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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虫病防控工作计划

羌虫病防控工作计划

一、防控区划和工作重点

(一)重点预防区和预防区划分。重点预防区涉及总面积约11.3万亩;预防区为重点预防区之外有松林分布的区域,总面积约1.6万亩。

(二)做好普查和改造工作。按照《羌虫病普查抽样检测办法》要求,开展春秋两季(3—5月和9—10月)羌虫病普查工作,对发现的枯死松木在2个工作日内伐除烧毁,并做好伐桩处理。采取综合性营林措施,调整林分结构,在春季植树期间将南山纯松林改造为松柏混交。

(三)加强监测工作。各镇、林场加大监控力度,采取定期(每月)、定点(各监测点)、定人(每站1人)对羌虫病传播媒介昆虫松褐天牛和不明原因死亡松树进行野外监测记录、收集标本,并对监测结果、标本进行检验、分析,发现病源及时处理。4—7月期间每月对重点预防区的松林进行一次2%噻虫啉人工喷雾,防治松褐天牛。

(四)加大检疫力度。对辖区内各木材交易市场、木材集散地、木材加工企业及松科植物种苗生产基地进行产地检疫和调出前检疫,一旦发现可疑情况,立即进行除害处理,无法处理的,立即销毁。对调入我县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加大检疫力度,防止境外疫木流入我县。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谁经营,谁防治”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防治责任,切实把除治责任落到实处。各镇要成立羌虫病防控领导小组,组织好辖区内羌虫病防治工作。县林业部门要加强羌虫病防控工作的日常指导和全面检查工作,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防控有效。

(二)完善制度,健全预防体系。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治目标责任制度、考核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制度,不断规范全县羌虫病预防工作程序,特别是要加快建设常年监测与定期普查相结合的测报体系,逐步培养一支技术出色、相对稳定、由专(兼)职测报员组成的测报队伍,确保测报结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加大投入,提高预防水平。县政府将羌虫病预防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范畴,县财政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足额列支工作经费,确保防控需求。县林业部门要加快防治药械仓库建设,购置一批实用、管用的防治器械,提高防控能力。要加强对羌虫病的发病规律、检疫检测、监测技术等方面的研究,不断提高预防和防治水平。

(四)强化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羌虫病的严重危害性和开展预防除治工作的重要性,以及识别、除治羌虫病的技术知识,进一步提高干部和群众对羌虫病预防与除治工作的认识,在全社会大力营造支持并参与羌虫病预防工作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