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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回顾文稿

县检察院回顾文稿

各位代表:

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观念,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的总体工作部署,依照“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狠抓队伍建设,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和保证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

坚决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一年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1件172人,与上年同比分别上升了8.33%和24.64%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87件16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1件164人(自侦案件10件11人),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与上年同比上升了17.44%和37.82%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83件125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8件13人。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中,始终做到。

一)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意识。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和程序关。一年来,所办理的案件没有出现一宗错捕错诉、漏捕漏诉的案件,所办结的案件均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如犯罪嫌疑人谢涉嫌故意伤害(轻伤)罪一案,该案犯罪嫌疑人在主观上没有证据证明其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只有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谢到达案发现场,没有证据证明其实施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行为,认定犯罪嫌疑人谢犯故意伤害罪的证据显然缺乏,院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从而防止了错案的发生。

二)加强配合。院坚持与公安、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工作(今年共提前介入34件次)适时向侦查机关提出侦查意向,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对一般刑事案件能够适用简易顺序审理的积极建议法院适用,加快办案节奏,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犯罪。

三)积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院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当宽则宽的执法原则,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如审查李×盗窃一案中,鉴于犯罪嫌疑人既是未成年人,校学生,又是初犯,涉案金额不大,犯罪情节较轻,而且已赔偿了被害人损失。据此,院依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其作了相对不起诉处理。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注重治理。积极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综合治理工作。三是以“及时息诉,群众满意”入手,继续推行了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去年,院积极开展了大接访活动,通过现场法律释案,有效地解决了人民群众的诉求。如我院受理的被害人雷黑因山林纠纷发生争执,被打致轻伤,经济损失也未得到赔偿一案(受害人提出如果未得到处置要越级上访)解案情后,院立即建议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雷生依法抓获归案。后双方达成协议,同意赔偿经济损失,及时化解了矛盾。此案的顺利解决,为“两会”及“奥运会”顺利召开取得了积极的作用。四是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先后开展了以“积极推进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构建平安和谐”举报宣传周”和“阳光检务”等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

二、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

打防并举,院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标本兼治,扎实有效地推进反腐败工作。全年共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7件,初查14件,决定立案侦查6件7人。

一)抓住反腐败工作重点。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依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将打击工作重点放在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上,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如我院查办的赖×等4人涉嫌贪污一案,就是一件典型的国家工作人员与村干部共同贪污农村合作医疗弥补款的涉农案件。

二)突破渎职侵权检察工作难点。严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大力开展了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突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等渎职犯罪案件。如陈×李×涉嫌玩忽职守一案,犯罪嫌疑人在履行职责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公私财物160多万元的巨大损失,涉嫌玩忽职守,院依法立案进行查处。

,三)打造预防工作亮点。从源头上努力遏制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如在去年“两委”换届期间,以当前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现状和预防对策为题,为新当选的160多名村(居)支部书记、主任开展法制教育课,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涉农犯罪。与此同时,民生工程一直是检察机关关注的工作,如我院与县交通局对乡村道路改造建设工程开展同步预防工作,至二零零八年底,全县113个行政村公路硬底化建设工程如期完成,质量优良,无重大平安事故,相关单位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实现了双优”目标,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此外,还深入到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组织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11次,受教育人员达1000多人次。

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院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份(公安机关已立案并移送审查)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一)加大了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力度。去年。检察建议书》15份,口头建议20次,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3份,追捕3件3人;不批准逮捕4件7人;不起诉8件11人。如我院在审查犯罪嫌疑人蔡故意伤害(轻伤)一案中发现,另一犯罪嫌疑人农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但公安机关未予以立案侦查,于是院启动了立案监督顺序,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收到通知后,马上立案侦查并移送我院审查批准逮捕。现法院已对农作出有罪判决。