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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工作总结

县民政局工作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和区三干会精神,突出民生重点、全力攻坚克难,切实履行“落实民权、维护民利、解决民生”的为民服务职责,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以城乡低保为基础,救灾、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城乡社会综合救助体系,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扎实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一、201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区建设扎实推进

1、组织专人参加了新村委会组织法培训,认真做好今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前的信访稳定工作,并对2013年度村委会建设基本情况进行统计,为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打好基础。

2、加大社区硬件建设力度。建立完善8个镇、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2013年市局要求的基础设施任务为5个300平方米以上社区,我区上报5个社区分别是中华南社区、黄河社区、富水社区、社区、园林区。目前,富水、、园林区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建设面积各500平方米;中华南社区12月底前主体完工,建筑面积390平方米;黄河社区年底动工改造,改造后面积为900平方米。另新兴社区520平方米办公及公益性用房已投入使用。

3、深化社区服务,拓展服务内容。深入开展“创建特色街道,打造品牌社区”活动。在全区开展了“公共服务进社区”、“居民议事日”和“一居一品”等活动。在各街道、社区开展了“片长负责制”、“二次办结制”、“预约服务”等活动。

4、指导街道社区开展创先争优工作。成立了“区城市街道创先争优指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参加了全国城市街道创先争优指导小组开展的“创先争优在社区”有奖作品征集活动工作,推荐社区优秀文艺作品参加全省创先争优文艺工作者演出。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城市街道社区工作者中开展“走千户、访千人”活动的通知》,通过开展走访活动,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生活困难,进一步提高了广大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5、积极申请上级资金补助。报送黄河社区、中华南社区、富水社区、园林区、社区、天厦社区、永康社区等7个项目的“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补助申请”,申请福彩公益金共计195万元。目前,天厦社区项目补助金30万元已经批复。

6、开展社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技能。派专人赴承德参加全省“加强社区管理创新暨冀办发20号文件研修班”学习,同时,多次组织社区居委会干部在各社区间进行经验交流,并针对具体工作情况进行专题培训。

7、进一步规范社区管理。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现区政府常务会已通过,正在走行文程序。

8、加强社区服务呼叫网络建设。呼叫服务系统在“”服务热线和“一键通”固定呼叫服务功保留不变的基础上,开通了“服务热线”和移动呼叫服务,全面启动了可同时为全市居民提供各种社区服务的“市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中心”。截止目前,注册各类呼叫用户5318人,加盟各类服务商2247家,服务范围涉及17大类200余项,每日接收各类呼叫100余次,呼叫率、服务满意率达100%。

(二)社会救助在创新中提高

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城乡低保、医疗救助进一步简化手续,实行绿色救助,特殊情况即报即批,取消病种限制和医疗救助起付线,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二次救助。对新增低保档案进行审核分类,做到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对入冬后困难家庭救助工作实行早安排、早动手,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1、进一步提高城乡社会救助标准。城镇低保标准由310元/月提高到33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620元/年提高到1908元/年。同时,结合物价上涨等原因,认真落实《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文件要求,及时发放临时物价补贴。今年以来,共发放城镇低保金及物价补贴2540.7万元,保障1.1万人,人均月补差205元;发放农村低保金及物价补贴200.3万元,保障1788人,人均月补差92元;发放农村五保金及物价补贴30万元,保障138人;发放医疗救助金86万元,救助580人次;资助参加新农合2909人8.7万元。新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476人,取消已超标的低保对象1197人。

2、畅通绿色救助通道,开展综合救助。制定出台了《市区城区困难家庭综合救助实施方案》,开展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就业、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济、社会帮扶、结对互助为补充的综合救助。为3户特困家庭通过绿色救助办理了低保手续;为12名身患重病的低保户,发放综合救助金51930元;为身患重病的尚泉社区低保户赵焕英,募集社会捐款5万元;在得知镇洛西村五保户范双旦房屋年久失修出现漏雨的情况后,及时送去15000元翻盖房屋。

3、深入开展综合减灾工作。一是对冬令、春荒期间的灾民进行统计,建立了灾民台帐,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6万元,救助灾民1567人,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二是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在今年的“国际减灾日”期间,通过悬挂条幅、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以及与地震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联合举办综合减灾科普知识讲座等形式,提高居民自救互救能力。三是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今年,四处社区、中华北社区被国家减灾委、民政部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积极做好新一轮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工作,深入社区指导创建。推荐上报“邢钢北社区、青青家园社区、尚泉社区”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候选单位,已通过省民政厅检查组验收。四是开展今冬明春灾民需救助情况摸底调查,制定灾民需救助方案,确保灾民安全过冬。

(三)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和无军籍职工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1、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各种抚恤补助标准足额兑现。一是发放各类抚恤金360万元,发放困难优抚对象一次性生活补助金12万元,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费19.6万元,为建国前老复员军人发放助听器11件,办理病故军人一次性生活抚恤金10.1万元,发放义务兵优待金37万元。二是按照省“散葬列士纪念设施普查”要求,统计并录入烈士墓数据。三是为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看病难问题,认真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体检工作,并积极推行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结算服务,完成了“一站式”服务系统建设。“八一”期间对151名在乡优抚对象和62名涉核人员进行体检。四是开展了“五承诺、五服务、五必访”活动,每逢优抚对象过生日、重大节假日,都对驻区部队和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五是认真做好涉军人员信访稳定工作。

2、按时按要求完成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安置证制度落实到位。接收2010年冬季退伍士兵47人。发放2009年自谋职业金18.9万元。上报2010年退役士兵上报自谋职业申请18份。安排越战、涉核下岗志愿兵公益性岗位285个,为下岗志愿兵发放临时救助金13.3万元。

3、认真落实军休人员“两个待遇”。进一步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从180元/月提高到310元/月。对我区210名军休职工进行重新登记,建立“军休人员信息数据库”。

(四)社会福利事业逐步规范

1、积极扶持福利企业发展。安置残疾职工85人,协调企业退税120万元。

2、开展慈善救助活动。一是在各社区统一建立了社区捐助站和社区爱心家园,在商场、宾馆设立捐助箱,扎实开展各项救助工作。二是按照“2013年民政部本级公益金资助社会福利和慈善救助类项目申报工作”要求,上报区慈善超市中心店、尚泉社区慈善超市、金泉社区慈善超市、青青家园社区慈善超市、邢钢北社区慈善超市、金宫社区慈善超市、胜利北社区慈善超市、南大郭镇慈善超市等8个慈善超市示范化建设项目。三是认真做好“明天计划”、“重生行动”和“微笑列车”等孤残儿童救助工作。为辖区11名“先心病”、“白血病”患儿,上报救助审批手续。对4例“先心病”患儿实施了手术救助。开展孤儿救助工作,对辖区25名孤儿进行审核认定,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费8.1万元。

3、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按照省、市关于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构的要求,申请增设“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机构。在吸取各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区《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并成立了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二是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按照统筹安排、资源共享的原则,拟筹建一所800张床位以上规模的,集光荣院、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医院为一体,为老年人、残疾人、五保户、优抚对象等提供养护、托管、康复服务的大型社会福利机构。区政府向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建设区老年公寓”的专题请示。市政府批示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土管局提出意见。目前,市民政局将建设意见上报市政府,市土管局、市规划局正在走领导审阅程序,还未提出具体建设意见。三是大力发展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按照资源整合的原则,以社区老年活动室为载体,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了1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按照省、市对推进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有关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市区关于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主管区长为组长的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领导小组。在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中,实施自我加压,在全市20%的村完成互助“幸福院”建设的基础上将目标任务上调10个百分点,建设完成了9个高标准农村互助“幸福院”,统一制定了工作制度,配备了电视机、电扇、空调、暖瓶、毛巾等物品,为部分互助“幸福院”安装了暖气等冬季采暖设备。并实现了农村互助“幸福院”与区居家养老呼叫系统的对接,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社会化、信息化综合服务。四是按照民政部关于“2013年公益金补助地方建设项目”要求,上报园林区、富水社区2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申报材料。按照省厅关于“福利公益金项目申报工作”要求,上报4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申报材料。五是开展敬老爱老系列活动。大力开展敬老爱老宣传,深入街道、社区向群众发放敬老爱老倡议书、《老年法》、《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开展了由各镇(街道)、村(居)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的老年人合法权益知识竞赛。重阳节期间,对百岁老人和贫困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开展“送服务上门”活动,深入较偏远社区,现场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

(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1、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完善婚姻登记信息化平台。婚姻登记实行联网登记,数据即时传输。开展了“微笑服务”、“承诺服务”、“预约登记服务”。今年以来,办理结婚登记3994对,离婚登记612对,补领结婚证784对,婚姻登记合格率、入档率100%。节假日婚姻登记预约服务256件。

2、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对未按要求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走访,目前,年检工作已基本完成。按照《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目前共有73家社区民间组织进行备案登记。指导社会组织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向各社区志愿者组织下发了《关于开展“当代雷锋—志愿者在行动”活动通知》。

(六)区划地名工作开展有力

1、启动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召开了区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培训会,制定出台了《区第二次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区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主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区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普查内容编制29个普查登记表,截止目前,已完成普查登记表填报工作,正在进行整理汇总。

2、进一步做好地名标志规范化建设工作,实行数字化管理。按照“三年上水平”便民服务设施地名标志设置工作要求,对城区内26条街路巷进行设标,共设门牌6189个,楼院设标16个,楼牌1358个,单元牌3850个,楼户牌44229个。

3、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制定出台了《区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和《区平安边界创建纠纷应急处理预案》。完善界线附近地区纠纷排查、应急处理、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完善平安边界建设和各项制度,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边界地区的稳定。完成了区与沙河市、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对界桩字迹进行描红处理,并形成图文、影相等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