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区民政局年末总结

区民政局年末总结

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一是综合救助政策成效初显。在传统托底保障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区综合救助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我区社会救助体系。今年全年共救助23万人次,支出资金1.07亿元(含镇级配套1300.6万元)。二是低保核对机制促进了社会救助的公平公正。充分利用收入核对机制进行低保认定,从今年年初专项审计工作开始至今,因社保资金专项审计和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我区共退出低保家庭1244户、3412人(城镇低保1001户、2561人,农村低保243户、851人),下降幅度分别为28.2%和38.1%。三是大力宣传公益慈善。开展公益慈善宣传月活动,促进公益慈善事业规范健康发展。四是开展社区风险评估工作。在全区各街镇开展风险评估培训、现场风险点确认、风险地图绘制,提高社区防灾减灾的综合能力。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以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提出的“9073”养老服务格局。今年,区被命名为全国养老服务示范单位。一是成立区养老机构服务管理指导中心,充分发挥区社会福利院的引领示范作用,推进全区各养老机构的标准化管理。二是加快推进“十二五”期间机构养老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第二福利院项目选址已初步确定,7个街镇已明确公办养老机构规划建设。积极推进街镇老年人助餐点、日间照料中心、科技助老等项目的建设,促进社区养老模式多样化。已完成新增养老床位240张,新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7家、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8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14家,改造标准化老年活动室18家。三是不断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截止今年底,已为8040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为3000名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四是制定实施老龄委成员单位工作评估试行办法,成功举办全国第25个敬老月系列活动和区第四届老运会,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

城乡社区建设全面推进。一是圆满完成第十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村委会“海选”比例为93.6%,居委会直选比例为92.3%,均比上届有大幅提升。换届后及时对1600余名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开展全员培训。二是大力推进社区共治和居民自治。召开区社区工作会议,指导新桥镇新闵社区“镇管社区”工作探索并取得实效。调研并完成《关于推进我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召开动员部署会,完善规范居民自治工作。继续推进社区志愿者工作站建设,全区129个村(居)委会成立社区志愿者工作站,筹备成立区级社区志愿者指导中心。截止年底,全区注册社区志愿者4.5万人。三是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三一两全”标准化建设,年内完成方松、新桥、泖港三个街镇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分中心建设。结合我区实际指导相关街镇成立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目前,中山街道、佘山镇两家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四是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检查工作。开展大型居住社区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社会管理的调研,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全面启动新一轮双拥创建活动。制定出台区双拥工作四年规划,召开区双拥表彰会,举办庆祝建军85周年双拥系列活动,开展走访慰问、支持部队建设,深入推进军地和谐发展。二是统筹兼顾推进优抚业务规范化操作、信息化支撑、个性化服务。加强调研,重点围绕参战人员待遇、高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老复员军人遗孀生活、烈属异地祭扫费用补助等方面,研究解决办法,形成了具体措施;建立全区优抚对象电子信息台帐;探索建立区民政局优抚科、街镇优抚社工、村(居)优抚志愿者工作网络。三是完成烈士陵园改建工程,积极推进纪念馆布展工程,重视烈士褒扬工作,被命名为“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四是全面完成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共接收177人,安置率达100%。平稳有序完成军休干部房改工作。

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一是完善政策,促进发展。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社会组织基础管理的通知》。建立区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切实将社会组织扶持政策、扶持资金落到实处。全区现有登记社会组织412家,其中社会团体12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86家。二是以评促建,提升能力。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社会组织自主发展和规范建设的能力,同时开展社会组织财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夯实社会组织基础。三是筑巢引凤,搭建平台。区社会组织服务园于10月建成开园,首批14家支持型、枢纽型、公益型社会组织入住园区。出台相关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为社会组织孵化、发展、壮大提供指导平台。

社会专项事务不断规范。一是完成6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卷》(部分)编纂工作,制定《区撤制村、队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审批权限和工作流程。二是福利销售再创新高,“中福在线”营业厅开门迎客。三是圆满完成清明、冬至祭扫接待工作,试点建设公益节地生态葬区,举办“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清明文化宣传,倡导殡葬新风尚。四是规范使用三峡移民新增土地专项补偿资金,共对302个移民项目发放资金1046.17万元,确保三峡移民安居乐业。五是婚姻收养登记、救助、福利企业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