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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执法监督所工作计划

卫生执法监督所工作计划

为扎实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从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思路、多措并举,积极探索管理新模式,力争今年我县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更上一个台阶,有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切实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维护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所现状,制定2015年度工作计划。

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州卫生执法监督所和县卫生局的指导,切实加强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及省、州、县卫生会议的各项精神。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高效的法制实施体系、严密的法制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加强作风整顿,继续做好党风廉政工作。领导班子带头,党员干部带头,认真执行各项政策,遵守规章制度,履行承诺,做好各项工作。

四、加强卫生监督体系、信息化与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

1.加强与上级沟通,积极开展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活动,不断推动完善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2.继续全面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并全面投入使用,初步实现卫生监督工作信息化管理。

3.继续全面推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加大对协管员的培训和指导,充分发挥基层监督协管工作整体效能,提高基层卫生监督覆盖率。加强卫生监督协管以适应卫生监督工作要求,依形势发展需要,制订、修改、完善内部各项相关工作管理制度。

4.协助开展本乡镇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并督促整改。

5.负责本乡镇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和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配合卫生监督员调查处理。

6.协助处理涉及本单位的不良执业行为及非法行医案件的调查处理,并对本单位发生的不良执业行为,及时、主动提出整改建议,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卫生监督所。

7.强化、规范内部管理。继续开展卫生监督员业务学习培训、六五普法教育学习、公务员道德教育、责任意识、廉政教育、政治思想、服务宗旨、做官做人做事的品格操守教育,提升卫生监督队伍整体素质。

五、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和州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并按照县卫生局制定的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步骤,全面进行清理整顿和坚决打击。本着规范、发展的原则,全面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监督到位。

1.坚决打击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行为,特别是重点加强个体诊所、行医药店等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医疗安全。

2.进一步掌握辖区内铁路施工单位内部医务室基本情况,清理有无无证行医行为,督促其完善合法手续。

3.继续加强清理农村、学校非法行医的诊所或医务室。严厉打击巫医、游医在农村串医行骗行为。

4.加强医疗机构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培训,规范其执业行为。

六、继续加强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消毒产品卫生监督管理。

1.扩大对公共场所监督覆盖面,严格把好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关,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对存在公共卫生安全的单位,要求其限时整改。

2.继续加强宾馆、旅店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与卫生监督,指导宾馆、旅店必备硬件合理布局并全面完善,指导宾馆、旅店加强软件建设,做到专卷专档,卷内字迹清晰,档案摆放整洁。

3.继续全面推行美容美发店、沐浴场所、宾馆、旅店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不断推动公共场所监督管理工作向规范、科学方向发展。

七、加强职业、放射卫生监督管理。针对我县职业卫生危害实际情况,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宣传,加大职业卫生监管力度,做好预防职业病和职业危害中毒防控工作,积极争取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工人健康检查,贯彻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教育。

八、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

1、继续做好生活饮用水的监管工作,督促供水单位加强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2、本着保障安全的服务态度,加强对学校校医室、饮用水等涉及学校卫生项目的监督管理,对存在卫生安全问题的学校,提出限时整改意见,确保校园不发生重大卫生安全事件。

九、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以医疗废物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指导、探索与总结,推进传染病防治日常监督工作。

十、加强医疗及血液卫生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行为,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进一步净化医疗服务市场。

十一、继续扎实开展稽查工作,加大卫生行政处罚力度,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加强稽查通报力度,认真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卫生行政处罚力度,逐步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行为,树立卫生监督执法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