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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绿化生态县总结

建立绿化生态县总结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生态兴县战略,围绕创建林业生态县目标,构建区域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三大效益协调发展的林业生态体系,全县上下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了一系列规模宏大的造林绿化工程,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按照《省林业生态县检查验收办法》的要求,由县政府组织负责,县林业部门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从今年5月3日开始,历时40余天,对全县9个乡镇228个行政村,就创建林业生态县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全面普查,各项指标达到了林业生态县标准。

一、森林资源概况

2000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在生态建设上,相继实施了部级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省级六大造林工程和一批县级林业建设重点工程,林业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截至目前,全县林地面积达到了68535.37公顷,其中,乔木林地面积22163.3公顷(幼龄林4418.5公顷、中龄林1193.3公顷、近熟林593.7公顷、成熟林1897.9公顷、过熟林14059.9公顷;纯林22163.3公顷),经济林2143.9公顷,疏林地1347.6公顷,灌木林4902.1公顷,未成林造林地28765.5公顷,无立木林地858.7公顷,宜林地8079.6公顷,苗圃地274.7公顷。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327196.3立方米。其中,幼龄林27088.3立方米,中龄林19531.9立方米,近熟林13564.1立方米,成熟林38592.2立方米,过熟林215661.5立方米,疏林蓄积12758.3立方米。

二、林业生态县建设概况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工作,始终把造林绿化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一是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并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每年县里都要把生态建设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并在春季植树造林动员大会上,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签订工作责任书。县、乡重点工程实行“六率”考核奖惩制,对造林面积核实率、任务完成率、营林成活率、林木保存率、质量合格率和投资效益率,分别制定标准,分项考核验收,严格奖惩。二是实行县乡领导办绿化示范点制度。采取县四套班子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工程、业务部门包技术、村干部包小班的层层包联办法,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地块和人头,并实行责任追究制。2006年至2011年,6年累计完成宜林荒山荒地造林7764.5公顷,封山育林1666.6公顷,高标准通道绿化120公里,建设绿化示范村92个,绿化示范单位30个,同时建成了东山森林公园、十里河生态园,十里河湿地修复景区、长城沿线景区等大批万亩以上工程。截至目前,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23.8%,林木绿化率达到45.03%。

三、自查结果

⑴森林覆盖率:

全县土地总面积131333公顷,全县有林地面积68535.4公顷,森林覆盖率23.8%。

⑵宜林荒山绿化率:

全县宜林地面积8079.6公顷,已经造林绿化面积7764.5公顷,宜林荒山绿化率96.1%。

⑶煤炭企业绿化任务完成率:

煤炭企业整合后全县26个煤炭企业,审批采掘总面积870公顷,2011年完成绿化面积131公顷,当年绿化任务完成率为15.1%。

⑷活立木蓄积量和固碳量年净增率:

2005年调查活立木蓄积量为283041.8立方米,2011年度活立木蓄积量为327196.3立方米,活立木蓄积量(固碳量)年增长率为2.6%。

⑸水土流失生物治理率:

全县水土流失总面积90988公顷,生物治理面积59597公顷,水土流失生物治理率65.5%。

⑹通道绿化:

全县公路宜绿化里程350公里,其中已绿化了336公里,道路绿化率为96%。

⑺通道两侧宜林荒山绿化:

通道两侧宜林荒山面积为1560公顷,已绿化面积1420公顷,宜林荒山绿化率91%。

⑻县城绿化:

县城建成区总面积为750万平方米,常住人口5.5万人。建成区公共绿地面积74.44万平方米,县城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13.53平方米,建成区林木覆盖面积271.5万平方米,覆盖率达到36.2%。

⑼村镇绿化:

通过全县228个行政村专项调查,居住区总面积为524公顷,村镇建成区常住人口72300人,林木覆盖面积120.5公顷,林木覆盖率为23%,公共绿地面积585630平方米,村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1平方米。

⑽平原绿化:

我县属黄土高原丘陵区,境内平原面积较少,河流总长度75公里,绿化达标长度75公里,绿化率为100%。

⑾经济林:

本次调查把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人工(天然)沙棘林列为了经济林,全县经济林面积为2143.9公顷,农民人口总数100240人,人均经济林占有面积是0.021公顷。

⑿保护体系:

国土总面积131333公顷,通过调查,全县森林公园面积为1333.3公顷,湿地公园面积为8648公顷,占国土面积比重为7.6%。

⒀森林火灾受害率:近三年来,我县未发生一起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和人员伤亡事故,全县个别区域发生零星火警案件,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

⒁森林病虫害成灾率:

全县森林病虫害年平均成灾面积133.3公顷,森林病虫害年成灾率为0.3‰,无重大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和蔓延。

⒂征占用林地审核率:

我县在各类征占用林地的审批和管理上,进行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督、查处、管理,近3年内全县共审核批准征占用林地面积37.65公顷,实际征占用林地37.65公顷,征占用林地审核率为100%。

⒃古树名木建档保护率:

我县古树名木建档保护工作,于2000年经省、市专家、技术领导组指导调查建档,全县共有古树名木8株,全部统一编号,登记建档、挂牌设围进行专门保护。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创建林业生态县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把创建林业生态县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坚持做到领导力量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责任措施到位,政策保障到位,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县、乡、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动员各行各业,大打创建林业生态县攻坚战。同时,严格工程管理,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设计,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工程验收制等制度,有力地保证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标准。

(二)提高全社会对创建林业生态县的认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林业生态县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政策措施,在全县上下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增强了加快生态林业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掀起了全社会参与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的热潮。

(三)发挥重点工程和项目带动作用。始终坚持“工程推进、项目支撑”的原则,大力推进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通道绿化、交通沿线绿化等国家和省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并实施了一批县级重点工程。同时,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原则,加大煤炭采空区,塌陷区植被恢复工作,积极发展干果经济林、种苗花卉、森林公园、生态绿化旅游等产业基地建设,确保林业生态县建设总体目标的实现。

(四)加大建设林业生态县的科技支撑力度。贯彻科技优先和发展现代化林业的原则,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体现了科学性和可行性的要求。实施过程中,注意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及应用,将科技作为提高造林工程质量和成效的切入点来抓,贯彻到了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加强抗旱造林技术的推广,广泛采用良种壮苗,大力推广泾流林业、覆盖林业、植物生长促进剂、容器育苗等适用技术,提高了造林成活率。

(五)加大对创建林业生态县的投入。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的原则,努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开辟和建立了稳定投入的投资机制。一是按照财政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把林业生态县建设纳入了县级财政预算。二是主动争取上级对林业的投资。凡涉及绿化的投资,如林业、水利、环保、农业开发等部门的绿化投资,要全部纳入生态县建设的规划中,按项目安排使用。三是始终以多渠道增加林业投入为重点,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支持性政策体系,吸引和鼓励尽可能多的投资主体参与林业建设。四是创新林业基金征收管理制度,大力推广“一矿一企绿化一山一沟”,“挖一吨煤栽一棵树”等以煤补林的做法。五是降低民间资本进入林业的门槛,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成材利用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支持,调动了民间资本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六是对工程建设中资金使用做全过程监督,专款专用,并进行必要的审计。

(六)完善创建林业生态县的政策措施。一是充分发挥部门的管理、协调、服务职能,根据职责承担责任和工作;二是健全和完善技术人员的分工负责制,切实发挥工程技术人员在工程建设中的技术服务作用;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和功过奖惩制度;四是积极动员基层干部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和义务植树;五是提倡鼓励个人、单位、团体、实体发展非公有林。

(七)建立创建林业生态县的激励机制。县委、县政府把创建林业生态县列入各级各有关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分年度、分阶段进行考核。同时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给予命名和表彰。对未完成任务和个人要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