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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局绩效评估总结

计生局绩效评估总结

2013年度,我局紧紧围绕构建“和谐人口、诚信计生”这条主线,通过全体计生干部职工的齐心协力,完成了上级人口计生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了全省抽样调查考核,继续保持了全省一类县市位置。从2010年10月1日到2013年9月30日,全市共出生1.47万人,出生率为10.8‰,增长0.87万人,自然增长率为4.2‰。按照市政府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自评分为10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党政领导更加重视。市委、市政府始终对人口计生工作高看厚爱,凡是全市性的计生工作会议,市党政主要领导、四大家分管、联系计生工作的领导都尽量出席。每个季度的计生集中活动动员会和调度会,市委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主要领导出席。为了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市里召开了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下发了7个有关计生工作的文件,先后解决了乡镇计生专干住房公积金41万元、绩效工资215.35万元、实时通村直报工作经费90万元、市计生服务站建设资金100万元)、流动人口专项资金31.7万元、乡镇计生专干养老保险金581.8万元(其中市财政解决300万元)、生育关怀后续资金、落实征地撤迁补偿及山水田土分配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额政策等系列问题。

二、基层队伍更加稳定。稳定基层计生队伍、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是抓好计生工作的根本保证。今年,我们通过采取严优相济的管理方式,进一步稳定了计生队伍。一是合理调整岗位。年初,对乡镇计生分管领导、市计生服务站、执法大队的领导班子作了调整,把素质最强的干部安排到最难的工作岗位。同时,对各乡镇计生专干进行岗位调整,共交流18人。从城区四个街道计生办选派支援边远乡镇7人,支边人员在支边期间保留原单位编制,在原单位的各项福利待遇不变,并由市计生局增发本人工资的20%,接受所在乡镇管理。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我们先后举办了乡镇服务所长培训班、计生办主任培训班、乡镇药具员流管员和统计员培训班,提高了他们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举行了各种业务培训班,对村级计生专干和育龄妇女组长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了他们的业务能力。三是提高政治待遇。对工作出色、能力强的乡镇计生分管干部,给予优先提拔。在4月份乡镇换届中,9名优秀的计生分管领导提拔为正科实职,其中2人提拔为乡镇长,还有3名计生分管领导也得到了重用。同时,对表现优秀的基层计生专干,我们同样给予政治上的关心,有3名乡计生专干因表现突出,被选举为本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7名村计生专干被选为市党代表。这样,使基层计生干部感到从事计生工作政治上“有奔头”,工作安心,也更专心。四是理顺管理体制。在乡镇计生专干管理上,我们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制、请销假制、考勤制以及考核制度,对经常不在岗的,或者完不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和考核末位的,该停发工资的坚决停发工资,该调离的坚决调离,该辞退的坚决辞退。在村级计生干部管理上,我们明确村计生专干及育龄妇女组长由乡镇计生办统一考核,统一发放工资,由市财政局从村级转移支付中按每村5000元、每组240元的标准,转拨到市计生局,再由计生局划拨到乡镇计生办。这样,既保障了村计生专干和育龄妇女组长的报酬待遇,又增强了他们的工作责任心,激发了基层计生队伍活力。

三、综治配合更加紧密。我们在抓人口计生工作中,注重发挥综治部门的配合作用,每个季度都要召开一次综治单位调度会,通报有关情况,解决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各综治单位把计生工作列入本系统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自觉完善了计生工作责任制和督察、考核、奖惩制度,综治力度明显加大。公安、工商、民政、教育等部门在办理新生儿上户、营业执照、企业年审、优待证、学校招生等相关手续时,做到了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医疗机构执行凭证检查和查验生育证明制度,每月通过实时通平台,向计生部门及时通报妊娠检查及分娩信息。我们还组织卫生、公安、司法、人口计生等部门,对全市医疗单位和个体诊所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终止妊娠的行为,目前已查处“两非”案件4例,处理4人,还有1起正在查处之中。为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我们以市人口计生执法大队为基础,成立了市人口计生执法局,确定为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增加了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配备了工作用车,专门负责全市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同时,从市人民法院行政庭抽调3名法警到市人口计生执法局办公,由此强化了计生部门与人民法院的密切配合。各乡镇也成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办,配备专人、专车,设立专库。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缴纳的“钉子户”、“难缠户”,把名单统一送到市人口计生执法局,由执法局申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全市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640.62万元。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走上机制健全、执法规范、和谐有序的轨道。

四、工作机制更加健全。一是完善了计生利导机制。我们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计划生育法定奖励优待政策落实的通知》,重点是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等各项法定奖励,特别强调独生子女家庭在征地撤迁补偿以及山水田土的分配中必须多分一人份额,目前已有94户独生子女家庭享受了这项政策的实惠。我们还完成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的摸底工作,目前符合条件人员为2971人。9月2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门对我市相关困难群体人员的低保问题进行了研究,决定把农村两女结扎户和农村独生子女户纳入新农保的重点对象,明确规定由市财政按每户100元的标准予以代缴。这项政策,已经由市人社局牵头实施,将惠及6600多户计生家庭,产生深远的社会影响。二是强化了干部问责机制。我们坚决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强化考核奖惩,对计生工作严重滞后的乡镇、办事处,坚决依照有关规定严厉问责。同时,对每个乡、村干部都建立一个计生工作政绩档案,及时登记该干部的计生工作责任落实、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衡量其政绩和提拔奖惩的重要依据。通过强化干部问责机制,促进了基层工作作风的好转。三是落实了领导干部联系后进村制度。我们深入落实市、乡两级领导干部联系计划生育后进村制度,明确每个在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一个后进村,两年不变。这个制度也推动了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市670个村,村民自治合格率45%。同时,计生局向计生工作最落后的太平乡和磨形乡,分别下派了一名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常驻乡计生办工作,帮助转变了落后面貌。四是严格实行计划生育审查制度。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严把计划生育政策关,凡是干部职工调动、招工参军、综合性评先评优、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以及参加村干部竞选,都必须进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审查,发现有1990年以来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行为的,一律不得调动、录用、晋职晋级、提拔重用和授予荣誉称号。

五、生育关怀更加深入。为推动“生育关怀行动”的深入开展,我们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合理使用资金。我们设立了生育关怀资金账户,坚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解决计生贫困家庭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今年全市新增受助家庭2370多户,其中有12户特困家庭领取了1000到3000元的特困补助金,累计达2.46万元,走访慰问28户,送去慰问金3万元。二是开展帮扶活动。深入推进“万名干部亲情牵手”活动,目前有7000余名干部参与到该活动中,其中副科以上领导干部2833人,帮扶资金达300余万元。我们还利用“5.29”会员活动日,对100名考上大学的计生困难家庭学子,每人资助1000元。三是落实计生家庭保险。今年全市计生家庭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达70万元,理赔8万余元。

虽然今年以来我市的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特别是在与定性调查有关的工作上,离考核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个别综治单位对人口计生工作重视不够,没有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二是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仍然紧张,经费投入与人口计生工作需要供需矛盾仍然突出;三是基层计生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计生技术服务站所的技术力量不足,制约了计生工作的开展;四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仍然偏低;五是流动人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服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查漏补缺,真抓实干,确保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