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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总结

民政局总结

一、2013年1-12月份工作总结

(一)做实做细,扎实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一是“双节”及“八一”期间,陪同县领导对驻永部队、县武装部、优抚事业单位、在乡老红军、优抚对象等进行慰问;二是召开全县双拥工作会议和新一届迎接双拥模范城(县)检查验收调度会,安排部署并强力推进全县双拥工作;三是完成并录入优抚系统新增农村籍满60周岁退役士兵394个;四是对9名鉴定伤残军人和15名烈士子女进行了申报审核上报;五是发放抚恤金1197.6万元,解决69名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55.2万元,城乡义务兵优待金770万元;六是做好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今年以来,我县共接收农村义务兵和复员士官228人,城镇退役士兵35人。为符合安置条件的78名退伍军人发放待业生活补助34万元,其中城镇兵59人,转业士官12人,伤残兵7人;七是落实好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好军休干部的房改工作和军队退休人员的接收工作。

(二)规范管理,创新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及医疗救助和社会救助新举措。一是以“三公示、四公开、五查看、六必须”工作举措,清理清退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1617户2437人,追缴骗保冒领低保金16.50万元,同时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城乡低保和农村农保的新增申报工作,确保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目前,我县共有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29161户,35895人,共发放城乡低保金、农村五保金及各项补贴4948.2万元;二是稳中求进,健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今年以来,医疗救助各类困难对象466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65万元;三是做好孤儿救助工作。按照“实事求是、应保尽保、规范程序、动态管理”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106名孤儿,按照6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61万元;四是做好社会流浪救助工作。成立流浪救助小分队,在全县建立县、乡、村三级救助管理工作网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有效救助。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8人次,妥善安置弃婴20人次,护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5名。

(三)加大力度,进一步深化全县殡改工作。一是强化殡改工作。目前,全县共火化遗体5136具,火化率为93.4%,查处“以罚代化”案件18起,丧事大操大办14起;二是加强公墓管理,确保了王边公墓建设高效推进,九龙园公墓管理秩序井然;三是组织殡改法律法规宣传5次,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切实深化了群众对殡改政策的认识。

(四)整体推进,高效做好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一是结合全县实际将任务细化分解到8个重点贫困村,确保扶贫任务如期完成。截至目前,全县完成脱贫任务1446人,是县任务的120.5%,预计年底完成脱贫1600人,是县任务的133.3%;二是坚持“扶贫项目,项目规模,投资额度,实施地点,受益人口”五明确,加快推进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切实将40万元扶贫资金落实到了项目,受益贫困人口可达2800人。

(五)严格要求,切实做好全县地名工作。一是开展地名普查,汇总整理地名信息,共采集11大类45个子类的地名信息约2505条,为市局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验收做好准备。二是完成与县勘界任务,确保了界线无争议,图文一致。三是根据《关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农村地名标志设置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完成省重点村油村的街、巷、户牌的安装工作。

(六)强化管理,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不断创新。一是依法做好登记工作。今年以来注册社会团体4个,民办非企业47个;二是认真做好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共年检民间组织74个。

(七)创新服务,婚姻登记实施“阳光工程”。通过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优化服务,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9478对,离婚登记425对,补发结婚证196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724份,登记合格率100%,婚姻登记建档率100%,当事人满意率100%。

(八)精心谋划,搞好基层政权工作。一是对临名关镇辖区内的东大街等21个村改居“四有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目前均已落实到位。二是多次深入广府东街进行村民自治建设指导,完善村委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村务档案,顺利通过了各级领导的检查验收。

(九)深入实际,切实做好对灾民和贫困群众的有效救助。一是及时做好查灾核灾工作,确保灾情上报及时、真实、可靠。二是成立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救援抢险小分队,明确职责和任务要求,妥善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三是加强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共制作专题专栏8期,展示防灾减灾知识图版49块,发放资料14300余册(份),参与活动的人民群众达到13万人次。四是做好2013年“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准备工作。

(十)尽职尽责,进一步落实好老龄政策。一是扎实开展“助老健康御险”活动。截至目前,助老健康御险活动参保人数4.95万余人,参保总金额480730元。二是认真办理“省老年人优待证”。截至目前,共办理老年优待证2096个。三是建立高龄老年人基本信息库。截至目前,全县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达10713人,其中80-89周岁老人9823人,90-99周岁老人843人,100周岁及以上47人。四是开展新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周活动,发放《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宣传资料5000余份,专题专栏宣传政策知识11期,接受宣传群众达13万余人。

(十一)强化督导,民生项目建设高效推进。民政事业服务中心项目完成投资1700万元,是县任务的100%。主要完成了光荣院、福利院、敬老院辅助设施建设,及部分道路硬化、绿化,大门、围墙、机井和所有建筑的内部装修、外墙涂色。

(十二)明确职责,高效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通过制定方案,分包任务,明确职责,强力推进幸福院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151个,是省市任务的100%,是县任务的136%。

(十三)统筹安排,社会福利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福彩工作取得新进展。截至目前,全县电脑福利站66家,销售35472310元,销售网点即开票“刮刮乐”9046930元,同比增长50%。二是社会福利企业各项经济指标圆满完成。全县福利企业实现总产值5150万元,销售总额约4900万元,增加值1600万元,实现利税320万元。

(十四)宣传发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有声有色。根据县委“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局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扎实开展动员学习、深入查摆,完善思路、推进提高两个阶段四个环节活动,取得了实效,圆满完成了活动各项任务,确保规定动作不变样,自选动作有亮点。

(十五)高度重视,县委安排的主要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基层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总投资13万余元,为帮扶村硬化两条通村大路(街)、两条村内街道和一条村北环村路等5条街道(路)约4200平方米,总长1100余米,为葡萄销售提供了极大便利。二是“1+1”帮扶贫困户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不仅为他们联系技术培训、技能提高,还在家庭致富项目方面提供支持,为他们及早走上幸福生活的道路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广府“挖湖筑岛”攻坚会战及邯临路两侧卫生整治分包工作,坚持领导带队,现场办公;科长在岗,一线推进;克服困难,确保成效;取得了圆满成效。

(十六)加强宣传,为打造“基层民政、为民民政、服务民政”品牌浓厚氛围。3月份出台了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信息和民政调研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民政信息宣传和民政调研工作任务,提出要求,通过加强督导,取得了实效。截至12月10日,共收到全局各单位报送的信息270余条、调研报告8篇,采编向相关部门及媒体报送信息86条,采用报道146余篇次,其中部级媒体25篇次,省级媒体28篇次,市级媒体49篇次,县级媒体(不完全统计)44篇次;采用调研文章2篇。

二、突出亮点,打造品牌

(一)成立民政工作站,打造“基层民政”服务品牌。按照“大民政、小格局、全职能”的格局模式,我县在全省首推基层民政工作站模式,在全县设立了5个民政工作站,把民政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把更多的便利和实惠送给群众,实现了从“机关型民政”到“基层型民政、服务型民政”的转变。为此,《中国信息报》、《中国减灾》、《中国》、《民政》和《日报》等国家和省市级报刊杂志、政府门户网站先后登载报道,对我县成立民政工作站的做法给予肯定。不仅宣传了民政,更宣传了。

(二)县“3456”工作法推进低保核查工作。4月20日以来,调整后的民政局领导班子,针对目前全县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三公示、四公开、五查看、六必须”工作举措,举全局之力,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全县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进行全面核实和普查,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此,省政府门户网站、河工新闻网、民政网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民政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全文登载。同时,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批示。县委书记杜树杰批示:“非常好。”县长杨华云批示:“民政局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的工作要求,进行核查,效果很好,应予肯定,望进一步严格管理,确保质量。”县委副书记张顺桥批示:“好!县委办出情况反映。”常务副县长李敏批示:“以海芳同志为班长的新一届领导班子,解放思想,求实创新,通过3456工作法,不仅为财政挽回近伍佰万元的损失,而且更加公平公正的落实了低保五保惠民政策,提升了政府公信度,值得各有关部门学习。希望,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再创平安和谐,推进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县委办《情况反映》全文刊发,全县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