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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加快法律援助发展总结

司法局加快法律援助发展总结

一、工作总结

(一)司法局的主要做法

1、加强特殊人员管控,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一是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在规范组织管理、衔接工作、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基础管理六个方面狠下功夫。制定出台《*县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文件,建立并完善矫正对象大走访、集中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和心理矫治等各项制度,强化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管理,增强矫正效果。有计划地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定期排查。除各矫正工作站每月组织矫正对象学习和劳动外,今年3月,建立*县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定期组织矫正对象进行公益劳动。深化“社区矫正阳光志愿者行动”,按1:1的要求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切实提高队伍素质。

二是扎实开展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督促乡镇建立健全归正人员台帐,严把“接茬关”、“安置关”,对归正人员及时造册建档,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及时走访和进行法制教育。落实一帮一结对、重点归正人员管理等制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根据归正人员的就业政策、市场信息来源相对闭塞的实际,主动为归正人员的就业安置和经商渠道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

2、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我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学习,队伍整体作风明显转变,服务为民的意识不断增强。开展“两提高、两降低”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倡导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良好风尚,开展以“四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深化节约型机关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集体领导。根据效能建设需要,及时进行联网路径改造,强化效能监督,提高行政效率。全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我县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

3、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建立落地法律援助便民接待窗口,方便群众法律咨询和申请援助,今年,共接待法律咨询456人次,代书356份。建立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做好“农民工维权”援助网络的延伸工作,使援助网络向各乡镇、社区以及县直相关部门延伸,形成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2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依托的全县法律援助网络。建立民工维权快速反应机制,积极维护民工合法权益。将长期被拖欠工资、人身损害和医疗事故得不到赔偿、家庭零就业和无法返回生产岗位的四类农民工列为重点援助对象,及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先受理,快速办理。今年10月份,*县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司法厅评为“浙江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4、深化“*经验”,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

深入贯彻省厅“人民调解质量工程”活动的相关意见,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充实人员力量,改善基础设施和办公装备,今年,沙铺乡和大源乡完成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全面实行“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模式,为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加强乡镇司法助理员培训力度,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工作指导等方式,引导和教育司法所工作人员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能力。按照“明确分工,按级培训”的原则,对全县600多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坚持每月一排查和调委会主任例会制度,各司法所均已制定辖区内不安定因素预警方案,大调解格局初步形成。积极主动参与贵溪2.17重大火灾事后调处工作,使该事件得到全面调处。此外,*司法所调处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多万元的重大纠纷,赤石乡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专项调处,其他乡镇司法所均组织开展对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进行的预防分析。

5、有效整合职能资源,积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

一是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保企业就是保发展,保发展就是保民生”,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积极为各类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制定出台“企业法律服务年”活动方案,组织律师开展企业结对和企业法律体检活动,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消除企业治理方面存在的法律缺陷。组织律师与浙江振鹏工艺品有限公司和浙江和信玩具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书,定期上门开展“法律体检”,分析和梳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其量身定做“法律体检报告”,有效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

二是全面推进公证服务,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强化内部管理,实行受理与办证分离制度,推行要素式公证书,规范公证工作。主动为长垄垃圾填埋场、工业园区杨柳河二期工程、普光二期房屋位置抽签、县农贸市场摊位经营权招租等县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进行现场监督公证。与紧水滩镇乌弄坑村结对,免费提供涉及“三农”的公证法律服务。承办各类公证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

三是积极服务党委政府,切实当好法律参谋。指派公职律师参与县领导重大信访接待工作,跟随县领导下访解决群众亟需解决的法律问题。今年共参与信访接待13次,参与解决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和社会突发事件3起。为政府重大案件提供诉讼服务,成功金源国际大酒店项目转让纠纷。

四是整合现有资源,服务新农村建设。以农村法律指导员为基础,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为重点,建立健全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县58个行政村设立法律顾问。牵头成立了由专业律师和公证员组成的农村法律顾问业务指导委员会,讨论、研究和解答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涉及的疑难法律问题。

6、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制氛围

推进“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以“法律六进”为总抓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作“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并获审议通过。积极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法治宣传月、《消防法》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有效促进了专业法的宣传,推进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向企业职工宣传《劳动合同法》、《公司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新建县信用联社职工法制学校,并在县电力职工法制学校举办《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法律讲座。开展“返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本文来自,加强对外来工及流动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维权工作。不断规范农村法律指导员工作,积极为村委会及村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会同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举办学法培训班,并对全县干部(职工)分批开展学法用法建档考试。邀请*市律师协会会长胡祥甫律师为全县200多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及企业负责人作应对金融危机的专题法制讲座。全面推进新一轮“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组织开展省、市、县“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和复评工作。今年,我县推荐申报的*村、*镇*村等3个村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村”。

7、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开展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年检注册工作,对公证处执业情况和公证员的年度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建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各职能科室对照责任制自查和组织执法人员检查的方式,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及备案情况,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依法办理、执行及备案情况,法律服务业投诉查处及备案情况和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全年未出现违法违纪等情形,也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年,全县各调委会共受理、调解各类民间纠纷975起,其中调解成功947起,调解成功率97.1%,协议履行率100%;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735件,其中涉外案件158件,涉港澳台案件11件,无一件错证、假证;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19件,办结1525件,其中民事1515件,刑事10件,无一例投诉案件发生;五年内共接茬归正人员432人(今年接茬归正人员113人),其中当年重新犯罪3人,重新犯罪率为0.7%;共有189名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年底在册119人,期满解矫69人,终止矫正1人,再犯新罪1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全县现有县级民主法治村125个,县级民主法治社区4个,市级民主法治村17个,市级民主法治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3个;对全县3800余名干部、职工分批开展学法建档培训考试,其中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参考率100%、合格率100%,一般干部职工参考率98%、合格率100%。

(三)存在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离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我县14个乡镇司法所,除四个直属所外,均为乡镇内设所,司法所工作人员由乡镇人员兼任,工作难到位;由于乡镇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同,导致各司法所工作差距较大,职能作用发挥不一。

2、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几年,我局人员调动频繁,各项工作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人员、法律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程度离现阶段的工作任务还有一定距离。

3、专业人员紧缺局面尚未得以解本文来自决。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正式工作人员均为1人,其余为临时聘用人员,现有人员状况不利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队伍的稳定,不足以保证所有案件得到及时高效的办理。

4、经费缺口仍然存在。虽然经费紧张局面在近年来有所缓解,但由于基础条件差,经费问题仍是制约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的重要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