”为其提供法律顾问服务,40多个政府部门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有效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法律顾问团律师以座谈会、结对律师个别交流等形式为市领导就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答疑解惑。如:对当前“退二进三”产业调整提出法律意见,审查修改《市翁乐区域建设用海围垦项目投资建设合作意向书》,参与市政府召集的雁荡大荆因温岭海域污染造成的赔偿纠纷论证会,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方案。市政府法律顾问律师还积极参与市政府重大项目、每月15日市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有效预防、化解了大量重大矛盾纠纷。我市律师已为数个省市重点工程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涉及投资金额超亿元。2、全力做好法律服务民生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扎实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服务发展惠民生”活动。继续做好《民生99.5》律师在线广播热线节目,接受来自全国各地在附近地区生活、工作的听众咨询和投诉,内容涉及企业贸易、婚姻、财产分割、交通运输、消费、医疗、保险、劳资纠纷、邻里纠纷等方方面面,答复率100%,满意率99.5%,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组织律师服务团积极加入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会员,为社会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发放弱势群体维权服务联系卡,尽所能地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开展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上门公证服务活动,并为经济困难的群众减免公证费用。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作为律师办案的重点领域,1-11月共办理刑事案件668件,民事诉讼案件2153件,行政案件157件,非诉案件132件,担任法律顾问412家,业务收入与同期相比增加56.7%。3、继续做好法律服务经济发展工作。选择了服务企业发展这个切入点,明确重点,全力护航金改。通过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尽快走出困境。排查因金融危机引发矛盾纠纷处置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有24家企业总金额高达30多亿元,有力地化解、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开展大型法律咨询、开通网站宣传、媒体报道等形式,认真做好金融普法等重点内容的宣传,为民营小微企业、在外企业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精心部署金融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开展“法宣护航,服务发展”专题宣传活动,开展“金融法制宣传教育”大型主题活动,金融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牵头组织全省金融法律知识竞赛、金融法制讲座等多项活动。部署开展了举办雁荡山杯金融书法大赛。“全省金融法律知识竞赛”完成答题卡1000余份,发送金融法制宣传短信1万条。确立了法律服务三农工作。沟通和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统一政策落实,指派公证员担任试点村居的法律顾问,采取点对点的咨询服务、发放公证服务联系卡、召开现场交流会等形式,助推城乡统筹改革发展。强化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处置能力,同时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今年我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担任农村法律顾问中,发放便民联系卡936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700余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2余次,参与修订涉法文书41余件,处理群体纠纷2件,参与调解纠纷56余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21件,诉讼案件6件,协助处理其它涉法事务50余件。一些困扰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久拖不决的矛盾纠纷也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突出固本强基主题,基层平台建设有新突破

(一)着力加强司法行政物质保障能力建设。年初做好预算经费工作,加强同市财政局沟通,抓好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和各项专项经费的落实。特别是市财政局要在工作经费上按照社区矫正人员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予以拨付,有力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排查摸底,制订了市司法局“十二五”政法业务装备规划,为各科室、各司法所(分局)配备了办公设备。

(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全面推进直属司法所“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认真落实省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实施标准,去年乡镇区划调整后,现全市80%以上司法所形象标识建设已落实到位,四万人以上的镇、街道司法所专职人员均达4人以上,司法所办公场所面积基本达到160平方米以上。2012年,柳市分局、乐成司法所被授予省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北白象、虹桥、大荆、翁垟、淡溪等5个司法所被授予省三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另雁荡、石帆2个司法所也基本达到了省三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

(三)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工作取得新进展。按照“五个凡是”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司法行政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六位一体”工作模式,认真落实“一办一室一窗口”工作要求,设置专用人民调解室和融入综治平台的接待窗口,全力推进司法行政进社区工作。在96个农村新社区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积极开展精品社区创建活动,完善社区工作机制,制作制度牌450个,分发社区便民服务卡2400份。积极发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导访作用,主动参与群众信访过程,及时制止并协调解决群体性上访事件18起,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纷争。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普法作用。在全市22个社区建立法律顾问,选聘农村(社区)法律顾问127名,建立法律顾问组,积极介入信访听证和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努力在普法中化解纠纷,在解决纠纷中实践普法理念。2012年1-10月,全市各农村新社区调解工作室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690余起,为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法律服务行业文明窗口建设深入推进。1、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品位得到提升。市司法局三定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被确定为内设机构,打造名副其实的“第一窗口”。软硬件配备更加完善。强化以人为本服务理念,专门配备了休闲等候区,设置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和便民服务箱,印制了办事指南和中心服务手册,方便群众随手取阅。大厅内大屏幕电视机、饮水机、电脑、打印机等设施一应俱全。实施“超市化”服务,将群众关心的问题统一公示上墙,供群众自由选阅。分工协作更加到位,中心现有工作人员7名,另有法律援助骨干律师25名和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实行全日制轮流坐班。工作成效更加显现,今年1-11月中心办理法律援助973件,比上年同期增长39%,其中刑事案件457件,民事案件516件(非诉案件379件),接待来访1320人次,接待来电801个,受理公证事项9件,现场受理矛盾纠纷12件,调处成功12件,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62人。今年共撰写值机分析6篇,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今年分别荣获省司法厅“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先进单位”和市委、市政府“政法十佳单位”等荣誉称号。2、公证整体服务水平得到提高。公证处以“群众满意基层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形象,设立党员示范岗,制订修改文明服务手册。此外,为方便群众,在大厅购置电脑自动排队叫号系统的基础上增设电子触摸信息处理系统,方便群众及时查询了解公证项目。积极开展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上门公证服务活动。在开展公证服务中,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众,予以减免公证费用,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注重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履职水平全面提升

(一)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文化建设,打造乐司特色精神文化。继续弘扬“崇德尚法、以文育廉、纾难解困、创先争优”的乐司精神,总结提炼价值观核心词汇(忠诚、责任、敬业、勤奋、创造),着力培养文明高效的司法行政精神。大兴基层文化建设,出台《市司法局关于深化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乐司[2012]44号),将文化建设延伸到了窗口单位和基层司法所(分局)。统一规范司法所办公场所标牌,设置了“文化长廊”、宣传栏、宣传电子显示屏等特色文化元素,树立基层司法行政良好形象。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和公证处窗口单位以创建十佳机关服务品牌为契机,悬挂“制度牌”,推出大屏幕电视机智能体验,打造“文化长廊”,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效能考评制等服务制度。以文化周为依托,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组织开展市司法行政系统第一届文化艺术周活动,举办了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荣誉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演讲赛、干警摄影书画作品展和“喜迎党的十八大庆中秋国庆”晚会等活动,丰富司法行政文化实践活动,展示新时期司法行政干警的精神风貌。另外,加强雁荡法治网和OA系统建设和管理,提升网络文化品位。

(二)着力抓好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两支队伍建设。大力强化依法行政,推行“阳光执法”和法制监督,增设法制办公室,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的日常工作,主要管理执法监督和审核把关文件。强化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工作,今年组织4名同志参加了市人民政府组织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均已通过考试。继续开展“述职述岗”、岗位大练兵活动,今年一共举办各类培训班9期,培训基层干部1000余人次,开展“老干部基层巡访”活动,分别参观了柳市分局、北白象司法所和公证处等基层单位。今年我局加大内部机关与基层干部的交流力度,选派1名中层干部为市直机关第八批农村工作指导员,驻天成街道万桥社区挂万桥二村实践锻炼,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做好社区矫正司法协理员队伍的管理工作,按照20:1的比例给每个基层司法所均配备了司法协理员。同时市矫正办制定出台了《市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实施季度考核。考核与补贴、年度奖金发放相挂钩,并实行淘汰制,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深入推进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推行专职人民调解员业绩考核制度,大幅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待遇,完善“以奖代补”和“计件奖励”办法,落实保障措施,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法律服务队伍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执业,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诚信服务先锋”活动和“党员律师为民服务百日活动”,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所脱钩改制工作,现有基层法律服务所11家,加强律师管理规范化建设。抓基层党建工作,全系统20个律师党支部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140人名党员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五带头”作用凸显。

(三)深入开展“三项”活动1、积极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强化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司法行政核心价值观,坚持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作为“党总支创先争优”的主题来抓,贯穿全年工作始终,融入到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中。采取读书笔记、撰写个人心得体会和自查报告以及开展专场讨论等形式扎实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司法行政核心价值观活动,并提炼价值观核心词汇(忠诚、责任、敬业、勤奋、创造)。牢牢把握鲜明政治导向,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老干部学习日和机关干部政治学习会等,多层面、多形式掀起学习“7.23”讲话精神热潮,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收看总书记十八大开幕会报告,并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邀请市委讲师团成员做十八大专题讲座等活动,启动学习党的十八大系列活动,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2、开展局领导干部“联所挂村访企”活动,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每位党员干警立足岗位实际,做出创先争优党员“一句话承诺”,明确作风建设高标准。局领导班子6位成员集体挂帅,带领科室人员,集中时间分片区走访,深入所联系的司法所、农村新社区、村居和企业,开展以“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为主题的调研活动,积极发挥了“人民调解化纠纷,重点人员促安稳,法律服务连万家”职能优势,整体推进机关提能增效,转变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调研摸底期间,我局共联所17个,进农村新社区17个,进村17个,入企6家。3、积极开展“六型”机关和“四好科室”创建活动,全力提升机关形象。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机关科室建设。通过各种创建活动,全力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我局在今年2月份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六型”机关创建活动,全系统17个基层司法所(分局)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公室窗口)”上取得新成效。9月份,局党组荣获市“先进学习型党组织”称号”

查找不足,明晰思路,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

(一)司法行政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深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还存在着不足,主要是:基层司法所虽已单列,但个别司法所在行政区划调整后业务用房依然紧缺,基层司法所体制还需进一步理顺。“大调解”体系构建还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衔接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还要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整合提升。司法行政信息化整体水平较低,没有专人把管,业务软件有待于升级,与基层的交流缺乏统一OA系统平台,已经不能满足工作的进一步发展。社区矫正人员逐渐增多,管理难度加大,这些都需要更加的人力、物力、财力作为支撑,下大力气解决影响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制约问题。2013年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市“互看互学”活动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认真总结过去一年工作经验与做法,着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法制宣传多样化、人民调解效能化、法律服务特色化、队伍建设规范化为目标,突出“重点”抓落实,突破“难点”求发展,打造“亮点”提档次,继续争当排头兵。

(二)深入推进三大法治工程建设。1、实施法治基础工程。从人力、财力、物力上做好保障工作,提升司法行政整体实力。(1)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础。一是配齐配强司法所人员、设备,继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重心向基层倾斜,进一步加大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投入,抓好办公用房建设。二是进一步强化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力争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取得新的进展。三是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推开司法行政服务进社区。明年再打造若干个司法行政精品社区,做到硬件更加齐全,环境更加优化,服务更加周到,工作更加规范。重点做好律师进社区工作,实现“社区律师”全覆盖。(2)突出抓好队伍建设。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全面保障和提升维稳工作水平。继续开展局领导干部“联所挂村访企”活动,健全局领导结对帮扶联系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继续深化开展“五好党支部”和“一个党员一面旗帜”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工作者“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全面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司法行政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3)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建立工作综合性管理服务平台,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各项业务纳入其中,实现资源共享。强化对雁荡法治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和现代化办公手段,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2、实施法治维稳工程。围绕社会管理创新这个重点,充分司法行政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和法律服务工作。强化机关内部法制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的规范化工作。深入开展“律师服务五进”活动,积极引导律师为和谐社会服务。以政府法律顾问为依托,完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群体性事件处理工作,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表达诉求,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我市社会稳定。(2)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整合调解资源,深化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努力形成部门、镇(街道)、社区(村居)齐抓共管的“大调解”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区域性、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建立推广面向社会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特色调解机构,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品牌化发展。进一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在准确统计各类调解案件基础上,拟办矛盾纠纷舆情专报,对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非正常死亡案件纠纷进行实例分析,便于上级领导决策参考。(3)进一步推进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继续组织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排查核查、监督考察、惩罚奖励和教育矫正等工作机制,一以贯之地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规定,坚持不懈地执行社区矫正请假外出制度、审前社会调查制度、限制出入境报备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确保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现象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认真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工作。做好刑释解教接管登记衔接,摸底排查工作,确定帮教类型,建立帮教档案。从引导、帮助、就业三条路径拓展,进一步完善帮教安置网络。努力做好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衔接工作,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创建和建设工作,打造若干个成熟的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

(三)实施法治惠民工程。立足“便民、利民、惠民”着力点,大力实施法治惠民工程,使法治的阳光惠及更多的群众。1、狠抓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法律素质。继续抓好“六五”普法工作,重点组织公务员、新居民、青少年普法活动,着力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开展“法律赶集”和“送法下乡”活动,不断推进法律普及各层面人群。以“六五”普法为主线,依托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举办法治文艺汇演、电影文化夜市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使市民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文化熏陶。继续开展市法治镇(街道)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2、深化法律援助惠民行动,实现应援尽援。法律援助坚持扶贫济困,加大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力度。结合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建设,推进法律援助的宣传,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督查,让法律援助在民生领域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同时进一步延伸公证服务触角,建立示范社区(农村新社区)联络站点,让群众不出家门就能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3、扎实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和矛盾调处服务大提升活动。进一步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企业“法律体检”,“一对一”结对子,为企业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提供更多优质高效服务。开展矛盾纠纷专题排查治理和回头看活动,结合开展“法律进村(社区)”等活动,大力宣传《人民调解法》,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和依法维权法律意识,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