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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工作计划

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工作计划

2015年我局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纳税服务和队伍建设为基础,以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平台为抓手,大力推行依法治税,强化科学精细管理,积极推进我局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在税务事业持续较快发展中争取更多作为。

一、加强地税系统机构的优化设置

(一)优化税制。增强税制结构的弹性,提高高档消费品的消费税的税负,强化税收征管,打击各种偷税、骗税行为。这样不仅可以增加税收收入,还可以进一步提高居民收入再分配水平,缓解居民收入差距。

(二)完善税政。以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为着眼点,按照“以业务流程为主线,明确环节管理中税政职责内容、工作标准、绩效考核指标及执法责任追究”的整体要求,围绕税政事前调研、事中执行、事后监督及相关部门衔接配合等方面内容,科学地探索建立税政管理工作运行机制。

(三)提高效率。一是要树立税收风险意识,通过法治和科技手段,规范、识别、预测税收风险,依法采取合理的措施规避、防范、化解税收风险,以最小的风险成本来提高税负遵从度。二是在税收精细化管理基础上,先行先试逐步探索税收专业化、立体化的税源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税收专业化管理制度,实现税收管理员从管户到管事的新突破。三是进一步完善税收专业化管理条件下税收管理员制度,合理制定符合税收专业化管理的税收管理员工作考评体系,不断优化税收征管工作考核,确保全局“信息管税”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充分利用各种途径,深入而广泛地开展地税知识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地税征收工作的认识,取得社会舆论对地税征收工作的最大理解和支持,不仅可以进一步减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包括经济、时间等方面的损失,还可进一步促进地税工作实行新突破。五是继续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征管质量。

(四)加强服务。要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纳税服务理念,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合理要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高税法遵从度和服务质量。

二、充实局机关各科室人员配置

在充实和优化市局机关各科室的人员配置上坚持“德才兼备、人尽其才、保证质量、精干队伍、紧缩编制、合理使用、提高效益”原则,严格执行人才标准和调配条件,既做到数量充足,满足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对人员的需要,又避免人浮于事和不当调配。并且严格执行年度编制计划,不突破部门编制数额和年度用人计划,始终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一)科学配置学历结构。不同岗位的员工对学历的要求应有侧重,不能一概强调高学历。如一些基层员工学历太高从事简单、周而复始的工作会使其积极性受挫,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基层人员配置应侧重于业务熟悉、服务质量好、流程执行能力强的人员。

(二)做好部门之间沟通。做好选人部门和用人部门的有效沟通,给予用人部门对员工的一定的选择取舍权,以增强人岗适配的程度和部门管理的力度,便于增强部门人员的配合性和执行力。

(三)用人应符合实际需求。对于人才的使用应以企业全局的角度统筹考虑把最合适的人放到最合适的岗位。合理配置的前提,是要对所设的岗位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工作分析,通过工作分析,可以检验岗位设置的合理性,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履职所必须具备的各种素质(教育背景、经验和专业知识等等),为合理的人员配置提供客观依据。有了清晰的岗位描述,既能够有的放矢地对具体人员的能力、品格和心理素质等进行考查和评价后“对号人座”,又能够使履职人员明确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职责。人力资源部门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职务能力和个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性的考核评价,以此了解员工对现任岗位的适应程度,同时检验在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方面的有效性。发现问题后要认真分析,主动调整和改进,努力促使人岗相宜、人尽其才、人尽其用。

三、加大科级干部的选拔配备工作

严格按照“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折优、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的原则进行选拔

(一)推荐。一般采用民主推荐,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基础环节。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用条件、推荐范围,提供推荐单位干部名册,提出相关要求;2.填写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3.对不同职位层次任用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4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二)考察。考察是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只有考察正确,才能用人准确。一是考察内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其工作实绩。二是程序:1.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2.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干部考察预告;4.采取多种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5.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的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提出建议方案。三是基本方法: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表、自测评表等方式,同时可采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对面谈话等方法一并进行。四是考察材料:考察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后,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完善的文书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务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五是考察反馈:考察中还要注意好考察反馈制度,考察中了解到的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由考察组向主要领导成员和本人反馈。

(三)酝酿。酝酿是讨论任用领导干部前的一个必经程序。在考察前,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应当充分酝酿。

(四)讨论决定。讨论决定是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坚持集体讨论,并且在讨论决定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表决时,以党组织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四、规范编外合同工的管理及应用

为规范合同工管理行为,切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着重从四个方面加强合同工管理:

(一)公开、折优聘用。根据需要,拟定聘用条件,实行公开招聘。聘用具体程序为: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局党组确定人数、公布名额和条件、考试和考察、确定人选、聘用、签约。

(二)规范管理。合同工由人监科和用人单位共同管理、分工负责:人监科负责合同工的招聘、调配、解聘、工作定额和公共科目教育培训,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年终对合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情况等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经济利益和荣誉挂钩,并作为合同工续聘,解聘或调整岗位的以及。

(三)明确待遇。严格按照《合同法》和《劳动法》明确合同工待遇由工作、补贴、奖金及三保费用(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构成,按不同的工种及岗位实际差别待遇。

(四)疏通出口。对现已在岗的各类合同工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对达到约定年龄上限的合同工、在工作期间触犯法律或违反纪律的合同工、因身体或能力原因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合同工,经离岗审计后,予以解聘。

五、大力推进学习型税务机关建设

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大规模培训干部。分级分类开展全员教育培训,重点抓好高层次专家队伍、中层管理干部和基层业务骨干的培训。引导全体干部树立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理念,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结合实际开展在岗自学、岗位练兵等活动,不断提高干部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每年组织税务稽查与审计、涉外税收管理等业务骨干研修班和高级专门人才培训班。通过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培养一批能够从事反避税、税务稽查、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财产评估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