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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乡村振兴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心,突出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等重点工作落实,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全面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将我局今年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要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推进情况

(一)推进有效衔接,为接续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一是推进机构衔接。今年6月,县扶贫办重组为县乡村振兴局,领导班子配备到位,标志着我县全面实施乡村振兴迈入新的阶段、开启新的征程。同时,结合工作实际,乡镇扶贫工作站更名为乡村振兴工作站,村扶贫工作室更名为乡村振兴工作室,原村级扶贫专干就地转为乡村振兴专干。二是推进工作衔接。牵头制定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多次召开了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会,推动工作开新局。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领导高度重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定期调度学习进度,认真对标对表,高质量落实规定动作,高标准谋划自选动作,把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学习党史中凝聚力量、接续奋进。三是推进政策衔接。定期收集整理各级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文件,统一印发给县四套班子成员、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各村。统筹组织了多期乡镇分管领导、驻村第一书记、业务专干业务培训会,围绕最新政策要求及重点工作进行授课,全面提升了乡镇干部乡村振兴政策和业务水平。四是推进帮扶衔接。按照“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分类帮扶”的要求,已安排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村“两委”干部3693人,结对帮扶全县“三类人群”(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监测户和脱贫户13022户。为提升帮扶成效,将帮扶对象分为“三类人群”监测户,脱贫户中的低保对象、孤儿、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户,脱贫户中的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一般家境户,已稳定脱贫户等四个风险等级类别排序。按照结对帮扶干部的级别身份依次确定结对帮扶类别排序。县级领导、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单位班子成员,重点结对帮扶“三类人群”监测户和脱贫户中的病残、低保、孤儿、分散特困供养等相对家庭较困难户;县直单位一般干部结对帮扶脱贫户中的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一般家境户;乡镇一般干部和村两委干部结对帮扶已稳定脱贫户。

(二)持续夯实基础,以强有力举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筑牢返贫致贫防线,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

1、健全落实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从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标准,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政治高度,全面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以关注重点对象、掌握脱贫现状、全面排查问题、提示返贫风险、及时帮扶巩固为总要求,盯紧抓牢脱贫成效动态监测不放松。截至11月10日,通过排查核实和分析研判,我县在国家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了“三类人群”监测对象287户1048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36户480人,边缘易致贫户108户396人、突发严重困难户43户172人;其中2021年度新增102户389人(脱贫不稳定户37户135人、边缘易致贫户22户82人、突发严重困难户43户172人)。所有监测对象均建立了帮扶台账,明确了帮扶责任人,落实了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287户“三类人员”,已标注清除风险169户,风险消除率为58.89%。

2.扎实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建立后续帮扶台帐。全县“十三五”易地搬迁人口898户3568人,均建立了工作台账,落实了干部结对帮扶。实施精准施策帮扶。坚持做到有劳动能力且较强的,则引导其发展产业或就业务工,实现稳定增收;劳动能力较弱的,则通过安排扶贫公益岗位或根据其能力和喜好安排从事简易且劳动强度不大的就业岗位解决稳定增收;对于无能无力的,则实行兜底保障。搬迁户中常年发展产业365户、常年就业务工844户,安排公益岗位91户,特困搬迁户兜底保障13户。出台了“搬迁对象就业扶持专项补助新政策”,凡在厚发工业园区就业务工的搬迁对象,每人每月补助200元,有效激发了搬迁对象就地就近务工积极性。全县搬迁户有劳力对象1999人,已实现就业1645人(其中县内务工688人,县外务工957),就业率达82%。巩固提升设施建设。已投入769万元强化各安置区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其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523万元,帮扶车间等产业就业后扶项目246万元。已为搬迁户办理并送发住房不动产权证书1009户,占比100%。

3.推进消费帮扶提档升级。进一步做好扶贫产品认定,目前共有35个产品供应商提供扶贫产品395个。今年以来,组织工会会员、爱心人士购买和线上直播带货等多渠道,销售帮扶农产品达11805万元,其中实现消费帮扶直连直报销售299万元,工会会员消费帮扶达145万元。

4.扎实做好小额信贷工作。全面落实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小额信贷政策,切实做到应贷尽贷。通过重点调度和工作提醒,我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得到较大巩固提升,截止10月底,全县脱贫人口小额贷款结余为款1272户,贷款余额5790.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3500余万元,获得了省乡村振兴局通报表扬。

5.严格落实“雨露计划”。今年来,已对1469名符合雨露计划政策享受条件脱贫户和“三类人员”监测户学生,发放补贴439.8万元;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在县委党校组织开展培训3期,聘请专家进行授课,培训751人次。

6.强化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2021年以来,我县继续加强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一是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实现就近就地就业。截止10月底,已开发适合脱贫户(监测户)公益性岗位1629个,其中护林员511个、保洁员576个。已安排村级光伏电站收益60%用于公益性岗位,新开发光伏收益公益性岗位585个。二是发挥帮扶车间作用。全县共建有扶贫车间27家,吸纳就业人口2766人,其中脱贫户(监测户)人口为415人。三是务工奖补政策激励。持续落实务工奖补政策,积极引导脱贫对象外出务工增加收入,促进稳定脱贫。2021年来,累计已向外出就业务工脱贫人口11571人次,发放交通补贴555.5万元。

7.持续推行防贫保险。已按上年度末农村人口统计数的10%(3.2万人),代缴了保费192.8136万元(60元/人年),保险对象覆盖了所有脱贫户和农村低收入边缘户。今年1月至10月,我县精准脱贫防贫保险理赔对象77例、理赔金额162.46万元,其中脱贫不稳定户23例,理赔28.46万元,易致贫边缘户54例,理赔134万元。

8.全面抓好问题整改工作。一是落实了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其他方面反馈问题整改。通过强化整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查指导,省级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25个、省暗访组反馈问题4个、审计发现问题4个、12317防止返贫监测反馈问题1个等存在问题,均在乡村和县直相关责任部门完成了销号,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实行了“两不愁三保障”全面排查整改。做到常态排查与集中排查整改相结合,5月份和8月份,指导各乡镇组织乡村干部、帮扶干部集中开展了两次“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问题全面排查整改。排查中,发现脱贫户水质不符合要求的涉及3户6人,一般农户水质不符合要求的涉及4户15人,5月底已整改到位;发现脱贫户符合低保条件但没有纳入低保的涉及3户3人,已整改到位;发现脱贫户在外省务工,而村里却安排了公益性岗位,已作取消处理,另聘在家脱贫户履行该公益性岗位,问题已整改到位。通过问题“见底清零”整改行动,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面临的薄弱环节得到有效解决,工作质效得到较大提升,脱贫户和监测户获得感得到进一步强化。

9.加强资金监管使用和资产管理。2021年以来,我县严格贯彻落实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优化资金安排使用。截止2021年10月底我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规模为1.9889亿元,实施项目共524个,目前开工率为100%。同时,加强项目库建设,安排专人对项目库信息进行监测,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分类摸清了2013—2020年度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共梳理出扶扶贫资产102556万元,已确权扶贫资产96654万元,已纳入台账管理资产96654万元。

二、2022年工作计划

坚决贯彻落实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区、市、县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瞄准目标,持续发力,全力以赴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继续落实“四不摘”,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落实帮扶责任,做好脱贫人口监测管理。

二是持续做好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实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核查和响应机制,定期开展防贫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因户施策,精准落实帮扶措施,直到风险消除。

三是继续抓好项目资产管理,做好资金分配使用,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大项目实施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四是落实好各项帮扶政策,持续抓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雨露计划补助工作、小额信贷等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群众切实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