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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统计局工作计划

区统计局工作计划

一、经济运行的基本情况

1、工业生产稳步恢复,关联指标回升较快。1-11月,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9%,较1-10月提高0.7个百分点。工业生产关联指标回升较快,1-11月,全区工业用电量8.89亿度,同比增长30.3%,较1-10月提高5.6个百分点。

2、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房地产开发投资回稳。1-11月,全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0%,较1-10月提高0.1个百分点,高出全市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排在全市第一。具体来看,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5.6%;第三产业完成投资同比增长7.1%,其中房地产开发投同比增长1.2%;1-11月全区房地产销售面积79.4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

3、消费市场增长较快,商品零售拉动强劲。1-11月,全区限额以上消费品市场实现快速增长,限上贸易企业共实现零售额24.8亿元,增长13.6%。按消费形态分,其中餐饮收入0.87亿元,同比下降12.5%;商品零售23.54亿元,同比增长14.9%,占限上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6.4%,拉动限上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2个百分点。

4、财政收入承压运行,金融存贷款增势良好。受疫情和减税降费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全区财政收入出现下滑,1-11月,全区完成财政收入53.16亿元,同比下降0.8%,降幅较1-10月收窄1.5个百分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3亿元,同比下降4.5%。

截止到11月末,全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357.60亿元,比年初增加55.71亿元,增长18.5%;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272.80亿元,比年初增加33.27亿元,增长16%。

二、统计工作完成情况

1、认真推进GDP统一核算工作。为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任务顺利实施,我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主动学习《省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积极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2、认真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自人口普查工作开展以来,统计局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二是积极开展宣传。通过多种方式,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年龄,聚焦重点人群和重点内容,继续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普查宣传,争取各类普查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三是精心组织入户登记工作。11月1日正式入户登记,在狠抓进度的情况下,加强入户登记指导和数据审核,利用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资料,加强数据比对工作。通过比对,确保登记上来的出生、死亡、户籍人口等数据的和部门资料相匹配,保证人员不重不漏。

3、认真开展国家脱贫攻坚调查工作。全面调查脱贫质量和脱贫攻坚成效,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为上级分析脱贫攻坚成效、总结脱贫攻坚成果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

4、认真完成常规统计报表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每季度经济指标预警分析,按时提醒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当月指标完成情况。牢牢把握大数据时代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克服疫情对经济转型升级带来的影响。二是认真按照《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全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商贸、城乡住户调查、人口、劳动工资等专业月报、季报工作。

三、2021年工作打算

1、强化经济运行态势的预警分析。一是要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及主要经济指标的发展趋势,善于捕捉经济运行中的新苗头、新变化、新问题,加强协调及时调度,提出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二是要科学研判经济运行走势,找准定位,理清思路、补齐短板,紧盯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确保全区经济保持健康平稳增长。

2、强化统计规范化建设。持续做好“四上”企业统计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专业统计工作布置会、研讨会、座谈会等,对各类企业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搭建企业统计人员学习、交流、沟通平台。建立和完善“四上”企业统计台账制度,帮助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建立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推进“四上”企业数据统计规范化,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

3、持续推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践行对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指示,在完成入户登记的基础上,做好人口数据的比对、核实、汇总、评估与验收工作,开展人口数据的自查与抽查,并做好上级各项迎检工作,进一步压实人口统计数据质量,为全区各项人均指标提供精准的人口基础数据。

4、持之以恒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大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持续开展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坚持执行“双随机”制度,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各专业加强统计数据审核,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