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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惩防体系构建情况总结

规划局惩防体系构建情况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关于印发年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县委办[]75号文件)、《关于深化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意见》(县委发[]67号)和《关于印发县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积极构建惩防体系,切实加强反腐工作,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努力使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建设事业同步进行,协调发展。

一、抓班子队伍建设,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作用。

局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工作,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相关配套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了责任,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各班子成员积极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一级抓一级,初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局党委坚持把班子队伍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制定计划、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督促检查等方面采取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要求各班子成员加强党性修养,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政的各项规定,一年来,局班子成员和各下属单位班子成员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在广大干部职工中起到较好的表率作用。

二、抓廉政教育,强化干部职工廉政意识。

我局坚持以党委中心组和周一学习夜为载体,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定期举行学习会、专题讲座,严格考勤制度,实行闭卷考试,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今年来已举办廉政专题讲座3次,邀请省建设厅法规处、县法院、县纪委专家讲课,组织闭卷考试2次。同时加强日常教育,做到逢会必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廉政意识。坚持正面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增强廉政教育的感召力和震慑力。广泛宣传廉政勤政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同时召开讨论会,认真吸取近年来建设系统腐败案件的教训,强化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三、抓重点,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认真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查处是否有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偷税漏税行为。坚持查处结合,边整边改,对检查中发现的浅水湾房产公司、恒安房产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理。同时修订《县物业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制度,完善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坚持依法拆迁,早介入、早调研、早调解,认真实施拆迁四项制度,确保县重点工程和社会公益项目顺利实施。一是听证制度,在确定补偿基准价、作出拆迁裁决前,依法组织听证,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二是监管制度。着重加强计划管理、规模管理、中介机构管理、拆迁全过程管理和队伍建设管理等六方面监管。三是信访接待制度。每月定期主动下访,建立信访档案,并及时做好反馈工作。四是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落实专人负责调查核实,依法处理,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四、抓监督,构筑惩防新体系。

近年来,我局逐步建立以下三道监督网络,有效推进了惩防体系的构建。

一是搞好内部监督。定期召开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和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规范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议事程序,对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实行集体商议、民主决策;每年突出一二个重点进行全系统的执法检查,对行政行为、执法行为实行有效监督;组织专题述廉活动,全体干部职工撰写述廉材料,67名中层干部接受评议;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企事业单位和各指挥部的财务收支状况实行年度审计、离任审计、定期审计和专项审计。

二是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建立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人士和企业家联系沟通制度,坚持向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材料,并每年召开两次座谈会汇报工作,推行建设系统城市规划、企业资质管理、城市市政公用行业、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城市房屋拆迁五项办事公开制度,将办事事项、办事依据、办事行为规范、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向群众公开。办好“12319”城建服务热线,受理党风廉政方面的投拆26起,畅通群众监督、服务群众渠道。

三是实行专门监督。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拓宽案源,从严从快,及时查处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继续实施建设系统“五条禁令”,制订并实行机关工作人员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使案件查办工作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