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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管理总结

农村土地管理总结

根据省、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就此项工作进行了周密组织和严格安排,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小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目前,我县各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自查工作已全部结束。针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情况较为简单或者纯业务性的,已落实整改措施纠正到位;情况较为复杂的,正研究制订落实整改方案处在纠正之中;情况非常复杂甚至有可能因处理不慎激发更大范围土地承包纠纷的,有待进一步系统探讨解决。

2、从各乡镇上报的自查自纠登记表所反映的情况看,到目前为止,我县权证到户率为93.6%,其中:权证到户率达100%的乡镇3个(*乡、*镇、*镇),权证到户率在95%以上但不足100%的乡镇3个(*乡、*镇、*乡),权证到户率在90%以上但不足95%的乡镇3个(*乡、*乡、*镇),权证到户率只有60%的乡镇1个(*镇)。合同到户率基本与权证到户率持平,个别乡村合同到户率要稍低于权证到户率。

二、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1、健全机构,组织领导到位。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动员大会一结束,我县县委、县政府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成立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监察局。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于县纠风办,设农村土地政策督查协调组于县农业局,设涉农资金督查协调组于县财政局。

县农业局在农村土地政策督查协调组的基础上,另行成立农业局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人秘股,设土地政策落实情况指导组于局农经站,设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自查组于局计财股。

2、制定方案,工作部署到位。我县农业局根据省、市、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精神,结合县情及农业部门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特别针对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作出了系统的安排部署,确保了工作的重点性、技巧性、完整性、时限性和有效性。

3、宣传培训,动员发动到位。4月10日,我县召开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动员大会暨业务培训班。参加会议的有各乡镇乡(镇)长、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财政所长、农业服务中心农经工作负责人,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全县涉农单位分管财务领导、财务负责人等130余人。

会议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农工部长*主持。会上,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宣读了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县财政局长*、县农业局长*分别发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分别就相关工作要求和《强农惠农政策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自纠登记表》、《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登记表》的填报事项作了讲解。

县动员大会结束后,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乡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分别于4月13日至4月18日召开了乡村两级干部大会,进行了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自查自纠工作时限。

4、开展督查,指导督促到位。为及时督促、指导、掌握我县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我县农村土地政策督查协调组自4月23日至5月5日安排10天时间,对全县各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自查自纠进展状况开展了工作督查与情况反馈,进一步增强了我县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的务实性、针对性。

5、及时调度,整改落实到位。5月15日,我县召开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调度会。参加会议的有各乡镇乡(镇)长、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全县涉农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等80余人。

会议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农工部长*主持。会上,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农业局长、财政局长、各乡镇乡(镇)长、涉农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就督查、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作了汇报。最后,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农工部长*强调三点:一是保持清醒头脑,思想上不能有任何麻痹和侥幸心理;二是保持严谨作风,工作上不能有任何马虎和疏忽地方;三是保持高压态势,开展督促检查不能心慈手软和稀泥。

三、主要经验做法

1、领导

2、定期调度。有些乡镇每星期调度一次,一是汇报工作进度,二是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集思广益,制定出台一些行之有效的整改纠正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促进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到位。

3、上户纠正。有的乡村针对分户登记表、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填写不规范的现象,组织村干部上户纠正,并核对落实相互之间数据、信息的一致性。

4、补签合同。有的乡村针对农户承包合同因保管不善丢失较为严重的现象,组织村组干部与农户重新补签合同。

5、现场带动。有的乡镇为了增强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效果,将村与村之间的交叉检查转换成召开农村土地政策落实示范村现场会,让事实说话,促进大家对照检查,积极查找不足,以先进为榜样,落实整改措施,真正自纠到位。

四、自查与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领导重视不到位。督查发现仍然有个别乡村主要领导重视不到位,认为土地政策落实不如涉农资金落实重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只为应付,查找问题大事化小,整改纠正措施不力。

2、属地责任不落实。部分乡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处理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对省、市、县减负、农业部门转办的群众信访件调处不力,存在踢皮球的行为,意在矛盾上交。截至目前,仍然有2起省、市农经部门转办的群众信访件未得到妥善处理,其一是今年3月6日,*镇*村*组村民*丈夫*电话上访到省、市农业部门,反映其将土地流转给另一农户*。其想要回土地自己耕种时,对方却不肯;其二是今年4月11日,*镇*村*组村民*电话上访到省、市农业部门,反映*村强行将其承包地流转给同组的其他农户。

3、合同、权证未实现100%到户。有些乡村承包合同与经营权证因种种原因(上水片乡镇大多数村组都存在3~5年重新调整承包地的做法,下水片乡镇部分村组存在前述做法,县城周边村组及部分乡镇所在地和道路沿线因土地即将被征用,部分村组因群众土地承包纠纷难以调解,少数村组因农户修路集资款项未上交,如此等等)尚未全面换发到户,这个问题有的乡村已引起高度重视,但整改纠正措施不力,或不切实际,或违背法律规定,或无从着手;有的乡村则抱着无所谓的心态,听其自然,放任自流,根本就不想纠正过来。导致合同、权证不能全面到户的实际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后,由于其贯彻执行时间不是在颁布之日起生效,而是在维护第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状况的基础上以第二轮延包态势为基准,如此一来,给我们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现实表现为:一是有部分乡村干部对“小调整”的内涵缺乏正确的理解,以为3~5年重新调整农户承包土地属于小调整范围,或者以为生老病死娶媳嫁女应该调进调出承包土地属于小调整范围等;二是为数不少的农民甚至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对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有意见闹情绪,认为有些人“占着茅坑不拉屎”,而新生婴儿或者刚娶的媳妇却无以为生,等着喝西北风,不符合农村实际。于是以村组协议、村组惯例为由进行一年一调或者3~5年一调的做法在不经请示或经默许的情形下风行起来,有些地方还很难压制取缔这种做法。时间一长,要回到第二轮延包时的状态很不现实,甚至可能激发更为严重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二是农村税费改革之前,农民承包土地需要缴纳的正常税费任务较高,种地利益少,农民对土地的感情不是很眷恋,甚至有部分农民不想要土地,口头上要将土地送回村组,有一部分农民还真这样做了。但当时没有一个村组肯收回土地,原因是村组如果收回土地,万一发包租赁不出去(根据当时的情形,这种可能性很大),那么今后的一部分税费任务就没了着落。因此,有些农民就私下口头协商或者通过他人口头磋商,达成不收租金但划转税费任务的土地流转口头约定,时间稍长,有的农民就认为土地归我承包了。如果没有以下情况的变化,土地承包经营权归谁的矛盾也许可能没有这么快激发。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承包土地应缴的税费任务逐步取消不说,反而还可享受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惠农补助款项,特别是农村征地补偿价格的提高和范围的扩大,土地增值较大,由此大大增强了农民的珍地、惜地意识,就算自己暂时不耕作也纷纷要回承包地。这样一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矛盾就加速激化了,而且因为只有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协议,一方站得住理,一方依据于法,争执不断,矛盾升级。如果按法律政策裁决,一个问题解决了,但类似情况多,可能引发更大范围的不稳定;如果照顾情理,另一方就不依不饶,依法上访;如果各打五十大板,双方又难以达成一致性意见。

4、表册、合同填写不够规范。有的分户登记表承包面积抄写出错,或合同、权证编号漏填等;有的合同内容填写不完整,如承包共有人、地块四至等。

5、经营权证填写不够规范,表现为:

(1)有的权证上共有人只填写户主一人,且共有人年龄误填成出生年月;

(2)有的权证上“农地承包权()第号”漏填,合同编号漏填或错填;

(3)有的权证发证时间漏填或填写不全;

(4)有的权证地块四至界址漏填或填写不完整;

(5)有的权证承包期限不足30年,甚至整整少了1年;

(6)有的权证未加盖“换证”章。

6、数据、信息互不一致。每个乡镇都或多或少存在农村土地承包调查摸底表、分户登记表、基础数据库、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农户实际承包情况数据、信息互不一致现象,有的乡村“六不相符”现象还比较严重。

7、土地流转不规范。大多数乡、村、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只履行口头协议,未签订流转合同,缺乏规范管理,埋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隐患。据查,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的农户只占土地流转农户总数的24.7%,其中土地流转合同较为规范的农户也只占签订流转合同农户数的51%。

8、土地承包档案保管不够规范。有的乡镇由于电脑通用,基础数据库安全性差,甚至由于人事变动丢失软件安装光盘等;大多数村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保管不规范、不完整。

9、完成工作不及时,工作质量不高。其一,自查自纠登记表在规定时间(5月5日)内上交的只有3个乡镇,超过规定时间1天内上交的乡镇1个、2天内上交的乡镇2个、3天内上交的乡镇2个,4天内上交的乡镇2个;其二,自查自纠登记表填写质量较差,究其原因:一是没有认真听培训讲解;二是没有认真看指标解释;三是没有认真理解报表之间的对应与逻辑关系;四是没有认真安排部署工作;五是没有认真问询请教;六是没有认真审核把关;七是没有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八是没有认真分析问题原因;九是没有严格责任追究;其三,百分之八十的乡镇没有上报自查自纠登记表填报说明,已上报填报说明的也大多不完整、不具体、不具针对性,甚至避重就轻。

10、上报数据有的夸大,有的缩小或者隐瞒。根据督查的情况看,一是大多数乡镇上报的权证到户率略高于实际到户率;二是有的乡镇缩小或者隐瞒了表册、合同、权证填写不规范的事实;三是个别乡镇隐瞒或者缩小了存在“3年一小调,5年一大调”做法的村、组、户、土地面积等情况。

11、农经专业人员不足。百分之九十的乡镇只有1~2名农经工作人员,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的力度、查找问题的深度、覆盖范围的广度、整改纠正的强度。

12、工作经费紧张。一是预算不全面;二是安排不到位。由此造成交叉检查难组织开展,督促指导难全面深入。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大综合督查力度。我县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自5月21日起实施综合督查和重点督查,给乡村主要领导施压,促进整改纠正措施落实到位。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的乡村,将严肃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

2、规范土地流转管理。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是当前引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重点和调解工作的难点,规范和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将作为当前乡镇党政工作的一个重点抓好抓实,积极创建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示范点,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流转,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3、妥善调处群众信访案件。进一步督促*镇人民政府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妥善处理省、市、县减负、农业部门转办的2起久拖未决的群众土地承包纠纷信访案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处理结果。

4、落实合同、权证两个100%到户。通过加强综合督查力度,促进整改纠正措施的全面落实,确保在5月31日前实现合同、权证两个100%到户。

5、广泛宣传法律政策。进一步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消除部分乡村干部在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中的抵触情绪,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严肃性。

六、对策咨询

1、如何压制取缔农户热衷的3~5年重新调整承包土地的做法,既确保不因此激发新一轮或者更大范围、更为严重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又能够顺利把合同、权证发放到户并且与实际相符?在这种情况下,又如何回归到二轮延包时的状态?

2、按照法律政策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后,事实上站得住理的一方可能成为失地农民,也可能引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在没有预留机动地的情况下,如何做才能既让农户心甘情愿地把法律意义上侵占的土地退让出来,又能妥善安置好这个农户的生产生活问题,教其没有后顾之忧,不闹意见,不闹情绪,不上访,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3、一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完毕后,如果类似情况多,农户纷纷上访要求解决,要是依照前例纠纷的调解办法解决,难度肯定非常大,也可能执行不下去,但如不这样解决群众又不答应,遇上这样的问题又该怎么办?

4、农村存在这样的实际情况,即一农户家现有人口11~12人,但只有3~4人承包了责任田,而另一农户家现有人口只有1~2人,却耕种了6~7人的责任田,碰到这样的问题,又当如何协调处理双方甚至一个村民小组或者一个村的群众关系,消除群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