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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

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

(2005年12月9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进程,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明年开始,用5年时间,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广大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主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全市全面和谐发展。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加快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必然要求。农村发展滞后于城市发展,制约了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为此,中央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五个统筹”之首,总书记提出了“两个趋向”的科学论断,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任务。经过多年来特别是近年来的快速发展,我市已经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加速农村建设发展的能力和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公务员之家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我市绝大部分区域是农村,绝大多数群众是农民,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很重要的就是要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农民的利益。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优化农村发展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文明程度,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各级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建设全省首善之地的必然要求。加快推进“两个率先”、“两个前移”,建设全省首善之地,是我市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构建和谐社会,仅有城市发展远远不够,必须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共同进步。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与城市统筹发展、城市化与工业化联动发展、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改变城乡发展不和谐状况,必将为建设全省首善之地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切实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把握建设全省首善之地的总要求,以推进农村全面进步,促进农村生产力水平、服务管理水平、农民生活水平和文明程度“四个提升”为目标,以“五大建设”为重点,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四级联动、整体推进,实现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相统一,经济、社会、自然与人的发展相协调,把我市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实施原则

1、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原则。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生产与生活条件同步改善,建设与管理同步推进,自然生态与人的发展同等重视,正确处理农村建设发展中的各种关系。既要注重加大对农村的公共投入,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条件,又要毫不动摇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提升农村生产力水平和农民富裕程度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增强农村自我发展、自我建设的活力和后劲;既要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农村硬件设施建设,又要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农民教育,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科技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2、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原则。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对城中村、园区村、城镇驻地村、山区(滩区)村,立足实际确定建设内容和标准,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政策措施,不搞一刀切。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在全面动员发动、各乡镇(街道)村全面展开的基础上,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村实行重点扶持,全方位建设,集中突破,以点带面,促进全市新农村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明年率先实施“十百”工程,着力抓好10个示范村和100个建设村,为其他村庄树立样板,提供借鉴。其他村庄要不等不靠,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早展开各项建设工程。

3、群众自愿原则。要确立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正确处理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的关系,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支持群众,尊重农民意愿和对项目的选择,充分调动农民自力更生建设家园的积极性,激发农民自主、自强、勤勉、互助、奉献精神。凡是群众迫切要求的先建、早建;凡是农民不认可的项目,不能强行推进;凡是农民一时不接受的项目,要先试点示范,并讲明政策规定,严格民主程序,让农民逐步理解接受。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建立项目扶持、市级补助、乡镇配套、村集体补贴、村民投入、社会投资“六位一体”的多元化投资格局。

4、规划先行原则。新农村建设要以全市村镇建设整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指导,在认真做好与农田保护规划、城镇组团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工业园区规划及水利、交通等专项规划衔接的基础上,按照适度超前、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要求,首先进行村庄布局总体规划,确定建设方案。并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严格按照新村规划和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切实维护规划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三)建设目标

各乡镇(街道)村要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产业现代化、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洁化、家居舒适化、服务社会化、管理规范化、农民知识化、精神文明系列化“十化”和40项考核指标(附后)为建设目标,广泛动员,全面发动,整体推进,力争经过五年的集中建设,把我市农村传统产业改造成为具有持久竞争力和持续致富农民的高效产业,把传统村落建设成为拥有现代文明生活的新型社区,把传统农民培养成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有文化有技能有道德高素质的新型农民。

1、产业现代化。加大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步伐,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基本化解村级不良债务,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年均增幅要保持在10%以上。

2、布局优化。按照全市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科学确定村庄建设方向,因村制宜编制规划,实现村庄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显、公共设施完善、资源利用高效、居住环境优美、生活方便舒适。特别是城中村、园区村要改造建设成为新型社区,群众有愿望、具备条件的村庄要实施宅基地整理、旧村改造,撤并小村,建设中心村。民宅建设要坚持实用性与美观性、特色性相统一,住房全部达到砖瓦结构标准,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5平方米。

3、街道硬化。在实施村村通硬化路工程的基础上,所有村庄要全面整治硬化进村道路和村内主要街道,有条件的村要硬化村内所有街巷。同时,村内主干街道和公共场所要全部安装节能型路灯,实现亮化;

4、村庄绿化。实现农田林网化、农户庭院园林化和田边、河边、路边、街边、宅边全方位绿化,村内至少建设一处街心公园或公共绿地,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提高生态质量。

5、环境洁化。实现生活区与工业生产区、畜禽养殖区分离;村内闲置宅基地和私搭乱建、有碍观瞻的建筑全部清理,废旧坑(水)塘全面整理;村庄主干街道整洁、美观、有序,无“三大堆”(柴草堆、粪堆、建筑垃圾堆),无乱贴乱画现象;村庄排水排污系统通畅,有条件的村实行雨污分流;各类垃圾集中存放、及时清运、无害化处理,打造良好人居环境。

6、家居舒适化。引导群众建设安全节能型住宅,加快建设农民公寓楼。实现饮用水集中供应,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5%以上,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农户基本普及卫生厕所,普遍使用沼气、液化气、秸秆气化气、太阳能、电能等清洁能源;全面普及电话,宽带信息网敷设到村,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95%以上,初步实现生产生活信息化。

7、服务社会化。全面推行为民服务制,建立村级便民超市或综合服务大院,组建专业协会或合作社。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切实落实对贫困家庭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实现卫生所达标,村民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残疾智障人员、老党员和困难家庭老人的帮扶政策、失地农民补偿政策、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政策得到认真落实,无房或危房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因病、因灾、因伤致贫家庭得到及时救助。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

8、管理规范化。村“两委”班子健全完善、团结协调,村党组织达到“五个好”要求;全面实行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民主自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村务财务管理规范,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社会稳定治安良好,治安巡逻、矛盾调处和为民服务三支队伍健全,无派性和宗族势力干扰村级正常工作,有效避免越级集体上访事件,村民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9、农民知识化。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要达到12年。现有劳动力每年参加农业科技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0天,每三年参加一次系统非农就业培训,70%以上的适龄农民要成为具有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较强就业能力的新型农民或产业工人,75%的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

10、精神文明系列化。建立一条文明街、一处文体广场(文化大院)、一处图书阅览室(小康电子书屋)、一处文体娱乐室,完善健身器材、娱乐设施;开展经常性的丰富健康的文体活动,组织文明户评选活动,使90%的农户达到“十星文明户”标准,村民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全面提高。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生产发展是物质条件,生活宽裕是具体落实,乡风文明是思想基础,村容整洁是环境氛围,管理民主是体制保障。各乡镇(街道)村要坚持既围绕总体目标全面部署,又针对薄弱环节狠抓关键;既立足当前抓住突出矛盾,又着眼长远解决根本问题。重点抓好五方面建设。

(一)大力推进物质基础建设,壮大农村现代产业。按照调整结构、增加总量、壮大财力、促进增收的思路,优化一产、提升二产、突破三产,形成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一是强力推进都市农业发展。按照“三个三分之一”布局,打好南部山区综合开发、北部特色高效农业、中部产业化经营三个攻坚战;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工程和“三品三创”工程(品种创新、品质创优、品牌创响),优化农业种养结构、品质结构和市场结构;突出各类园区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引导“三资”开发农业,形成多主体建设、多元化投入格局;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建设,提高农业市场化水平。二是强力推进农村工业发展。科学确定不同区域和各乡镇(街道)的产业发展重点,以“一区三组团”和中部乡镇为主阵地,引进大项目,发展大企业,实现第二产业集聚发展。加快镇村民营园区建设,做大配套产业,培育一批特色工业经济板块。三是强力推进农村服务业发展。以组织实施国家“万村千乡”市场试点工程为契机,加快发展农村商贸流通业。依托独特的泉水资源、山水资源和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加快发展农业旅游、生态旅游和文化旅游业。四是强力推进集体经济发展。立足服务村民,加快建立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和公共服务实体。充分发掘和开发土地、林地、水面、山体等资源,引进资金,引办项目,发展民营经济,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壮大集体收入。落实扶持村级发展的优惠政策,增强村级积累和发展能力。五是强力推进发展环境建设。健全项目落地建设机制,降低民营经济发展门槛,提供技术、政策、资金和服务支撑,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创业、民企发展积极扶持。

(二)大力推进公共设施建设,加快塑造新型村镇。强化城乡一体理念,按照“规划先行,财政引导,群众参与,建管并重”的思路,促进各类规划向农村扩展,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发展。一是实施科学规划。按照以人为本和“主城体现繁荣、辅城体现实力、卫星城镇体现活力”的要求,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加快规划建设城镇组团。按照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指导原则和体现文化内涵、反映区域特色的要求,对城中村、园区村、近郊村和远郊村分类指导,规划建设不同风格、不同品位的农村新型村居。城中村、园区村和城镇组团驻地村,要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和公寓式安置为目标进行改造,引导农民由分散居住向适度聚居发展,由生产生活区域交叉向村庄功能分区明显转变;近郊村,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聚;远郊村,有计划地推动轮换新建、分区建设。同时,按照农户自愿、规模适度、合理集聚、梯度缩并和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逐步撤并小型村,整理空心村,缩减自然村,搬迁偏远村,形成梯次合理的农村居住点布局。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村街村道硬化工程、村庄绿化工程、道路亮化工程、宽带信息网络延伸工程、通客车工程,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抓好“三改三清”工程(即改水、改厕、改灶,清垃圾、清污水、清废旧建筑),实行“三区分离”(即生活区与畜牧养殖区、工业小区相分离),健全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彻底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让群众喝上洁净水,用上卫生厕,普及清洁能源,呼吸新鲜空气。三是加强生态体系建设。以建设生态章丘为目标,建立健全荒山绿化、“绿色生态走廊”、沿黄生态防护林、平原林网、村镇绿化等体系。以保泉用泉为重点,强化水资源建设;以白云湖、明水稻田区和沿黄滩涂水面为重点,强化湿地保护;以农村沼气、太阳能、风能等为重点,开发新型能源,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生态型镇村。四是加快文教卫生事业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计划生育设施和队伍,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实施“农村教育提升行动”计划,对农村中小学进行标准化改造,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实施卫生院(所)改造工程,提升农村卫生院所装备水平和医疗服务水平。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普网络队伍建设,推动城市科技、信息和文明向农村辐射。五是建立健全村庄公共设施长效管理机制。探索村民自主管理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途径,完善管理制度,切实解决管理资金来源问题,组织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参与公共设施运营维护与管理,健全保洁、绿化、道路养护等专职队伍,提高农村各类公共设施管护水平,巩固建设成果。

(三)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服务保障新体制。在全面提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同时,加快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公共服务向农村辐射、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步伐,让公共服务更多的深入农村、惠及农民。一是建立健全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畅通信息渠道,搭建服务载体,完善服务网络,形成上下相连、供需对接的城乡劳动力市场。着力实施“1221”工程(每年创造新就业岗位1万个,培训农村劳动力2万人,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200名,就业和劳务输出1万人),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充分就业。二是建立生产生活服务体系。依托三级为民服务中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依托现有农村科技服务网络,创新农技推广机制,采取“养事不养人”的办法,提升农村各类科技人员为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农村综合服务大院和便民超市建设,创新农村经济发展组织模式,组建民建、民管、民受益的村级综合服务组织。三是健全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按照城乡保障项目基本相同,保障标准逐步趋同的原则,健全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促进镇村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引导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完善失地农民永久补偿政策,做到失地必补、即征即补;完善农村老党员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建国前农村老党员的基本生活;高标准建设乡镇敬老院,形成以乡镇敬老院为主体的农村五保老人财政集中供养体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使在乡优抚对象享受应有待遇。四是建立社会救助帮扶体系。建立助学资金,对困难家庭学生实行就读和生活补助;建立大病救助资金,对重大病残在合作医疗之外实施救助;建立应急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及时救助;建立残疾人援助资金,援助残疾人治疗、康复、就业;实施农村安居工程,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问题;逐步推行农村老年人生活补助政策,对困难家庭老人生活实行补贴。

(四)大力推进文明素质建设,培育新型农民。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搞好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作为重点来抓,培养新型农民,树立社会新风。一是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在大力发展农村基础教育的同时,深化农民培训体制改革,完善培训网络,重点实施绿色证书、阳光培训和新型农民培训、实用农业科技培训工程,增强农民增收致富本领,加速培养新型农民和产业工人。二是实施镇村干部培训工程。组织开展“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训计划”,坚持党员和农村干部轮训制度,使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成为“三农”工作的明白人、党的政策的宣讲人、致富增收的带头人。三是实施农民教育引导工程。编印《章丘市新时期农民教育读本》,搞好文体大院、老年协会、妇女协会和“五个一”阵地建设,实施“百村书库、万户书架”工程,开展“全民读书、健康创业”活动。要切实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引导村民以正确的观点认清形势、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执行政策;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引导村民增强大局观念,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加强道德教育、诚信教育,奠定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加强文明教育,开展争创“五好家庭”和“十星文明户”活动,引导农村居民自觉接受现代文明;加强科普教育,引导农村居民破除迷信、远离邪教、移风易俗、崇尚科学;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农村居民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参与社会事务的意识。

(五)大力推进农村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农村和谐发展新秩序。坚持制度、阵地和组织建设相结合,党的领导与民主法治相结合,依法管理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建立农村管理新架构,健全农村管理新机制。一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抓好党的先进性建设,有效组织农村基层组织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和村支书“双强双高”活动,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延伸和党员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实现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三是推进农村社区化管理。借鉴城市社区管理模式,通过改造整合,以新老城区为重点,率先推动村居社区化改造,创新管理服务机制,全面提高群众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水平。四是推进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平安章丘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为民服务长效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治安防范应对机制,逐步实行农村管理社区化、治安巡逻保安化、矛盾调处超前化,依法协调和维护群众利益,提高农村管理水平,努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农村社会新秩序。

四、把握关键,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对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督促和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专门工作机构。实行市级领导包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包村责任制。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确定一名领导干部靠上抓。

(二)明确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实行“市规划指导,镇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体规划、政策制定、情况调度、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财政、发展计划、城建、土管、环保、卫生、交通等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班子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制定建设规划,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单项工程。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发动,严密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工程扎实推进。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会议、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全面动员、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市委市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让群众真正认识到新农村建设是农村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和深刻变革,是一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要坚持典型引路,挖掘推广一批新农村建设的先进典型,让群众看到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成效,以点带面,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

(四)加大投入,提供物质保障。市乡镇两级财政预算要优先考虑新农村建设投入,坚持用财政的钱解决农村建设、农民生活中的难事,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环境,发展壮大农村产业,搞好农村公共服务,给予资金补贴和政策扶持。以今年“三农”投入为基数,市财政每年投入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增幅要高于财政收入增幅。各乡镇(街道)、村(居)也要多方筹集资金,搞好配套,保证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

(五)深化改革,有效整合资源。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实现“三个转变”,进一步扩大对农村的覆盖面,即从全面扶持为主向支持年度重点村转变,从支持农业生产为主向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并重转变,从支持第一产业为主向支持三次产业协调发展转变。深化农村投资体制改革,逐步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新农村投入机制。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增强村级自我发展能力。深化农村经济组织方式、金融、户籍、土地流转等配套改革,让劳动、技术、知识、管理和资本的活力在农村竞相迸发。整合项目工程,捆绑使用资金。市里每年确定的重点村定在哪里,各部门的项目资金就配套到哪里,工作力量就集中到哪里。整合政策资源。财政、城建、土管等有关部门要对涉及新农村建设的财税分成、产业扶持、规费收缴、就业培训等政策作出明确规定,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扶持的坚决兑现。

(六)严格步骤,强化监督考核。坚持试点先行、典型示范、有序推进,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盲目攀比,不搞形象工程。要按照调查摸底、科学规划、全面启动、稳步推进、严格考核验收的要求,确保建一个成一个。要严格质量标准,有效巩固成果,把当年验收与五年后总考核相结合,确保建设实效。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意见》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要把新农村建设列为乡镇(街道)、部门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以实绩定奖惩,形成良好导向。

附:章丘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标体系。

(此件发至行政村)

主题词:农业〓新农村建设△〓意见

中共章丘市委办公室2005年12月9日印发

(共印1200份)</P><P>章丘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标体系

(共5部分40条,到2010年全面实现,以全市为考核单位)

1、经济繁荣村强民富

实施农村产业提升工程,协调三次产业发展,塑造区域产业特色,实现镇村经济活力增强,农村劳力充分就业,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生活富足宽裕。

(1)农业生产经营水平大幅提高,万人农业科技人员数达到5人以上,综合农业机械化率达到70%;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70%;90%以上的农产品实现标准化生产,主要农产品全部实现产业化经营;

(2)在稳定发展第一产业的基础上,一产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降到7%以下;

(3)95%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实现充分就业,75%的农村劳动力转到二三产业就业;

(4)乡镇(街道)二三产业增加值、财政收入在2005年的基础上翻两番;

(5)基本化解村级债务,村集体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居)占到村(居)总数的75%;

(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其中工资性收入占到60%以上;

(7)农村居民基尼系数为0.3-0.4;

(8)农村城镇人口比重达到45%以上;

(9)恩格尔系数小于33%,文化娱乐支出比重达到10%以上;

(10)农民居住质量指数达到75%,住房全部达到砖瓦结构标准,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11)农村人口预期寿命达到75岁。

2、社会事业发展进步

实施教育提升、文体场所建设、乡村卫生院所改貌、服务大院建设、农民健康等工程,实现基础设施健全,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完善,农村人口适度增长,农民生活质量提升。

(12)农村居民生活信息化程度达到60%以上;电信网络覆盖所有行政村,百户农村居民拥有电话数超过95部,数字电视实现户户通,计算机宽带网实现村村通;

(13)全面普及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新增劳动力职业教育,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

(14)镇村卫生院所达标率和设备升级完成率达到100%;

(15)村级服务大院或为民超市建有率达到100%;

(16)乡镇文体活动中心和村级文体场所健全率达到100%;

(17)合法生育率达到98%,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下,晚育率达到90%。

3、保障体系健全完善

推动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健全农村各项保障和救助体系,初步实现城乡保障项目基本同有,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

(18)农村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人均低保标准达到2800元;

(1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100%,特困户大病报销率达到100%;

(20)失地农民土地永久补偿覆盖率达到100%,适龄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0%;

(21)农村五保老人全部实行财政供养;

(22)特困家庭学生享受免费12年教育,并获得生活补贴;

(23)特困家庭实行大病救助;重度残疾人员和其他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弱智人员家庭救助覆盖面达到100%;

(24)全面解决农村无房和危房特困户的住房问题;

(25)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70岁以上的困难老人享受生活补助,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4、生态良好环境优美

加大镇村规划力度,开展村庄综合治理,实现镇村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建设规范、设施完善、村容整洁、环境优美。

(26)镇村详规覆盖率达到100%;

(27)对群众有搬迁愿望、具备搬迁条件的小型村进行整合,对城中村、园中村和空心村逐步进行改造;

(28)村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29)35%的行政村建有小康屋或公寓楼;

(30)行政村通硬化路、通客车;所有村庄主要街道全部硬化;

(31)所有村庄主干街道和公共场所全部安装节能型路灯;

(32)自来水入村率达到100%,入户率达到95%,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33)逐步健全完善村庄供水、排水体系,有条件的村实现雨污分流;

(34)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100%,农村“四害”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

(35)万元农业GDP用水量下降到1300立方米以下,村民普遍使用秸杆气化气、液化气、沼气、太阳能、电能等清洁能源的行政村占到80%。

5、乡风文明民主和谐

健全农村基层组织、民主管理、农民教育、治安防范、矛盾调处、为民服务等体系,实现村级组织团结协调,村务管理民主规范,公务员之家干群关系融洽和谐,邻里友好和睦,社会安定有序,民风健康文明。

(36)全市95%的镇村党组织达到“五个好”标准,村党组织书记与村主任“一人兼”比例达到90%,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达到85%;

(37)85%的村达到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

(38)村民对村级管理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39)治安巡逻、矛盾调处、为民服务三支队伍健全率达到100%,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5%,农民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40)80%的村建成文明和谐村,60%的村达到市级以上文明村标准,90%以上的农户为“十星文明户”或“文明信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