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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开展民主法制建设总结

司法局开展民主法制建设总结

一、司法扩大普法教育,加大普法力度,营造人人学法的氛围。

我镇制定了*法制宣教规划方案。还成立了镇、村两级“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和普法宣传员,我们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图片展览等,让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及辖区内企业负责人和青少年,特别对外来务工人员和归正人员宣传教育和管理。使他们都能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在普法过程中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在同级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下,联合互动,充分发挥干部的普法积极性,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局面,推动社会法治化进程,促进我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扎实开展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在加强法制宣传的同时积极推进民主法制本文来自建设。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载体,在法治上下功夫,完善各村的民主制度。在依法治村的基础上,围绕创建“平安*”为目标,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村”星级达标活动。根据县司法局、民政局、普法办的要求,镇专门成立“民主法治村”星级达标领导小组,并在全镇各村干部会上作了重要部署。在这次活动中,镇司法所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农村基层民主建法制设,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农村开展基层民主实践,提高了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推进了依法治理,维护了农村社会政治稳定。去年确定金水坑村等8个行政村为县“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申报村,今年田洋、枫桶岗两个行政村申报

“三星级”法治村,其中金水坑村为市“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申报村,通过验收。

三、注重基层基础建设,完善组织结构。

(一)、完善人事机制。成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扎实、应对有方、工作过硬的队伍,由一名副级专职担任司法所所长,3名专职人员专门负责纠纷受理、调处、工作协调、信访处理、数据汇报、情报传递、资料归档等工作。全镇共有调解组织14个,调解委员会人员50人。

(二)、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制定镇司法所、村级治保调解委员会等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责任务,规范工作程序。

一个组织网络化、制度规范化、工作正常化、业务专业化、硬件标准化的司法所呈现在*人民面前,为创建“平安*”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四、结合实际,创新体制,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

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我镇在全县率先成立各行政村综治工作站,这是自成立镇综治中心之后采取的又一个新的举措。该工作站坚持“规范、创新、合力、为民”的工作思想,规范运作,服务群众,创建良好的机制。该工作站的成立将农村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由此形成了县、镇、村组成的“立体”式三维网络体系。

五、发挥村级调解职责,拓展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一)、调解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镇司法所在落实深化社会综合治理中充分发挥了自身和基层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今年在农村山林延包过程中,各林发生各类山林权属不清界至不明纠纷30余起,14个行政村调解组织都发挥积极作用,全部调解在基层。

(二)、积极配合综治开展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工作本文来自。一批易激化社会影响面广的纠纷和隐患得到及时调处如:*库区第二轮承包问题,经县、镇、村共同努力使我镇长期以来最不稳定因素得到解决彻底解决。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有效维护了我镇的社会稳定,特别是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归正人员的安置工作十分重要,它对社会的稳定影响很大。在镇政府的领导下,镇司法所采取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道德思想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组织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等工作方法,实行帮教工作的“向前、向后、向外伸延”,做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使绝大部分归正人员成为自食其力,有益与社会的守法公民。为我镇的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镇司法所通过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但也存在着许多困难和不足:

(一)、在解决农村深层次问题中,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出现管理、措施滞后现象。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深入调查研究,做到标本兼治。

(二)、农村的总体素质还不是很高,特别是个别村村“两委”成员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还有待于加强,农民增收、城乡差别问题较为突出,给农村社会稳定工作带来了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